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业攥紧拳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落实“三转”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综述
记者 赵歧阳 莫鸿岸
5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同时公布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干部调配方案、领导分工调整等。5月26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完成全部调整工作,实现了“机构调整到位、人员报到到位、领导分工到位、办公场所调配到位”的“四到位”。
从3月份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进行机构改革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结合实际,把内设机构调整作为落实“三转”的第一要务,作为深化自治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抓紧落实,加速推进。不到3个月时间,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就完成了研究、上报、批复、调整等环节全部工作。
激发履职能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新形势下,一些腐败行为凸显出隐性化、科技化等特点,这对纪检监察机关是一个考验。必须改革调整机构,盘活人员编制,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就机构调整工作专门听取汇报,两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邓卫平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科学合理制定了机构调整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经过两轮机构调整,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执纪监督机构达到13个。其中,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7个,增幅达75%,占19个内设机构的近40%。具有执纪监督职责的行政编制为104名,占机关行政编制比例的63.8%。
为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和干事创业激情,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以此次改革为契机,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自治区纪委明确任职3年以上可以交流,任职5年以上要交流,8年以上必须交流,共交流干部51名,交流面达机关干部数的31%。在干部交流中,实施地域回避原则,主管、分管领导及联系14个设区市的第四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人员安排全部实行地域回避。
突出主责主业
通过机构改革,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
为了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主动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99项减少到18项,精简比例达91%。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及时调整监督思路,向有关部门移交对工程招投标等要素市场的监管、绩效评估等工作,把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真正做到“监督的再监督”。同时,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公开通报、典型曝光等手段进行执纪问责。今年以来,点名道姓通报了35起行政监管失职渎职、违反作风效能规定的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全区腾退清理办公用房6378间,面积17.2万平方米;停止经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86个,清理规范在建、续建项目173个;整治会所歪风,排查摸底私人会所1374个,规范管理672个,关停私人会所15个;清理“吃空饷”人员812人,涉及金额3282.83万元。
强化自身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天然地具备‘腐败免疫力’。”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认为,“打铁先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必须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正是基于这一理念,编制5名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应运而生。这个机构专门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如何防止“灯下黑”现象的出现?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把自己摆进去”。
自治区纪委制定《自治区纪委常委反对“四风”若干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10个方面进行规范。机关清退超标办公用房1367平方米,“三公”经费压缩120多万元。
不姑息、不护短、不遮掩,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办理或督办12起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严肃查处了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原组长罗卫国等8起严重违纪案件,严肃问责了永福县纪委原书记经翠艳。
与此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高度重视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自治区将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凡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一律按照“一人一事一报告”的要求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