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个到位”确保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换届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社会各界关注度高。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全程参与换届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要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高效的工作圆满完成换届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一要超前谋划到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上级党委、纪委关于换届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重要职责,将换届选举工作纳入今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超前谋划。具体做到:工作部署提前,统一思想,明确换届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重点,落实内部责任分工,制定工作预案;学习培训提前,精心挑选综合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方式,着重加强换届政策和换届纪律学习培训,为换届工作全程同步监督、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奠定能力基础;进入角色提前,积极主动通过各种渠道密切关注各级党员干部涉及换届选举工作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意挖掘和收集相关案源线索,为严肃换届纪律、净化换届风气赢得主动权。
二要警示教育到位。要在统一开展思想教育、纪律教育的同时,着重开展各类警示教育,做到警示在前、预防在先。一是依托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基地,分层分岗、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电教片等形式,对近年来查处的换届选举中发生的各种反面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增强警示教育的渗透力;二是依托新闻媒体,及时曝光换届期间查处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做到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说服力。
三要制度执行到位。要按照换届工作“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一方面,抓好党纪条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和换届具体工作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学习、宣传、教育;另一方面,要与组织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调研,共同研究制定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干扰换届行为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等各项相关政策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要监督检查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发生。首先要强化纪律检查机关的专门监督,上级纪委要协调指导相关下级纪委做好监督检查等工作;其次要强化社会各界舆论监督,充分调动行风评议、作风建设、效能监察等纪检监察特聘监督员参与换届工作监督的积极性,重视网络舆情监测,提高政治敏锐性;第三要加大换届工作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等党务政务公开条例法规,切实保障群众对换届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换届监督。
五要惩治问责到位。要在严明换届纪律、严格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法律程序和工作程序基础上,对违反换届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严查快办。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在选举中发短信、打电话、请客送礼等搞拉票贿选行为的,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手软;对诬陷造谣、恶意中伤等干扰换届工作问题要彻查到底,严肃处理,及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对参与换届监督检查的纪检监察干部在保障换届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决不姑息,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作者 龚夏梅 黑龙江省鸡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