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住建委推行党风廉政约谈制度落实“两个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落实, 2015年初,当涂县住建委在总结党风廉政约谈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出台了《当涂县住建委廉政约谈制度(试行)》办法,在全委系统中推行党风廉政约谈制度。
一是依据党纪国法,制定约谈制度。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增强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央纪委《关于建立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制度的意见》及《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参照各地业已出台的有关规定,结合住建委实际,制定出台了《当涂县住建委廉政约谈制度(试行)》。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推进约谈实施。在扎实推进约谈制度的落实中,该委一是创新约谈方式。廉政约谈主要采取 “定期约谈、任职约谈、警示约谈、重点约谈”等四种方式。二是规范约谈事项的动议。廉政约谈提出主要包括: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或者要求约谈的;委领导班子研究确定的;委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干部职工联名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有信访、举报及群众反映的;有媒体曝光的。三是确定约谈情形。该委《廉政约谈制度》规定了十四种约谈情形,分别是: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和住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各项规定不力的;落实县委、县政府、住建委决策部署、专题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住建委领导交办工作不力的;被上级部门督查通报批评或影响住建委目标考核的;项目工作推进不力,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对检查、督查、考核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出现重大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隐患,不按要求整改或未按期完成、进展缓慢的;工作中“吃、拿、卡、要”,影响住建形象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问题,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群众反响较为强烈的;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行为的苗头性问题,需要及时提醒、制止的;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或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确定为“较差”等次的;落实信访稳定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等约谈情形,以确保廉政约谈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是注重效果运用,强化约谈成效。该委对约谈制度的落实,不流于形式,更是注重约谈效果的运用。一是明确廉政约谈整改要求。《廉政约谈制度》对约谈对象后续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约谈对象在约谈后要针对整改存在的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措施书面报送委纪委,并在15日内将约谈要求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该委党委和纪委上报,该委纪委负责监督检查约谈对象整改落实情况。同一事项责任人被首次约谈后,限期内整改措施不力、整改进程缓慢的,进行再次约谈。对一年内两次受到警示约谈或重点约谈,限期内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的,按程序进行组织处理。二是建立廉政约谈档案。约谈涉及到的有关材料由该委纪委建立个人约谈档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廉政约谈保密工作。该委《廉政约谈制度》还要求,约谈人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约谈对象透露投诉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反映材料等具体信息,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谈话情况,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今年3月初,当涂县住建委对部分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调整,按照《廉政约谈制度》规定,依程序对新任职人员开展了任职廉政约谈,进一步增强新任职人员廉洁、廉政、务实、为民的意识,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该委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围绕重点工作,推进岗位职责履行以及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的落实,推行约谈制度,推进县住建委系统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当涂县纪委 邹勤 傅军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