厦门:持续亮剑纠“四风”
作风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如何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福建省厦门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坚决纠正“四风”为重点,交上了一份合格答卷。
畅通群众参与监督渠道
近日,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思明管理所所长李良凤公车私用被群众举报后,市政府纠风办很快查清了其多次用公车接送妻儿上班、上学问题,相关部门迅速对其作出了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免去思明管理所所长职务、违纪违规使用公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扣发4个月的绩效工资、作出深刻检查。
为有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大力畅通群众参与监督渠道,向社会公示了4种举报方式,群众随时可以向市纪委信访室邮寄举报投诉信件,也可以拨打举报电话,或登录“鹭岛清风”网站举报信箱、厦门网《纠风在线》专栏。从今年5月起,该市纪委、监察局实行委局领导定期接听电话制度,于每月10日轮流到市纪委信访室接听信访举报电话12388,并事先在 “鹭岛清风”网站首页公布相关信息。
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的同时,厦门市还创建群众参与调查的监督平台,大力发挥行风评议代表、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在厦门日报报业大厦设立“厦门市人民政府行风评议代表、特邀监察员接访工作室”,每个工作日的上午,民评代表、特邀监察员轮流到工作室值班,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同时,在社区建立“社区纠风工作联系点”,市区两级民评代表定期到这里听取民意、受理举报、调查核实。
拓展舆论监督阵地
前不久,厦门市湖里区属国有企业——天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将已征房屋以工会名义出租给原业主,租金标准“起起落落”,租金收益进入工会账户。针对该公司在已征房屋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厦门市政府纠风办除了进行调查核实,还在5月19日出版的《厦门日报》“监督在线”专版上曝光。这是该报“监督在线”专版持续进行舆论监督的一个具体案例。
不怕内部通报,就怕媒体曝光。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舆论监督是行之有效的举措。目前,该市已建立了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组成的立体舆论监督格局,在纠正“四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厦门日报》“监督在线”专版开辟了《反对四风进行时》和《整改进行时》专栏,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违反“四风”的现象等进行了持续的报道。作为舆论监督的重要品牌,《厦门日报》“监督在线”专版已刊发了900多期。
去年,厦门市纪委、监察局积极拓展舆论监督新阵地。在厦门电视台创办了《监督视线》栏目,形成与平面媒体对同一话题不同形式的报道。今年以来,他们进一步探索“再监督”工作方式,通过《监督视线》栏目,针对群众广泛关注,特别是因相关部门推诿扯皮导致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等现象,开展现场评议,邀请民评代表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现场“质询”,并就满意度情况当场督促职能部门整改。
此外,该市纪委、监察局与厦门网合作,设立《纠风在线》专栏,创建网络宣传和网络监督新阵地。4月18日,厦门市纪委有关领导应邀做客厦门网,以“持续反‘四风’,廉洁过‘五一’”为主题,就厦门市反对“四风”、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以及可能出现的“‘四风’隐身衣”问题与网民互动交流,引起积极反响。
加大监督查处力度
为防止“四风”问题以更隐蔽的形式出现,厦门市纪委、监察局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划红线,定纪律,强教育。结合厦门实际,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明确了纪律要求。比如,出台严禁用公款博饼的“十个严禁”,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近期,针对一段时间以来“三公”经费存在的问题,连续下发多份文件,给予有效的规范。此外,组织全市6625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开展承诺活动;组织编印《践行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作风建设制度规范及典型案例选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制度教育。
强化督查,加大查处力度。通过重点督查、专项整治、执纪问责等“组合拳”,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开展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公车租用、办公用房清理、会员卡清退等一系列整治活动,特别是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督查组深入酒店、餐饮、娱乐等场所和主要景点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400余次。据统计,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厦门市已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3起,给予18人党纪政纪处分,曝光了17起典型案件。(洪榕略 夏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