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狠抓作风建设 常态化监督 零容忍问责
去年以来,甘肃省兰州市委、市纪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三转”要求,坚持系统化部署、常态化监督、零容忍问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全市作风建设。
坚持系统化部署,打牢执行基础
围绕“常”、“长”二字,积极在整体性设计、列表式分责、示范式引导三个环节想办法、做文章、下功夫,在全市构建起了贯彻作风纪律规定的立体式落实体系。
坚持整体性设计。把贯彻落实作风纪律规定与惩防体系建设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制定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系统梳理了今后五年贯彻落实作风纪律规定的具体任务,一一分解到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和协作单位责任,量化了指标要求和时间界限,并作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进行综合考量、科学评估。同时,全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加快“三转”,向主责主业回归,对市纪委原来参与的党委、政府124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退出114个、保留10个。各县区纪委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643个压减为79个,精减率达88%。
坚持列表式分责。紧扣“两个责任”,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作出具体规定。结合2014年作风建设具体任务,为8个县区、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74个市委和市直部门“量身定制”了《责任书》,明确了20项主体责任清单、16项监督责任清单,以及10项负面清单,为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戴上了责任“紧箍”。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提出了亮出一份岗位职责的“权力清单”,列举一份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签订一份即知即改的“责任清单”,建立一份规范约束的“制度清单”的“四个一”活动,共审核汇总“权力清单”5292项。
坚持示范式引导。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出台后,市委积极行动,率先垂范,先后制定下发了“十四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相关配套制度20余项,对四大班子领导和50余名地厅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作出规范和约束。明确市委常委每月到基层工作不少于5天,每月至少拿出2天时间到分管部门和单位,专题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到兰州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天,党政主要领导每月安排1天时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基层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要现场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要在一周内给予解决或答复,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规定精神、改进作风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坚持常态化监督,理顺督查机制
牢固树立问题导向,不断充实完善监督力量,强化监督责任,创新监督形式,组织实施不间断、多轮次、高效率的监督检查。
强化监督力量。在市级层面,从全市范围抽调作风硬、素质好的正科级干部到市委督查室挂职,围绕贯彻落实作风纪律规定,深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在纪检监察力量层面,按照归口派驻、统一管理原则,向市委和市直各部门派出了11个综合纪工委,选任正处级干部担任纪工委书记,副处级干部担任副书记,“沉下身子”全面了解联系单位的“廉情”,解决同级监督难的问题。在社会监督力量层面,根据区域分布,在“两代表一委员”、行风评议员、效能督查员、特邀监察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近百名督查员,随机抽取参与监督检查,深挖“四风”突出问题。
明晰监督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要对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主要领导带队开展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组织管辖范围内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3次。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出)机构是贯彻落实作风纪律规定的监督主体,要统筹协调各类监督力量,组织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要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部门,组织、宣传、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切实抓好牵头任务落实。
创新监督形式。为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兰州市对过去常规化监督方式进行了改进和拓展,共确定了7类监督形式:自纠自查。要求各级党组织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对照作风纪律规定,经常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查纠存在问题。
专项检查。根据作风纪律规定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每年选择其中1至2个主题,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治理。
重点督查。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上,通过深入到商场、宾馆、酒店、会所以及矛盾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督查。
交叉互查。按照地域划片分组实施,在县区与县区之间、乡镇(街道)与乡镇(街道)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县区与市直部门之间、乡镇(街道)与县区直部门之间开展交叉互查。
定点巡查。要求各县区和市直重点部门建立巡查小组,制定巡查制度,每年至少开展2次驻点巡查。
明察暗访。随机确定时间和对象,开展不打招呼式的突击检查。
集中督查。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检查了解执行作风纪律规定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373次,参与部门40余个,参与人数达740余人。
坚持零容忍问责,形成高压态势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查处问题、曝光问题等环节,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完善办案机制,严肃执纪问责,形成高压态势。
设立“六大平台”受理投诉。设立“12345民情通服务热线”、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投诉中心、信访部门、效能办和党风政风举报电话等6个平台,作为贯彻落实作风纪律规定的投诉举报载体,由专人负责受理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实现了信访投诉一个口入。截至7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484件次,同比增长147.2%。
规范案件处理机制。从提高作风纪律类案件的成案率入手,建立了由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审理室、案管处牵头协调,分管领导和具体办案人员对重要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和全委办案工作机制,将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等方面的信访件分发到各职能厅室,共同参与办案,提高办案效率。
严格执纪问责。一方面,坚决向违规者“亮剑”。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作风纪律问题57件,问责处理10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并先后3次对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进行了通报曝光。另一方面,坚决向不作为“亮剑”。去年,对因不作为导致任务未完成的130人进行了问责处理,涉及县处级干部36人,其中免职8人、行政警告7人、诫勉谈话5人,责令写出检查并通报批评16人。今年,针对“4·11”兰州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启动一案双查,一次性问责处理20名相关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