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抓在手中 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江苏省昆山市委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勤廉氛围,为深化改革和推进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把责任“扛在肩上”
最近,江苏省委和苏州市委相继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在前列。新形势下,昆山市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对照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盼,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敢担当,在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上善担当,在健全作风建设机制上勇担当,全面落实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以及保障措施。近期,昆山市委就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走访了11个区镇,以及部分权力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案件频发的部门。在走访座谈中,基层党委书记纷纷表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必须要在认识、机制、工作等方面实现大的转变,知责、明责、履责,不断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
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把责任“抓在手中”
全市各级党委围绕省委和苏州市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中明确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等方面的集体责任,研究制定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具体措施。与此同时,坚决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当好廉政表率。6月5日,昆山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测的意见》,正式发布监测指标,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予以明确,及时掌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过科学监测,层层传递信息、传导压力,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主体责任具体化,切实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把责任“落到实处”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进一步把各级党委(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我们将以指标监测为抓手,落实“三执行一强化”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党委主体责任报告制度。按照省、苏州市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每年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二是严格执行党委负责人全委会述廉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执行《苏州市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的情况,由全委会委员进行现场质询和测评。三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真正做到有责必问。(作者系江苏省昆山市委书记 管爱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