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五到位深入推进 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
今年以来,鄂托克旗纪委深入贯彻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部署,按照“三转”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张力书记“5到位”要求,有序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新常态下鄂托克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组织到位,确保工作力度。
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内纪办发〔2015〕11号)和市纪委《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鄂纪办发〔2015〕18号)要求,鄂托克旗纪检监察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鄂托克旗纪检监察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细则》,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确保活动按步骤、高质量完成。
人员到位,确保有人干事。
一是调整内设机构明确工作重心。对照自治区纪委、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情况,结合我旗实际,经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设立内设机构11个,整合后,监督执纪问责科室增至8个,从事办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占到72.7%和61.1%,执纪监督力量大为增强。下发了《鄂托克旗纪委关于进一步重申全旗纪检监察系统聚焦主业不参与其他部门具体业务工作的通知》,对苏木镇纪委书记、旗直部门纪检组长(书记)的分工和兼职问题进行了清理规范,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均不再参与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旗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最初的67个精减至13个,确保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
二是配齐配强苏木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厅发〔2010〕12号),进一步健全苏木镇纪检监察组织机构。鄂托克旗共有6个苏木镇,分别为: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木凯淖尔镇、阿尔巴斯苏木、苏米图苏木。截至目前,6个苏木镇纪委书记均已配齐,并严格落实苏木镇纪委书记单设,不分管其他业务,并配备2名专职纪检干部,确保具备查办案件最低法定要求。
三是推动旗纪委派驻监督工作全覆盖。结合我旗实际,初步拟定了派驻纪检组设置方案,拟按照分类归口派驻的方式,拟设置归口派驻纪检组8个,负责监督71个旗直部门。
培训到位,确保把事干好。
旗纪委坚持在提高履职能力,加强自身建设上狠下功夫,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培训计划,科学规划新录用干部初任培训、新任职领导干部岗前培训以及案件查办专项业务培训等工作,突出做好苏木镇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截至目前,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培训8批次104人(包括新任苏木镇纪检书记),3名干部被上级纪委调训。
制度到位,确保按规矩办事。
一是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接访、保密等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推进旗纪委12388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建设,建立完善网络举报平台,为群众举报提供更多便利。
二是对苏木镇纪委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加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对苏木镇纪委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严格按“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定期召开信访举报评审会,对信访举报统一受理、统一评审和归口办理。
三是规范案件查办工作。旗纪委本着“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理念,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市纪委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按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谈话的程序,谈话必须在谈话室进行并遵守谈话室相关制度规定,谈话前办案组必须对谈话人员进行风险评估,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苏木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办案人员谈话必须在旗纪委谈话室进行等相关规定。同时,加大安全办案教育,旗纪委与苏木镇纪委、各办案科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组负责人签订了依纪依法安全办案责任书,对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遵守办案程序、履行办案手续、执行案件纪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是加强对苏木镇纪委自办案件的监督指导和服务保障。加强办案协作机制建设。建立苏木镇纪委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旗纪委层面的案件查办综合调度、协调指导、服务保障等机制制度,有效发挥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异地办案的综合效能。同时,实行案件办理负责制,加大指导督查案件办理力度,委局班子领导和相关干部分别挂包一个片,对苏木镇案件查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形成纪检监察干部人人参与办案、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压力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促进了苏木镇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加大以案代训力度。抽调苏木镇纪检干部轮训参与协助办案,熟悉案件文书格式和办案程序,增强基层纪检干部的工作能力,减轻协审工作的压力。
保障到位,确保有条件干事。
一是增强办案保障能力。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健全办案经费保障机制,在旗党政办公大楼一楼建设了规范化谈话室,对室内门、窗、墙面、地面等部位进行了软包、钝化安全处理,并配齐信息化办公设备、摄影摄像取证设备和办案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不断提高基层办案保障水平。
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自治区纪委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2015年工作要点,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提高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确保在2015年年底前通过内网分级保护测评。根据工作需要,在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的大力支持下,对委局机关原有的纪检监察系统内网进行改造,开通了“纪检监察专网”。积极依托内蒙古纪检监察网云平台开通互联网站,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透明度。同时落实了信息网络安全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按照人员编制总数的3%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由正式在编人员负责,将保密和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费用纳入单位年度预算。(鄂托克旗纪委 任静 何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