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乡:深化“三转”促信访举报“五统一”制度落实
湖南省安乡县纪委深刻领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优化举措着力深化“三转”,助推信访举报“五统一”制有效度落实,使信访举报工作运行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自2014年实行“五统一”制度办理信访件至今年2月份,直接督办和查办信访案件45件,其中疑难信访案件12次,结案率达95.5%以上,有的推动了纪检监察信访问题的解决。
一、聚焦主业转职能,认真坚持“五统一”制度
转职能就是要防止“越位”、“错位”,导致职能“失位”问题。县纪委信访室立足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对群众信访举报件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问题,严格按照“五统一”制度进行规范执行,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是实行统一登记。无论是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还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来的信访举报件,或者本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件等,均统一按照相关规定由信访室登记管理,并及时登录系统,确保了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二是实行统一交办。信访室统一登记后,按照相关规定将举报信送相关分管领导和委局主要领导进行签批,再按照领导批示进行办理。
三是实行统一排查,加强信访举报线索筛查审定。一般信访举报件,由承办单位(室)按程序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启动调查程序,并及时向书记办公会议报告。对反映同级党委管理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件,一律经过统一排查研究后启动调查程序。
四是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调查组在查办信访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有比较明显的案件线索或有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调查组将及时与信访室沟通,并及时将相关案件线索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移送到案件管理室,确保案件线索的安全性。
五是实行上级交办件和领导批示件统一报结。对于上级交办件、领导批示件或者反映科级干部的信访件,调查组在调查工作结束,及时撰写调查报告,报信访室初审后,送委局分管领导复审,再报纪委主要领导审定,统一向相关部门进行报结。
二、提质增效转方式,扎实推行“五统一”制度
转方式就是要集中精力抓好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办理信访举报案件、筛选案件线索、开展信访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切实落实好“五统一”制度,发挥信访举报工作源头预防腐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综合效应。
一是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积极转变信访举报受理方式。按照《安乡县纪检监察局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安乡县纪委监察局下访和约访工作制度》、《安乡县纪委监察信访接待协调工作制度》及《安乡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包案工作制度》,推行领导带案下访、带案督办、入户走访等形式,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在家等访为主动寻访的转变,扭转案件主渠道作用弱化的被动局面。2014年,委局领导干部下到所联系的乡镇接访110多人次,收到群众举报信访件149件,其中,涉及村支两委干部腐败问题32件,现场解决信访举报51件。
二是狠抓案件线索管理初核工作。严格按照《安乡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管理办法》,案件线索由信访室统一规范管理,坚持“集中排查、规范管理、跟踪督办、严格保密”原则,建立由信访室、纪检室、案管室以及分管领导进行集体研判的信访案情分析评估工作机制,挑选出内容较为具体、证据较为确凿的线索进行初核。去年元月至今年2月,我委共初核了37件信访件,转立案5件,处分科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4人。
三是积极推进信访监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把信访监督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预防腐败问题滋生的重要手段,对信访举报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了解、提醒、批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在信访监督中弄虚作假、不如实说明的,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对反映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去年元月至今年2月份,共信访约谈13人,对县教育局副局长不如实说明违规赈酒的问题,县纪委对其进行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是努力扭转重复信访举报上行趋势。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核查,坚持快查快结快处,解决一般性违纪问题;高度重视实名举报反馈,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实名举报案件调查完毕后,第一时间向举报人详细反馈调查处理意见,耐心进行解释说明,同时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提高群众满意度和信任度,扭转结案不息诉罢访的局面;高度重视督查督办,控制上行重复信访举报。实行交办件限期办结制度,对于不能按期办结的要求说明情况,有效减少群众越级、重复上行信访举报总量,强化督查督办实效。通过上述措施,该县信访总量2014年比2013年增加了62.3%,但重复访所占信访总量的比重2014年比2013年下降了13.1%。
三、服务群众转作风,着力落实“五统一”制度
信访举报工作是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信访室是纪检监察机关做群众信访举报工作的主战场,更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主阵地。因此该县始终坚持把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落实“五统一”制度,认真解决信访人的诉求。
一是注重协调。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责任,采取协调、督促和责任追究等方式,推动有关部门妥善解决群众诉求问题。近年来,与官当镇等乡镇、信访局等科局级单位加强协调督促,成功化解了皮某某等17件信访积案。
二是创新下访。把纪检干部下访和约访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相结合,在委局“包村挂钩”和干部“结对帮扶”的基础上,到信访举报集中的村驻村工作,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2014年元月至今年2月,委局领导干部到各联系乡镇处访每月至少保证了2次,成功处理了一般信访问题85件,化解了反映安障乡德兴村支部书记、陈家咀镇长福村处置学校等10件疑难信访问题。
三是规范接访。规定由专职人员接待群众来访、网络信访,明确接访人员行为规范、接访情况记录规范。严肃追究在接待群众来访中推诿、敷衍、乱承诺、乱解释工作人员责任,确保接访群众热情周到、规范有序。
四是深化回访。开展信访案件质量评价工作,由纪委负责人牵头,信访、案检、案审、案管纪检干部参与,对全年交基层办理的信访举报问题,通过电话联系、入户走访、召开涉及人员会议等方式,了解处理意见落实情况,听取群众对调查处理情况的意见建议。
五是强化问责。贯彻落实《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加强对办信办访人员的作风和效能问责,向“既查事、又问责”转变,倒逼信访举报干部积极履行工作责任。(湖南省安乡县纪委 黎计辉 袁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