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突出五个着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玉屏侗族自治县突出五个着力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增强组织纪律性。
着力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农村有这样一句话“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和县相关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了引领示范。要带头执行好党的纪律,就要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落实规章制度的排头兵。要经常性开展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健全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其他各项纪律,增强党纪党规的统一性、权威性、稳定性,按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要求,坚决反对和认真处理一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
着力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事关党的政治方向、党的团结统一乃至党的兴衰成败。当前,部分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仍时有发生:极少数党员干部在一些涉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重大政治问题上公开散布或发表相违背的言论;有的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我行我素;还有的不负责任地道听途说,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在党员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对党和国家工作形成干扰。我们要充分认识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着力加强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目前,群众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监督是乏力的。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只要搞好与党员和领导的关系就可以了,只对上级领导负责,而群众则无足轻重;一些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事并不鲜见。而正是这些行为的发生,破坏了党的纪律,影响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关系,长期发展,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有些党员干部之所以犯严重错误,正是从一些小的违纪行为开始的。因此,要拓展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尤其要进一步发挥信访部门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中的作用。针对群众反映的一些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大责任追究问责制度的落实力度。
着力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纪违法人员,执纪执法部门应严格按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要求,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要坚决防止执纪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让违纪违法的高风险使党员干部望而止步,不断增强纪律观念、规范用权行为。要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开展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各项规定的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及时查找和解决存在问题,要让监督检查常抓不懈;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样,才能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形成良好的表率和示范效应,才能确保党的纪律建设、增强组织纪律性顺利进行,才能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 刘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