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案双查” 倒逼党委深耕“责任田”
2月8日,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特区太极湖办事处村组干部合伙贪污征地补偿款一案被查实,太极湖办事处党政负责人、驻村干部、纪委书记分别因资金管理不严、监督“缺斤短两”等,受到追责。
下属犯错,追责领导,这是湖北省十堰市实行“一案双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生动实践。
2014年以来,十堰市通过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责任追究体系,构建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问责、考核结果运用的完整链条,倒逼党委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守“主阵地”、深耕“责任田”。
定责,拴紧“牛鼻子”,做到“有的放矢”
“通过前期调查核实,迎丰村党支部书记唐太明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中收受回扣,我同意对其立案调查……”2014年8月12日,竹山县城关镇党委书记刘甲华参加全县落实“一案双查”推进会后,马不停蹄赶回镇上与镇纪委书记一同研究案情,表明自己的态度。
在刘甲华看来,“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站在一边看’的时代已彻底结束”,他坦承“压力山大”。“好在市里有明确的‘责任清单’。”刘甲华说。
刘甲华所说的“责任清单”是十堰市去年7月发布的,梳理出了党委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及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等17项“该干的事”。
“分清‘责任田’,明确责任人,才能使‘一案双查’做到有的放矢。”市委书记周霁介绍说。
全市各地各部门迅速“对准表”、“赶上趟”,以硬措施落实“硬责任”。
十堰市规划局局长高玉成在这一工作中深有感触。他说,规划部门是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城市规划稍微修改一下,就意味着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资金”,如何防控用权腐败是关键。作为第一责任人,高玉成提出“治权”,比如,梳理风险点,划定“高压线”,锁定地形测绘、规划编制、勘察等各个环节责任,实行终身负责制,等等。
“三公”经费超标、乱订教辅资料、校长搞“遥控指挥”……1月11日,丹江口市教育局“自揭家丑”,将暗访内容制成视频短片,通过远程电视向全市教师播放。4家学校负责人对“问题”内容进行解释,并提出整改方案。……
追责,挥舞“牛鞭子”,做到“有章可循”
郧县房管局副局长、房产协会理事长张明勇3次组织人员借外出考察学习变相旅游,“帽子”被拿掉,还“连累”了领导,该县房管局局长杨某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3名“县官”因未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名领导被追责,依据的是该市去年8月出台的“一案双查”实施办法。按照该办法,未管好“责任田”的单位,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等将分类分情况受到问责。
与此同时,十堰市还绘出问责“路线图”,并建立“一案双查”数据库,完善信息化管理、分类管理、整合分析、跟踪督办、立案审查、集体会商6项线索管理机制,“一案双查”线索由案管室统一登记、流转、跟踪、反馈,防止“有案不查、选择性问责”。
牵不住“牛鼻子”,就得“挨鞭子”、“摘帽子”。2014年以来,十堰市已有132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10位一把手被免职或降级。
评责,牵动“牛身子”,做到“责任落地”
“本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通过‘一案双查’,先后对4起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处理,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月4日,在十堰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上,4名党委一把手向全会述责述廉。茅箭区委书记赵哲就是其中一位。
会前,接到要在纪委全会上“应考”的通知,赵哲梳理了一年来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工作亮点和不足都写在报告里了,实事求是!”市纪委委员乔瑜一边听取赵哲的陈述,一边写下对赵哲的评价。乔瑜说,此次“考试”前,他们做足了“功课”,通过查看信访系统举报情况、开展民意测评等方式,深入了解群众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以便能对述责述廉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如何加强项目监管、预防工程领域腐败?”“你单位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排名靠后,打算如何提高?”述责述廉结束后,一个个犀利的问题被抛出,4名党委一把手有的提出解决措施,有的当场承诺积极整改。市委主要领导一一点评,纪委委员则根据述责述廉情况现场评议。
评责并不是一“评”了之。十堰市将搜集的问题转入“清单管理”——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形成“交办清单”、整改落实形成“办结清单”,一个问题一本账,“交账”方可“销号”。
2014年以来,该市共核实梳理出160个问题,已有156个解决并销号。(陈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