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尖兵”监督到位 “利剑”直指问题
“尖兵”监督到位 “利剑”直指问题
——山东省巡视工作一瞥
记者 李亮科 孙松山
2014年,山东省共开展三轮巡视,巡视单位25个(2个副省级市、19个省直部门、2家省管企业、2所省属高校)。通过前两轮巡视,发现了一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发现问题线索的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巡视监督的效果进一步显现。目前,第三轮巡视正在有序进行。
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省委“五人小组”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省委书记姜异康多次对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常规巡视从两轮增至三轮,增加专项巡视。今年以来,山东省委巡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突出“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反腐“尖兵”、“利剑”的作用。
明确职责定位,着力发现问题。省委各巡视组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第一职责,把监督的责任意识贯穿巡视工作全过程。在巡视对象上,突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在巡视内容上,重点围绕“四个着力”,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和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
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监督实效。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全覆盖的要求,加快巡视频率和节奏,从今年开始,常规巡视从每年两轮增至三轮,组成2个专项巡视组,先后对2所省属高校和2家省管国有企业开展专项巡视。同时,着眼提高巡视监督效果,改进谈话方式,适当增加谈话对象,进行明察暗访,建立舆情监测机制,研判网络曝光问题,注重量化分析等,着力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狠抓问题整改,强化成果运用。把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巡视工作实效的重要方面。坚持抓早抓小、边巡边改。巡视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又能马上改的问题,及时与被巡视地区、单位沟通,督促整改。坚持突出重点、跟踪督办。对内容具体、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制定重点整改督查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力的下达整改督办事项通知单,限期落实。通过跟踪督办,集中纠正了一些地方违规建房分房、多占办公用房、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干部兼职取酬等突出问题。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巡视干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职尽责。注重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的若干规定》和《巡视工作人员“十不准”》,要求巡视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维护良好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干部队伍。
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主要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建设项目、招投标、科研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反映违反财经纪律,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挥霍浪费等问题较多。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本人及亲属谋取私利等。
2.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作风建设方面,主要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然存在,文件、考核仍然偏多,有的领导干部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不作为、慢作为。顶风违纪行为屡禁不止,有的干部违规使用公车,在婚丧嫁娶方面仍大操大办。个别企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服务群众工作不到位,有的窗口单位服务意识淡薄,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重视不够,解决力度不大。
3.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主要是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单位议事规则不健全,重大事项决策不经集体研究,有的领导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差。贯彻执行新干部任用条例不到位,有的单位关键岗位干部轮岗交流不够,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不高。违反编制规定和人事纪律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存在违规进人、编外用人等问题。清理违规兼职工作不彻底,有的干部从协会领取薪酬和补贴,有的企业财务收支缺乏监督。
部分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情况
济南市:
针对有些市直部门单位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建立并实行《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日常巡查制度》和《关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若干规定的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对市直部门单位考勤管理、办公秩序、服务意识、办事效率督查,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将作风检查固化为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制,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平台,开发12345市民热线受理行政效能投诉网络共享系统,对久拖不决、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突出问题,及时移交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办或督办;建立与新闻媒体联动的双轨并行监督机制,探索实行电视问政,将“直面问题、践行承诺”民主评议问题整改群众见面会,搬进了济南电视台演播大厅,参与行风评议的市直部门一把手面对镜头接受群众提问,作出整改承诺;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对115名责任人、32个单位进行了问责处理。
青岛市:
针对有的干部违规兼任行业协会、社团以及企业职务问题,认真开展“六整治四清理”行动,对领导干部行业协会兼职情况进行摸底,全市共涉及106家行业协会、244名在职兼职人员,目前已经全部进行清理规范;认真清理规范企业兼职问题,涉及的835名兼职(任职)人员,已全部清理完毕;坚持举一反三,严格在职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日常管理和审批备案工作,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再新批准在职市管领导干部在各类社团兼职。
省高院: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采取自查、异地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法院立案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要求,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组织开展刑事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和赔偿案件、民间借贷案件评查,印发《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意见,加强审判权监督制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进一步落实审限变更审批和超审限通报制度,前三季度办理审限变更手续297件,清理长期未结案件726件;印发《关于办理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督促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面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共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149例,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省公安厅:
针对反映基层交警执法以及办理审车、证照等环节问题较多、协勤人员存有乱查乱罚等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警系统执法专项督察和交警协勤规范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调研制定《山东省公安交警系统交通协管员、文职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全省交警系统发现查处执法不作为25起、执法不规范11起、执法违纪1起;依托“网上车管所”轮值答复和受理群众业务咨询和投诉,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业务问题4100余条;巡视整改以来,全省车管部门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10余次,对28家存在违规问题的安检机构采取暂停受理业务等措施,查处相关工作人员10人,组织非法中介整治活动88次,依法查处35人;全面清理公安机关所属机动车检验机构和驾驶人培训学校,积极推进车辆检验机构社会化,省厅带头注销了所属影山机动车检测线,全省77家检验机构、33家驾校实现脱钩,目前全省公安机关与车检机构和驾校在产权、编制、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全部彻底脱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