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坚持纪律在前 抓早抓小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沈丘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好“尺子”,严格执行;坚持把执纪监督作为重要手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一、突出关爱提醒,源头预防“微腐败”
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到焦裕禄纪念馆、省第一监狱以及市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观看警示片等方式,开展普遍性廉政教育。同时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教育。一是在重大节日到来前,由县委书记给全县科级干部集中进行廉政谈话,并把国土、住建、公安等14个重点单位科股长作为谈话对象,以县纪委红头文件下发通知,内容具体到某单位某股某人,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二是在春节、中秋、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移动平台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发放廉政短信,向党员干部提醒不得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方面的廉洁自律事项。三是连续两年春节、中秋节假日前,在县委、县政府门前和重点县直局委门前设立纪委监督岗,对出入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狠刹收送红包歪风。四是关键岗位廉政风险提示,县纪委制作并发放廉政风险警示卡,标明单位、岗位、姓名以及风险等级、防控措施等,放在办公室醒目位置,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防止了小错酿成大错问题的发生,有效保护了干部。
二、突出权力公开,确保干部规范用权
2011年,我们以中央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为契机,在全县开展了“以县委权力公开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的“三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党委政府权力运行的“关键点”、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关注点”和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进行公开,促使权力在阳光下健康运行,从源头上消除了腐败滋生的土壤,减少了干部违纪问题的发生。中央和省市媒体多次报道,徐光书记、杨正超书记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三、突出查早查小,强化惩治威慑力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既抓大又抓小,发现问题“露头就打”,对违纪人员、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不遮丑护短,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3年底,我们查处一起县医保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干部职工与社会人员勾结骗取新农合专项资金案件,涉案人员200多人,移交司法机关27人,其中公职人员14人(包括科级干部2人),起到较好的震慑作用。
四、突出制度建设,扎紧党规党纪“篱笆”
坚持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通过制度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从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之类的大事到日常出勤、婚丧嫁娶等小事,都有严格的制度规定。我们在全市率先出台“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对“三公”经费支出过大起到较好的遏制作用。徐光书记和杨正超书记分别作出批示予以肯定。2014年,针对党员干部借红白事敛财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们制定出台红白喜事操办管理办法,在车辆、礼金、宴席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可操作性,使操办人有了办事的底线和红线,同时使对违纪人员的处理有了政策依据,从而从根源上遏制了红白事大操大办之风,增强了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减少了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突出自身建设,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和案件讨论制度,由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轮流带头讲课,并组织开展讨论,撰写学习心得,提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挂代训”等方式培训干部。“走出去”:今年4月,我们在浙大开办2期培训班,108名县乡两级纪检干部参加了学习,课程包括博弈与案件审理、办案谋略与谈话技巧等,由浙大教授以及浙江省委党校、浙江省纪委的专家学者授课,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水平得到一个新的提升。“请进来”:今年5月,我们邀请《中国纪检监察报》原社长、中纪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李本刚到我县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并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参加,开阔了大家的理论视野。“以挂代训”:遴选11名乡镇纪委副书记到县纪委科室跟班学习,促进了乡镇纪委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沈丘县纪委 王俊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