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扎紧拒腐防变“篱笆墙”先朝阳
7月2日,甘肃省庆阳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剖析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省长助理、庆阳市委书记夏红民在会上表示,剖析典型案例,“就是想让全市领导干部再次感受一次痛,拷问一下自己,反思该如何履职尽责。”他告诫全市领导干部,必须要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庆阳市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标准,创新开展标准化建设,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抓体系建立,促责任细化
在庆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学宏的办公室,笔者看到了刚刚印制的几张图表:《庆阳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链条工作传导、倒逼式追责示意图》、《庆阳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示意图》,以及“两个责任”分解、落实、考核、追责体系示意图。这些图表不仅直观地反映出市委、市纪委各自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还清楚地指明了逐级传导、倒查追责的路径和方式。
“有了具体、透明、健全的责任网络,就有了抓落实的基础。”李学宏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该市把建立完善责任体系作为“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的重点,按照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思路要求,建立了清晰直观、易于操作的责任体系。目前,该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按照正向传导、反向追责的要求,逐级延伸责任网络,已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与此同时,该市纪委采取图表与文字相结合的方式,将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细化分解,并在责任体系设计中对具体工作进行指标量化,为各级各部门抓落实指明了方向和着力重点,为市委开展督查考核提供了科学依据。
抓履职尽责,促工作落实
庆阳市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日程,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委常委会班子主动担当,带头履责,以落实主体责任为突破口和主抓手,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该市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把干部推荐考察关。仅今年就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3次,对39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收到问题反映的10名拟提拔人选停止任用。
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该市制定了《庆阳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积极探索创新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推行“制度科技”防控模式,建立起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切实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
该市今年部署开展了惠农政策落实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年活动和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6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查处和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51起,立案3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人,组织处理41人。与此同时,该市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上半年,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1197件,初核229件、立案80件、结案8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5人。
抓制度建设,促规范提升
庆阳市着力构建科学的制度机制体系,为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该市规定党委(党组)每年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内容不少于2次,主要负责人专题辅导不少于1次,定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研究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建立分级约谈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制定印发《庆阳市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党政主要领导每届任期内至少向市纪委全会述廉1次,接受市纪委委员的监督评议。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行一季度一督查,并加大考核权重,严格考核考评,强化结果运用。此外,该市还建立“两个责任”报告机制,完善责任倒查追究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