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利剑出鞘惩贪腐
2014年,黑龙江省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743件、结案7292件,同比分别增长29%、23%;处分党员干部7835人,同比上升24%,立案数、处分数均达纪委复建后最高值。省纪委自办案件50件,涉及省管干部40人,其中,新立案38件,同比增长171%;处分地厅级干部33人,同比上升200%。
省委、省纪委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努力形成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在美丽辽阔的龙江大地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惩治贪腐全省发力
2014年,齐齐哈尔市委原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信,鸡西市委原书记许兆君,省交通厅原厅长高学文,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原专员单增庆,龙江建设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厚,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监事长、党委副书记杨进先等违纪违法者先后落马,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数字不断刷新,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赞同,彰显出全省各级纪委的战斗力。
“我省2014年查处干部之多、涉及领域之宽、行动密度之大、处理力度之强,应该说是空前的。”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荣利彬告诉记者。
2014年,黑龙江省纪委先后组织召开了4次全省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会议,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先后奔赴佳木斯、七台河、鹤岗、伊春、绥化等地对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进行督办落实,传导压力,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在全省反腐败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盛明确要求市(地)纪委书记亲自抓案件,对市(地)纪委和省直部门派驻机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督促各地各部门着力抓好查办案件工作。
会上目标明晰,会下行动迅速。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鹤岗、黑河等市(地)纪委实行领导包案制,跟踪督办案件并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鸡西市纪委主动到基层纪委帮助分析案情,指导重要案件的查办。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大幅度增长,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腐败案件506件,同比上升48.8%。
查办案件保障有力
与“打虎拍蝇”同步推进的是,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加强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步伐。
随着省纪委职能和内设部门的大范围调整,执纪监督机构数量达到12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7%;办案人员98名,占编制总数的70%。同时,提高进入办案队伍的门槛及专业化水平。
“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与硬件建设同步进行的是,办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办案部门和人员要承担直接责任。省纪委还对近年来有关查办案件方面的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下发《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加强案件管理、规范办案行为的若干意见》,修订《查办案件工作岗位责任制》、《办案回访制度》、《办案人员工作纪律》等多项制度规定,形成按制度办案、靠制度管人、依制度规范行为的执纪办案制度体系。全省未出现一起重大办案事故。
正人先正己。为防止纪检监察队伍内部出现“蛀虫”,对个人品质、能力不佳,不适合办案岗位的,坚决调离;对行为不端、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的坚决查处。全省共对46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其中省纪委处分6人,有力维护了办案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打虎拍蝇”频频出击
2014年1月,佳木斯市原副市长、职教集团党委书记张书滨因贪污贿赂被立案调查;2月,财政部驻黑龙江省监察专员李沐欣,因涉嫌贪污贿赂被立案调查;3月,齐齐哈尔市委原常委、秘书长邓晓军,省农垦总局九三分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张桂春,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并涉嫌犯罪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
每月都有大要案,各地都有大动作。一年来,黑龙江省纪委“打老虎”、“拍苍蝇”,走得急,行得稳,不松劲。
富锦市头林镇农村信用社原主任刘彬,利用向农民发放贷款之机索贿受贿121.5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违法贷款533万元归自己使用,被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七台河市动迁办原主任王某,套取国家动迁补偿款66万余元,收受动迁户贿赂近3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同时,对“群众身边的腐败”治理不松懈,频频出拳,拳拳中的,全省处分乡科级干部1861人。
反腐惩贪没有休止符。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和依然艰巨繁重的任务,黑龙江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丝毫不敢懈怠,又踏上了新的征程。(记者 张卓桥 徐大勇 通讯员 孙佳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