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压惩腐形成震慑 去年查处厅级干部95人
元旦刚过,广东省纪委就公布了一则最新反腐动态——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潘胜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潘胜燊被查处,释放着一个明确的信号:广东省高压惩腐的势头还将持续,办案力度还将进一步增强。记者1月23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2014年,广东省共查处厅级干部95人,同比增长2.5倍,平均不到4天查处1名厅级干部,其中查处正厅级干部27人,移送司法机关37人,查处的厅级干部数居全国首位。
茂名市委书记梁毅民接受组织调查;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接受组织调查;阳江市政协主席韦丽坤接受组织调查;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欧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在此高压态势下,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感到反腐利剑高悬,仅去年上半年,广东各级廉政账户就收缴“红包”礼金折合人民币6500多万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6.49万件次,同比上升4.6%;立案1.11万件,同比上升53.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782人,同比上升34.4%;一些有问题且离开领导岗位的干部更是惶恐不安,在去年被查处的95名厅级干部中,由省纪委直接查处的退休厅级干部有18人,占总数的18.9%;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严厉查处了汕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邢太安,梅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纯德,茂名化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重光等32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
去年以来,广东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劲往“监督执纪问责”上使,收拢五指、攥紧拳头、铁腕惩腐。收拢五指就是纪检监察机关抠住党章规定的职责,聚焦聚焦再聚焦,不断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省纪委已对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清理之后,省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到12项,有效解决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发散等问题,最大限度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坚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
收拢五指还体现在对反腐力量的整合上。省纪委机关在人员编制不增加的情况下,整合资源,不断充实一线办案力量,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纪检监察室增加到8个,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主业的部门增加到12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0%。省纪委还成立了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指挥协调中心,加强对全省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查办腐败案件要实行“一为主两报告”,即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的广东,在推进此项改革的过程中再次领航,成为全国唯一在省市县三级试点办案工作改革的省份。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一为主两报告”,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两报告”的范围、内容、程序以及监督指导责任追究等有关要求,重点解决下级党委“不让办案、不想办案”和下级纪委“不敢办案、不会办案、不规范办案”以及“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大案办小、久拖不决”等问题。
广东省纪委还制定了《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暂行规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部分市县将基层腐败问题多发地区的“两报告”延伸到乡镇、街道纪(工)委,报告范围扩大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通过试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更加自觉、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更加主动。去年,广东全省共报告和指导线索处置1335条、案件315件。(记者 黄力 王景喜 涂怡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