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聚焦主责主业 坚持立行立改
宁夏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聚焦主责主业 坚持立行立改
宁纪宣
宁夏回族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立行立改,对中央有明确要求、条件基本具备、工作中看得准的,马上制定改革措施,立即组织实施;对需要逐步落实的任务,作出改革规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目前各项改革进展顺利。
迅速行动,组织领导有力
自治区纪委认真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的要求,成立了自治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办公室,自治区纪委三位副书记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委厅有关领导和室主任为成员,负责改革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规则》,从自治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办公室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会议制度、其他事项4个方面,作了15条规定。明确改革办承担研究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重要问题、协调推进改革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等6项职责,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会议制度。
深入调研,准确把脉问诊
坚持把调查研究摆在突出位置,研究确立了“宏观把握,微观着手”的总体思路,及时成立了“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和“改进巡视工作制度,实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5个专题调研组,以逐步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目标,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提出的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等工作的调查研究。半年多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领导带队,深入全区各市、县(区)和区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与干部群众代表面对面谈心交流,集思广益,问诊把脉,找出找准影响和制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深层次问题,列出清晰明确的改革问题清单,为科学决策、制定改革具体措施储备了扎实的第一手材料。
明确分工,强化工作责任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为确保牵头任务落实到位,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分工》和《推进计划表(2014-2017年)》,将落实“两个责任”、实现“两个全覆盖”、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等7大内容细化分解为24项具体任务,明确了每项具体任务的责任部门、主要内容和目标、实施步骤、完成时限、进度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了责任,为各项改革工作的高效有序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扎实推进,全面落实任务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刘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抓,党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今年以来,李建华就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查办案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先后批示18次,并多次强调,党委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必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扛在肩上,种好“责任田”。自治区纪委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握紧惩治腐败这个拳头,抓住作风建设这条主线,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集中力量抓重点,抓督查,抓落实。制定下发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有目标、有措施。约谈市、县(区)和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31名,听取5市纪委书记和24名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工作汇报,督促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各地各部门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发现的193个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通报全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8.88%的干部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评价为“满意”,77.52%的干部对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评价为“满意”。
二是积极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大力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牵头或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08个精简为14个,精简率达87%,把主要职能转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和监督执纪问责上。参照中央纪委调整内设机构做法,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在机构总数和人员编制都不变的情况下,先后对委厅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两轮调整,调整后,机关执纪办案人员占到总数的57%。办案实行统一线索管理、统一组织指挥、统一力量调配、统一安全防范、统一后勤保障“五统一”工作机制,构建起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查办大案要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紧密、运转有序的办案模式。制定了《各级纪委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各级纪委每年年中和年底,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下发《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启动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活动,组织3个督查组,对5个市和19个区直部门(单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开展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活动情况进行了督查,向全区进行了通报。建立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查处情况月报制度,定期汇总有关情况和通报典型案例。
三是认真落实“两个全覆盖”。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将每年的常规巡视由两轮增加到了三轮,并适时开展专项巡视,进一步改进巡视方式,加快巡视节奏,实现巡视工作全覆盖。在现有三个巡视组的基础上,将组建第四巡视组。正研究制定《关于做好巡视情况公开工作的办法》,拟于8月底前出台。今年上半年,对自治区司法厅、农牧厅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巡视,发现各类案件线索22件,提升了巡视监督效果。在派驻机构设置方面,考虑宁夏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编制较少的实际情况,拟对市、县(区)直属部门纪检组、监察室进行整合,实行联合派驻(出)、统一管理模式,目前正开展调研。
四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等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项目等5项工作,给一把手设置“隔离墙”,并把各地各部门(单位)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印发《2014年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实施方案》,对市、县(区)政府,各级管理和服务类部门(单位)以及自治区处级以上干部和市、县(区)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评议。在全区各市、县(区)推广“电视问政”和“政务微博”,今年上半年,全区共播出“电视问政”节目16期,解决不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软拖”等问题1168个,问责和处理154人;全区通过“政务微博”、“议政网”共受理事项15505件,解决和回复15195件,办结率达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