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西藏、黑龙江公布巡视整改情况
1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西藏自治区党委、黑龙江省委向社会公布了对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至此,该轮13家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全部“晒”出整改“成绩单”。
广西:积极推进市、县纪委“三转”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整改意见“照单全收”、坚决照办,加强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督查,要求各责任单位10天一报告。自治区纪委坚持督查跟进,强力推动整改工作。
针对部分地方纪委和派驻纪检组聚焦主业不够、查办案件力度有待提高的问题,该区建立自办案件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自办案件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对县级纪委自办案件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积极推进市、县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通过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改革内设机构以及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进一步突出。2014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62998件,立案4228件,结案416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11人。
针对国土、交通、水利、林业等领域和部门腐败现象多发的问题,该区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部门贪腐案件,2014年以来共查办国土系统案件186件,交通系统案件112件,水利系统案件125件,林业系统案件319件,公安系统案件303件,卫生系统案件334件,建设系统案件188件。
针对部分领导干部顶风违纪的问题,该区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深入各地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先后3次组织开展全面检查。2014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和“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0.63%;规范管理会所469个,关停15家;清理规范楼堂馆所项目262个,清理办公用房6373间,面积约17万平方米。
西藏:架起严肃政治纪律“高压线”
西藏自治区党委逐一梳理并深入研究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制定了《关于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细化分解为17项整改任务、74项具体措施,明确提出严肃查处理想信念不坚定、不与党和人民一条心、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当“两面人”、民族观不正确、对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参加非法组织、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言论的党员干部。
针对反分裂斗争形势复杂严峻的问题,该区坚定坚决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在全区广泛开展“批谎言、揭老底、辨是非、划界限”主题教育活动、新旧西藏对比教育活动、形势政策教育活动。截至目前,举办各类专题报告会6000多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400多万人次。
针对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的问题,该区强化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教育、增强党的意识和党性观念。同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制定了《关于共产党员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等15项制度规定,为严肃政治纪律架起“高压线”。
黑龙江:着力形成反腐高压态势
黑龙江省委把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日程,以严肃认真的鲜明态度和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针对查处案件数量偏少,没能形成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等问题,该省着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反腐高压态势。一是严格处置查办巡视问题线索。截至2014年12月30日,全省已立案812人,涉及厅级干部19人、处级干部159人,移送司法机关107人。二是加大对买官卖官案件处理力度。三是指导基层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743件、处分7835人。省纪委自办案件50件,其中新立案38件。
针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该省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省委制发工作方案,通过组织申报、公示审签、审核整改、开展举报、建档备案5个步骤,组织全省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县到科级)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全省1662名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县委书记)向省纪委申报了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
针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贱卖国有资产的问题,该省加大对企业领导人员借改革之机侵吞、变卖、转移、私分国有资产,失职渎职、恶意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的问责力度,共立案409件,处分违纪人员669人。(记者 张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