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四个强化” 切实担起管党治党责任
江苏省江阴市委、市纪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从“四个强化”着手,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制定责任清单 强化权责对等
江阴市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划清党委主体责任、部门落实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田”,建立“五项清单”,层层明晰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一是主体责任清单。围绕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领导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等内容明确党委主体责任,以此带动“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
二是监督责任清单。围绕维护党的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重点,明确纪委监督责任,要求各级纪检组织加快“三转”步伐,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
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科学划分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实行签字背书,督促各责任主体担负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四是问题清单。坚持从问题入手,通过党风廉政巡查、责任制检查考核、查信办案等渠道,定期梳理、分析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督促责任单位抓好问题整改。
五是整改清单。对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事项,排出时间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建立管理机制 强化过程监管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考核系统,做到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在管理考核系统上全程留痕。
一是细化内容明责。江阴市委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为9个一级指标、37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明确工作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部门;市纪委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分解为5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全市各部门按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三个层次,抓好责任分工、向下延伸和压力传导,形成责任链条。
二是量化指标晒责。市级用29张责任表单量化责任指标,镇级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实际确定责任指标,表单明确的责任主体单位必须按时填报任务落实情况。同时通过党务公开、局域网公示等形式,将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责任表单、推进落实等情况分类晾晒,使责任制完成情况可查、可看、可评价。
三是固化程序评责。分类建立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验证、效果评估。主体责任考核总分由市级责任指标完成分、勤廉度考评分、分管领导评价分构成;监督责任考核总分由市级责任指标完成分、纪检业务考评分、市纪委巡查评价分构成。
紧扣关键环节 强化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差异化述廉制度。重点单位“定期集中述廉”,每季度由重点单位一把手向市委常委会集中述廉,报告班子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情况。存在问题的单位“不定期动态述廉”,对信访举报多、矛盾问题多、违纪违法案件多的单位,由市委常委带队走访座谈、明察暗访、听取汇报。一般单位“年终书面述廉”,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述廉制度进行述廉。
二是建立常态化谈话制度。日常廉政谈话:党政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开展谈话交流活动。对新提任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教育提醒其廉洁自律。针对重大项目开工、招标采购等有关事项,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督促其加强管理和监督。
三是建立指向化约谈制度。紧扣责任制落实开展廉政约谈,根据责任制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由市纪委负责人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把约谈与落实任务要求、查找薄弱环节、督促问题整改相结合。瞄准突出问题开展提醒约谈,对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单位,市纪委采取约谈为主、信访函询为辅的方式,帮助其剖析原因、建章立制。
严格监督检查 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开展日常“双巡查”。市委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常规巡查,市纪委对各级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
二是落实责任“双追究”。健全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在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对隐瞒案件线索、违反信访调处有关规定,给执纪监督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追究党委(党组)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导致班子成员及其直接管辖地区部门的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在追究分管领导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纪检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三是考核结果“双运用”。按照市、镇(街道)、村(社区)三个类别打分排名,对排名本类别末位的党委(党组),由市纪委书记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该单位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责任制考核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且问题发生在现任主要领导任期内的,对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同时进行组织调整。(作者系江苏省无锡市委常委、江阴市委书记 周铁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