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厉行“三问”让主体责任兑现
6月下旬,福建省纪委通报了15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均是福建省委今年初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并实施问责的。截至今年5月底,该省在责任制检查中共问责290人,其中厅级干部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7人,占问责总人数的43.8%。
近年来,福建省以每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为载体,采取问题清单、问责建议、问效整改的“三问”形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兑现。
列出问题清单——
“面对面”约谈整改
今年初,福建省委开展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在集体约谈会上,检查组组长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列出了问题清单;带队检查的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在约谈中直指厦门市委在责任意识、党员干部日常监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检查中,省委领导分别主持召开集体约谈会,以“谈问题、找原因、查责任、促整改”为目标,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班子成员共计479人进行约谈。
问题清单从何而来?一方面,福建省委检查组围绕检查主题,整理省纪委、省国土厅、省审计厅、省委巡视办等在检查中提供的97个问题线索,对监督检查成果实行再梳理、再运用;另一方面,收集各设区市对5个相关省直部门的建议,以及对县级的审计报告等检查结果。
在梳理问题的同时,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等方式,注重发现新问题。检查组组织15个查账小组,对各设区市药监、政法部门的“三公”经费开支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并延伸抽查到县级相关部门,有的还检查到乡、村和具体项目。同时,把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细化成9个方面20个检查要点,采取现场核查的方式,共发现相关问题125个。
在此基础上,按照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原则,梳理形成各地各单位的“问题清单”。为了找准问题,检查组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坚持问题核查不到位不反馈,对“问题清单”进行反复核查甄别。通过梳理“问题清单”,让各地各单位明晰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薄弱点,增强责任意识。
今年2月下旬至3月底,福建省委书记尤权,省委副书记、省长于伟国,以及其他6名省委常委,分赴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检查。同时,由5名副省长分别带队到省卫计委、民政厅、财政厅、司法厅、商务厅5个省直部门开展检查。
提出问责建议——
“硬碰硬”追究责任
在责任制检查中,福建省已形成一套联动机制:省委检查组通过梳理“问题清单”,强化问题倒查,明确问责对象,提出问责建议,督促被检查地区和单位实施责任追究,形成“问责清单”并上报检查组审核把关。
各检查组全面收集“一案双查”不到位、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从中梳理“问责点”。对照检查内容,采取随机抽查、问题倒查等方式,深入排查问题背后的责任,共提出问责建议61条。
今年2月,福建省委检查组在厦门检查时,发现厦门市思明区政府存在违规借用区属企业车辆问题。而在去年8月,福建省委巡视组到该区巡视时,就已发现并指出这一问题。由于思明区存在久拖不改的情况,省委检查组立即督促厦门市委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整个检查的过程,问责这把利剑始终高悬,我们以穷追不舍、一追到底的精神,敢于碰硬,敢于较真,以纪律尺子丈量责任,一把尺子量到底,有责必问,绝不含糊。”福建省委检查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让问题更精准,问责更到位,福建省委检查组实行“两个见面”:一是“问题提前见面”,集体约谈前,检查组组长将“问题清单”交给被检查地区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二是“问责提前见面”,问责启动前,在严格区分性质、情节、对象的基础上,采取省管干部直接约谈与非省管干部委托约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逐一约谈,通过谈问题、明责任、写认识,触动问责对象思想根源。
持续问效整改——
“实打实”解决问题
找问题、查责任最终目的就是解决问题。福建省注重做好检查的“后半篇”文章,抓好时间节点,持续跟踪问效,坚持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据福建省委检查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实行检查组负责制,即全程负责核查问题、督促整改、问责追责、“回头看”等工作。检查组督促被检查地区和单位针对“问题清单”中反馈的问题,在1个月内报送即知即改情况和整改计划,并以列表和清单的形式,逐项逐条列明整改项目、责任人、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开展检查的当月,宁德市县两级党委主要领导就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30场次,即知即改问题34个,占总问题的87%。
针对检查组提出的252个整改项目,各地各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莆田市将检查组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成43项具体整改任务,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南平市将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划分为6大方面,并制定22条整改措施。
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各地各单位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省民政厅出台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干部选拔任用、廉政谈话等10项制度,省商务厅结合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管理等。
与此同时,福建省委采取委托检查的方式,由省直党工委检查省直机关单位,省教育工委检查省属高校,省国资委党委检查省属企业,省纪委3个纪检监察室负责跟踪督办。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我们聚焦问题,厉行问责,力促整改,解决了一批问题,教育了一批干部,增强了责任意识,真正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使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表示。(本报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俞永强 杨雅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