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强化一把手监督 实现阳光用权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制约一把手人权、事权、财权运行为监督重点,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注重教育引导,培养一把手自律意识。坚持教育常抓不懈,通过教育守廉、党课送廉、典型树廉等形式,教育提醒一把手时刻不忘廉政。一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自治区每年结合实际确定一个专题,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2013年,开展了“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集中教育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增强党员党章意识。今年,认真开展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专题教育活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二是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利用查处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及时编发案件通报,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让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引以为戒。三是新建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建立融宁夏风土人情、人文风采、图文布展为一体的廉政警示教育展厅,通过场景演示、声光电等现代技术手段,谈案说纪,以案示警,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拒腐防变的意识。
加强制度建设,约束一把手从政行为。一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强化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促进一把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二是制定《各级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落实《各级纪委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完善上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一把手定期谈话制度。三是制定《关于重申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的规定》,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等事宜作出具体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严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规定》,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廉洁、高效。下发《市县(区)党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和《区直部门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力促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四是全面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总结中央纪委、中组部在盐池、中宁、彭阳三县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在全区各县(区)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同时,在2个地级市和2个区直部门开展权力公开试点工作。五是在全区开展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活动,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干部人事监督等4类制度的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注重提升制度执行效果,着力解决制度虚设空转和执行不力的问题,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强化权力监督,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一是大力推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二是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区直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全面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职务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强化专门机关监督。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管理机制,增强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对驻在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把对一把手的巡视监督,作为巡视重点,提高发现和纠正问题的能力。四是开展各级党政一把手在纪委全会上述廉试点工作。五是在全区开展六大专项整治工作,对重大项目资金、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性收费、信访积案化解、会议活动和检查评比考核、在编不在岗人员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六是对被反映有苗头性、一般性问题的一把手进行约谈,早提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防止小问题酿成大祸。
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强有力的监督网络。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在党政机关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农村大力实施“勤廉为民”工程;在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廉洁企业”建设;在城市社区深入开展“清廉社区”建设,实现了监督制约机制在社会各领域的全覆盖。每年在全区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采取网络调查、电话调查、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政风行风热线监督和部门(单位)自评相结合的方式,自治区、市、县(区)三级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对机关和干部的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机关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创新工作方法,拓宽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在银川市成功创办“电视问政”平台的基础上,在全区各市、县(区)全面推广“电视问政”,邀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走进演播厅,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解决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全区广泛推广“政务微博”,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形式,开展媒体联动电视直播活动,让群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大惩治力度,形成严格的惩戒问责机制。一是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自治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同时根据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导致本地、本部门(单位)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领导责任。二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集中力量查办违纪违法大案要案。近年来,自治区纪委先后查处了自治区林业局原局长王德林,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主任助理方仁,中卫市原副市长刘仲虎及宁夏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马吉等一批违纪违法干部,切实做到凡是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决不让有问题的人心存侥幸,决不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宁纪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