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
“在大家都努力‘三转’,聚焦主业的情况下,我们工作已经落后了,下一步一定要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快马加鞭迎头赶上。”12月19日,当谈到一周前因自办案件工作不力被自治区纪委约谈一事时,桂林市永福县纪委书记廖海明深有感触地说。
12月10日、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对三年来没有自办案件的19个纪检组组长和今年以来自办案件不力的9个县(区)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
通过约谈督促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约谈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加大办案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层层约谈传导压力
“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责任就是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查办案件是本职,不办案件是失职,不会办案是不称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纪委主要领导看来,通过约谈传导压力,明晰责任,提醒鞭策,是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三转”,促进监督责任落地的重要举措。
11月26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约谈了贺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自治区国土资源、交通、水利、林业四个部门的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自治区党委书记约谈地方党政一把手的同时约谈纪委负责人,这在广西还是首次。约谈氛围轻松,但彭清华要求却非常严格,“今后,凡是由于‘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而导致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产生严重后果的,都要严肃问责。”
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邓卫平约谈了贺州市纪委书记。“近年来贺州市发生的系列腐败案件,影响极其恶劣,最深刻的教训,就是没有履行好‘两个责任’。纪委书记是落实监督责任的关键,必须明确自身职责,坚守责任担当,敢于办案,善于查案。”邓卫平说。
约谈既是督促检查,也是传教帮带。自治区纪委对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并针对问题深入基层调研,分析原因。在12月中旬对28个单位纪委负责人的集体约谈中,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尹彤对有关纪检组和基层纪委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分析,提出落实监督责任的三个努力方向和六点整改意见。明确要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司监督之职,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业务工作,把精力集中用在监督检查上,用在执纪问责上,用在查办案件上。
压力传导,责任传递,层层落实。在自治区纪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区各级纪委围绕落实“三转”要求、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约谈活动,提出实实在在的措施要求。柳州市纪委书记结合督办案件工作对县(区)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并向查办案件工作不力的县(区)纪委书记下发提醒函。桂林市纪委书记对17个县(区)纪委书记逐一约谈,提出要求,明确责任。来宾市纪委书记到各县纪委、县直单位走访约谈,并明确提出,对聚焦主业不力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调整工作岗位。
整改落实吹糠见米
约谈带来的效果可以说是“吹糠见米”。
一位被约谈的县纪委书记说:“如果数字掌握不准、情况了解不清,在约谈中就会一问三不知,平时工作作风实不实就体现出来了。”
一位被约谈的纪检组长感到约谈对自己触动很大,“平时学习业务不主动,监督不大胆,办案不积极,如果照这样下去,迟早会出现大问题。约谈让人脸红一阵子,冒汗一领子,但让人及时警醒,不会生病一辈子。”
责任明晰,目标明确,下一步自然更要扬鞭奋蹄。接受约谈的纪委负责人纷纷表示,通过约谈,让自己抓好主业的思路更清晰,抓牢查办案件工作的信心更坚定,加强执纪监督问责的态度更坚决。
为了给各地纪委再鼓一把劲,自治区纪委积极推进案件查办体制机制改革,规范线索处置方式,加大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的支持力度。坚持自办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已在全区通报4次派驻纪检组和市、县级纪委自办案件情况。加大改革力度,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委厅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整改方案》和《督促指导县级纪委深化“三转”的整改方案》,强化了基层办案力量。加大查办案件业务培训力度,年内组织了5期培训班,1000多人次参加培训,初步建立了一支办案骨干队伍。
各地纪委积极行动,针对问题迅速整改。南宁市纪委建立上下联动办案、跨区交叉办案、部门协作办案的机制,今年初核数、立案数、结案数同比增长都超过50%。贵港市纪委加大对重点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水利、国土资源、财政系统腐败窝案,涉及处级干部11人。来宾市纪委加大对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全市立案271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6件,乡科级干部65件,占立案数的30%。
将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方能种好自家责任田。今年以来,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能力实现大幅提升,今年1至11月,自治区纪委自办案件28件,全区14个市纪委自办案件260件,111个县(市、区)纪委自办案件1255件,同比分别增长47%、43%、82%。其中,立案查处厅级干部22人,县处级干部173人。(文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