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三重奏”奏出廉政曲
今年以来,玉屏侗族自治县从教育、监督、惩处等关键环节入手,多管齐下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努力构建干部作风建设新常态。
教育在先 防范在前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以“干部驻村”、“廉政文化八进”活动为载体,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社会氛围,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注重开展岗位、警示、示范教育工作。在10余个部门开展了廉政教育培训,播放警示教育片20余场次,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在春节、清明等节点给党员干部编发廉政提醒短信5000余条,倡导文明廉洁过节,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活动,我县28名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引领全县干部职工如何做人、做事、用权,实现了教育全覆盖。
二是注重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制定《玉屏县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医院实施方案》,着力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工作;搭建高炮广告,弘扬清风正气,制作了以勤政廉政为主题的2幅大型廉政公益广告牌;申报了8个市级廉政教育示范点,全力打造廉政文化进景区品牌示范点,将茶花泉景点列入廉政文化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打造中;开展送春联活动,义务为群众撰写廉政春联500余幅;充分利用玉屏广播电视、公众信息网站、微玉屏、玉屏报等媒介,刊播刊登廉政公益广告视频和漫画;收集家风小故事6个、谚语5条;收集整理廉政教育作品8篇。
三是注重开展对外宣传及调研法规工作。在各种新闻媒体、网站、报刊、杂志上发表反腐倡廉文章600余篇;认真开展民生监督工作宣传教育调研“七个一”活动及市监察学会安排的调研工作,上报调研报告6篇;完成宣传教育《调研信息》6期60余条,网络评论文章300余篇。
强化监督 及时纠偏
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正风肃纪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强农惠农政策公开情况等进行检查,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检查网络。
一是狠抓政治纪律监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深入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认真开展“三谈一询”工作。截至目前,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约谈20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6人次;诫勉谈话8人;共发出函询通知3份、整改通知9份。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半年来,开展了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专项检查及选人用人工作纪律专项检查,均未发现违反纪律行为。
二是狠抓作风建设监督,优化县域发展环境。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继续紧盯重要节点、重要时段、重点对象,加大对党员干部参与打麻将、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公款旅游、收受节礼等顶风违纪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那些踩“红线”的人、搞不正之风的人敬畏纪律、敬畏规矩。紧盯穿上“隐形衣”、钻进“青纱帐”的“四风”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措施,改进监督方式,让隐形“四风”无处遁形。半年来,我县共开展“四风”专项督查9次,诫勉谈话2人,约谈9人,立案查处4人;对2个单位、4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实名通报。
严厉惩处 常抓不懈
全力聚焦主业主责,突出纪律审查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领导包案和全员办案工作机制,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顶风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大与执法、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实行全员办案,建立健全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人才库,依靠群众,多角度、多方位收集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对信访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尤其注重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变个案分析为综合分析,筛选出有价值的线索,做到有的放矢,防止盲目上阵,真正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目前共受理信访举报50件,办结35件;立案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7件28人,结案18件19人,涉及乡科级6件6人,党纪处分15人,政纪处分 5人,其中双重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3件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二是坚持“零差错”标准提升办案质量。扎实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提升初核转立案率。着眼快查快结,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函询或诫勉谈话,对反映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强化审理把关,严格按照审理工作“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审理违纪违法案件并及时结案。目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案件警示教育5次,240余人次受到教育。
三是坚持“零事故”要求确保办案安全。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题分析、专项督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防止隐瞒线索、以案谋私。加强对执纪审查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防止跑风漏气、泄露秘密。严格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抓好谈话室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市级办案陪护人才库,先后选派20人参与市级办案陪护。注重对调查过程的监管,对被调查人员进谈话室谈话时,严格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谈话对象进行监督的同时对办案人员一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通过制度建设将办案程序、办案行为精细化、标准化,使办案人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源头上防止查办案件风险的产生和蔓延。定期开展办案安全专项督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 刘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