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石城加强民生资金监管“三重防线”筑牢“安全堡垒”
防“漏”——点面结合 立体“护航”
“以往一些惠农资金划拨到村里,我们能不能拿到,能拿多少,心里完全没有底。”江西省石城县琴江镇古樟村村民黄华红说,“现在惠农资金直接划拨到个人账户上,谁也动不了我的钱。”
从这一划拨方式的转变中,不难看出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合理化、科学化,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只有‘掐’好民生资金相关的关键岗位和人员,才能确保民生资金真正落地开花。”石城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此,围绕民生资金分配、拨付、管理等环节,石城县对影响民生资金监管的廉洁风险进行评估和排查,有针对性地修订和完善项目公示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现有制度25项,并实行项目专账、资金专储、管理专人的“三专”管理办法,形成以法律条规监管民生资金的制度“防火墙”。
除了掐住关键节点外,石城县还制定了一系列科学的管理制度,连线成面立体式为民生资金“护航”。该县将民生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专账核算,封闭运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限时办结制,精简资金拨付环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防“潮”——公开透明 暴晒“杀菌”
民生资金若运作不当则可能导致“发霉”,滋生腐败。
“只有全过程透明化,使资金运作在阳光下暴晒才能 ‘杀菌’。” 石城县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说。
石城县龙岗乡下迳村准备修通懒井坑至新田寺通组公路,申请获得了9万元“一事一议”财政补贴资金。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该村在驻村干部的引导下,全面实行以“建议民提、决策民定、承诺民督、过程民管、绩效民评、干部民选”为主要内容的“六民”工作制,由村民选出一批有威望、有责任心、有公益心的群众代表组成修路理事会,筹款由理事会收,账由理事会管,开支由理事会公布,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由理事会全程参与监督。从立项、审核到实施、竣工和验收,坚持阳光操作,民主管理。
“由我们选出来的代表负责资金运作和管理,公开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展情况,让我们对资金的运作了如指掌,这种方式让人放心。”下迳村村民邹树秀说。
此外,该县在资金使用前期建立健全了“一公示、两公开”民主监督制度,“一公示”即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公布各级政府有关民生资金的政策、实施办法、服务对象、办事程序等内容,“两公开”则是在使用或发放民生资金前由项目村或单位予以公开,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已使用或发放的民生资金,村委或单位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防“鼠”——利剑出鞘 揪出“硕鼠”
“有不法商人勾结官员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一封有关县农机局的举报信递到了石城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这不禁让人们感觉到,制度再健全,过程再透明,终究还是有“硕鼠”铤而走险,以各种不法手段谋取利益。
去年以来,一场针对全县10个乡镇、19个县直业务主管部门的52项民生资金和35项涉农资金的专项监督检查由此展开。该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自查自纠责任,围绕土坯房改造、一事一议等民生资金展开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民生政策落实、履行监管职责、民生资金运行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采取案件查办、专项审计、联合检查三种方式开展重点检查。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等问题进行专案查办,由县审计部门对卫生专项资金、新农合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资金等五项民生资金开展专项审计,由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等开展重点检查。
去年以来,石城县在专项检查中,下发监察决定书、建议书16份,立案调查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人次,对发现的问题已责令全部整改到位。
“今后将严格落实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坚持每年开展部门系统专项自查,完善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坚决揪出‘偷食’民生资金的‘硕鼠’。”石城县监察局局长陈优明说。(邱有平 龚家福 黄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