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腐败频发,倒逼强化“小微权力”监管
“这些天梅林宾馆街面商铺招投标,来找的人很多,我都给回绝了。‘36条’明确规定,对集体资产应通过‘五议决策程序’集体商定。”浙江省宁海县梅林村村委会主任胡功法2014年12月28日告诉记者。
胡功法说的“36条”是这个县2014年3月为规范村干部“小微权力”、源头防治村官腐败出台的《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这个“清单”详细规定了项目招投标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民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村官腐败问题,不仅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严重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村官腐败成基层肌体细胞中的“病原体”
在2014年的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北京、天津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海南基层反腐败斗争形势较严峻;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也直陈:浙江一些地方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突出,广西、上海、西藏、河北基层干部腐败问题日益凸显。
村官腐败问题当然不局限于被巡视组点名的地区。比如,2014年11月14日,宁夏银川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该市两级法院两年来审理涉及土地征用拆迁犯罪案件16件44人,其中涉及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27人,占全部涉案人数的61.36%。
部分被点名的地区晒出了整改情况——
北京2014年前8个月,区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96件,同比上升59.5%,其中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占很大比重。查处了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挪用资金1.19亿元、延庆县旧县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原主任袁学勤挪用公款2400万元等一批“村官巨腐”案件。天津在去年为期2个月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违法问题212件,立案查办111件,查结5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人。
在肯定各地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也要看到,村官腐败问题积弊已深、扩散已广。有人形容,这就像细胞中的“病原体”,侵蚀着基层民主自治组织的肌体。
膨胀的权力在缺乏监督的空间里异变
2014年,坐拥20亿元身家的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官”周伟思,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其涉嫌收受贿赂5000多万元,其中大部分是为征地拆迁和项目开发提供“帮助”所得的“好处费”。
和南联社区一样,很多村官腐败问题的发生,与当地征地拆迁和项目开发有关。原来无人问津的穷乡僻壤一夜之间成了房地产商竞相争夺的优质地块,以前的青山绿水如今变成了能源企业眼中蕴藏巨大财富的风水宝地。职位还是原来的职位,权力还是原来的权力,“含金量”却有了天壤之别。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监督的力量和方式却没有太多改变,严重滞后。
一些专家直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矿产等资源价格大幅上涨,国家“三农”补贴力度逐年加大,集体经济迅猛发展,导致了原来农耕时代的村级权力在新形势下急剧膨胀,而膨胀的权力在缺乏监督的空间里产生了异变。
“村官腐败的原因,主要是权力过于集中。”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直指要害,决定权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少数人身上,甚至在很多村,书记、主任“一肩挑”,他们成了村里真正“说一不二”的人,这容易导致村官腐败。
监督不力则是助推村官权力异化的又一诱因。“村委会是自治组织,乡镇街道并不是一般意义的‘上级’,实际工作中难以对村级事务进行具体监督。再加上村务透明度不高,村监会又往往受制于村委会,群众监督难以发挥作用。”对于广东省清远市查处的一起村干部挪用新农保资金42万元用于赌博的案件,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腐败的恶性,不在干部级别大小。一些“小官”看似官小权微,但如果疏于监督,便容易致使权力寻租的空间与可能大幅上升。
管控“小微权力”须量身定制权力之笼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对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提出了具体改革要求。这为破解村官腐败频发难题指明了方向。
专家指出,治理村官腐败,也得扭住权力不放,为农村基层“小微权力”量身打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笼子。
宁海的实践即是管控村官“小微权力”的有益尝试。该县对村干部的权力进行“清单式”梳理规范,明确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19项村干部行使村级公共权力事项。制定《村级事务运行流程图》,要求村监会对照监督。2014年3月以来,该县各村监会对105个招投标项目进行了监督,反映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初信初访件下降8成。
以解决农村基层权力“政经不分、村社不分”问题为切入点,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发展研究所所长项继权对管控村级权力给出了另一种设想——“政经分离”。他介绍说,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开始探索这一机制,比如,广东省南海市就试行将村委会自治职能(包括社会服务职能)与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相分离,村官只管基层自治和公共服务,对集体经济则引入“职业经理人”管理。
就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建立健全纪检监督力量下沉机制,是管控村官“小微权力”的必然选择。比如,贵州2014年4月在全省乡镇设立民生特派组,加大对群众信访举报的查处力度,此举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该机制实行8个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村干部违纪行为共立案145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05人,移送司法机关124人。(记者 戴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