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抓早抓小 避免“小病”成“大患”
“根据群众举报,你局个别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存在婚丧喜庆互相随礼现象,而且比较严重,影响很不好。你回去后要找他们进行谈话提醒,立即改正,并做出恰当的处理或处分。”这是6月10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纪委书记刘吉坤办公室进行的一次提醒谈话,谈话对象是该县公安局的负责人。
今年以来,许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打虎拍蝇”的同时,注重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给党员干部早打预防针、早“吃药”,将违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小病”积成“大患”。
加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
刚刚过去的端午节假期,许昌市纪委组织的暗访组奔走在紫云山、大鸿寨等景区,他们不是游览观光,而是监督检查有无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
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在许昌已成为常态。他们切实抓好“五项督查”,即“节日病”督查、非公接待督查、铺张浪费过度消费督查、“五项经费”督查和作风纪律督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督查中发现的长葛市和尚桥镇违规购买香烟问题、鄢陵县公安局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许昌市第十五中学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作风问题无小事,就是要通过严格的不间断的监督检查,让违纪行为无处遁形,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许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智勇说。
为此,他们还整合了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来信来访、巡视、党风政风监督等各部门的力量,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加强监管,既紧盯那些手握重权的一把手,又对职级不高、但身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基层党员干部加强监督,发现苗头及时“敲打”。不久前,许昌市就对全市76个市直单位、二级机构,54个部门和行业的基层站所作风纪律进行了明察暗访,对全市98个乡镇办领导带班值班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共对38个单位、69名人员进行了问责,1人被免职。
事前早提醒,防患于未然
5月14日下午3:20,许昌市纪委监察局4楼会议室里,气氛凝重,11名与会人员神情严肃,静静地等着一场谈话。3:30,受陈智勇委托,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崔合荣代表市委、市纪委,开始了与这11名新任县级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他要求这些新提拔的干部,要做政治清醒官,做履职有为官,尤其要谨记“四句话”: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要辨真伪;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拒诱惑;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要存敬畏;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要虑长远。谈话之后,新任领导干部现场就廉洁自律和有没有带走原单位车辆等物品进行了签字背书。
这是许昌市对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的一个缩影。
许昌市纪委监察局通过任前廉政谈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廉政提示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纪律要求的红线、底线及时亮明,严格监管,防患于未然。截至今年5月,共进行诫勉谈话30次。
前不久,市工商局副局长郭某因公出国,出国前,许昌市纪委监察局专门对他进行了当面及书面的提醒——在您因公出国(境)考察、交流期间,提醒您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变更经外事部门批准的行程安排、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二、严禁脱离组织或违反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三、严禁借出国(境)之机违反规定收受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四、严禁……共提了9条严禁。每条严禁,都标明了哪些是红线,哪些是高压线。
事中及时“敲打”,让犯错者觉醒
“你局的王某,已经因腐败问题被判刑,现在又有一位干部吃拿卡要,影响很坏。难道他要步那位蹲监者的后尘吗?再不整顿,恐怕你这位局长也会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力而难脱干系吧?!”如此充满火药味的话出自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刘磊,6月3日他对区国土局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当天,他还约谈了财政局、卫生局、住建局等部门的负责人。
从许昌市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无论是已经被移交司法机关的许昌市住建局原局长崔新宏,还是近期刚刚被审查的禹州市委宣传部长张俊海,他们走上违纪、违法道路,都是从所谓的小错、小节开始的。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在反省忏悔时懊悔不已:如果当初有人能提个醒、拉拉袖子,也许刚一湿鞋就能及早上岸,怎能滑向犯罪的深渊呢?
“小问题不管,养大了再办”是对党和干部极为不负责任的表现。因此,许昌市对那些存在违纪苗头或者轻微违纪问题的个人和单位及时开展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放任不管发展成严重违纪甚至违法。
今年3月25日上午,长葛市畜牧局党委书记刘建成和纪委书记胡春焕被请到长葛市纪委监察局,该市纪委副书记黄建华与二人进行了一场严肃的诫勉谈话:“你局办公室副主任张某驾驶公车,与人发生肢体冲突,被群众举报,影响很坏。反映出你局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你们回去后要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杜绝类似行为发生。同时,要依规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最后,当事人张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警示教育 让身边人有所戒
今年年初,许昌市纪委监察局把全市金融系统的领导干部召集在一起,包括驻许昌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商业银行等领导班子成员,宣布对许昌银行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志民贪腐问题的处分决定,并当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
以前宣布处分决定,只是到涉案人员所在单位宣布,参会对象也是本单位人员。而这起案件则是组织涉案人员所在行业的人员来听处分决定,这在该市还是第一次。
据该案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下半年,许昌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许昌银行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志民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了让更多的金融机构负责人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许昌市纪委监察局在对该银行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的同时,决定召开全市金融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要求驻许昌人民银行、银监分局、所有商业银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行下属部门负责人、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均参加警示大会,扩大了查案效果,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许昌市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重要举措。不仅如此,他们还把警示教育的内容融入相关培训中。
不久前,许昌市纪委监察局依托河南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举办了市直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负责人廉洁履职教育培训班,培训对象是市直委局有权管钱的科长。该班学员、许昌市城管局政策法规与城管监督科科长鲁金平在心得体会中写道:“过去总认为违规违纪都是别人的事,离自己太远。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深受教育,对当前反腐败形势有了较为清醒的认识,懂得了反腐败斗争没有局外人的道理,增强了政治意识、自律意识。”在实地参观新郑监狱及听了三名服刑人员的忏悔报告后,市国税稽查局副局长葛广亭说:“听了他们的忏悔报告,对我震动很大,他们曾是‘父母的荣耀、妻子的骄傲、儿子的依靠’,现沦为阶下囚;也曾是受人敬仰尊重的领导干部,现在是失去自由的罪人。我一定要从他们身上汲取教训,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李俊瑶 曹培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