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生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综合分析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的要求,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民生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民生领域监督检查工作领域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的实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着眼长远防范,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取得显著成效。工作中主要体现出以下特点: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推进落实中央和地方各项民生政策措施,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来谋划和把握。对新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跟进,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专题研究监督检查方案、部署监督检查工作。天津、河南、湖南、四川、贵州等地每年都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列为重要内容进行重点部署,并把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疏于监督、失职渎职的单位从严追究领导责任。吉林、福建、云南、宁夏、内蒙古等地通过建立领导小组、协调组等,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分工落实,自上而下、分层联动、合力督查的工作机制。
统筹安排,系统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实际,将民生领域各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科学分类、系统整合、统筹推进,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安徽省制定《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将33项“民生工程”划分为生活保障、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农村文化建设等五大类,由省直各牵头部门对33项工程目标任务完成、实施效果情况进行考核,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保障情况进行考核,统计部门负责进行社情民意调查考核。黑龙江省出台《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保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决定〉落实的意见》,扎实推进“政令保畅、作风建设、纠风护民、促廉从政、源头治理、惩治腐败、基层建设、能力建设”八项工程,在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实施安农工程、安康工程、安心工程、安保工程、安教工程,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工作。
扎实开展,确保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每项监督检查工作,精心准备,周密部署,集中人力、物力,全面深入开展,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和纪委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带队检查,确保取得实效。2010年,各地根据中央纪委部署集中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通过拉网式梳理和清查,发现违规问题23765个,涉及资金175.48亿元;全国共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15999个;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303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1703人;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问题31957个,涉及金额5.17亿元。各地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广东省2007年以来共查处民生领域案件2594件2842人,分别占查处案件总数和涉案总人数的16.7%和17.3%。一些地方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查处的重大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畅通渠道,全程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权益。各地均建立了以信访举报统一电话、信访举报网站、政风行风热线等为主体的群众诉求受理和表达机制,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畅通“听民意、察民情”渠道。辽宁省自2004年开通“民心网”以来,累计解决了8万多个群众诉求问题,还利于民总金额达2.3亿元。江苏省南京市2010年底建成“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以来,已接到群众有效来电66982个,办结率86%。一些地方还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吉林省在省、市、县三级均组建了“纠风110小分队”,成员由政府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组成,对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快速出击,迅速调查处理。
建章立制,科学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健全制度作为重要任务,贯穿于民生领域监督检查工作中,促进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针对在教育、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强农惠农、扶贫救灾救济资金、政府民生专项资金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各个领域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推进规范管理,切实堵塞漏洞。浙江、陕西、广东、广西、海南等地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制度创新年等,系统推进各项制度建设。一些地方还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民生领域监管水平。上海市先后开通了涉农补贴资金电子监管平台、阳光动迁电子监察系统、社保基金网上实时监管系统等。安徽省共有97个县(市、区)建立了“阳光村务信息管理系统”,1291个乡镇(街道)实行网上业务处理。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群众观念淡薄。部分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没有把群众的愿望和期盼作为自己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的依据,没有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自己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导致决策不合民意,做事有损民利,搞一些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出一些损民利己的事。有的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群众生冷硬推,个别单位在行使权力或公共服务中为小团体和个人利益考虑太多,单位执法利益化,过多滥用公共权力,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屡禁不止。
二是执行落实缩水。一些单位在决策办事过程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按规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重大事项依法及时进行公开,或者有选择地进行公开,侵犯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或未能认真履职,违规操作导致群众利益受损。如,村务管理混乱,不按期按要求公开,财务收支不透明;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兑现不到位,降低补助标准,借机乱收费,高价收费、套取国家和群众的专项合作医疗基金;部分干部优亲厚友,不按合同足额兑现征用土地补偿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不按程序进行拆迁安置,在执行国家“两免一补”的政策中不够公平,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转移用途;乱收取补课费、自立项目收费、乱收择校费的情况时有发生,等等。
三是制度约束乏力。虽然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制度法规,但对一些新问题是非界限、处罚标准等尚缺乏相应的规定,造成制约机制不完善,权力配置不科学。如,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没有分开,权力行使不公开、不透明,自由裁量权过大,权力和责任相脱节。另外,机构重叠,办事程序繁琐,执法部门交叉执法,不拜“菩萨”办不成事。有的领域制度制定不科学,实际操作性不强,缺乏约束力。有的管理上制度健全,但监督等配套制度不到位,制度形同虚设。
四是防治措施不力。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执纪执法不力,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不负责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屡禁不止。有的虽然制定了预防和惩处措施,但监督制约的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效果不够好,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还存在着发现不够及时、查处不够有力、处理不够到位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工作成效。
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关系全局。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加强分析研究,及时掌握动态。当前,民生领域的腐败现象在得到有效遏制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改革的深化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使得一些体制机制漏洞和弊端逐渐暴露出来,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应主动研究民生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创新制度、改革机制、改进作风,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前瞻性地防范和解决民生领域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丰富检查手段,增强监督实效。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传统监督检查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始终保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一线监督势头,注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政府职能部门严格履行监管主体责任两方面作用。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强化专项检查,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纪律保障机制。
扩大群众参与,畅通诉求渠道。拓宽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完善信访听证、双向承诺、基层巡回接访、信访对话、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调查、信访听证处理疑难问题、信访问题公开答复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联系点、民情恳谈、民情信箱、网上信访、政风行风热线等举措,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同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人逐件建立台账,落实领导包案责任。
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以查案促纠风,严肃查处干扰破坏中央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落实的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与民争利的案件,严肃查处置国家政策规定于不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正之风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和剖析,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教育功能。
注重改革创新,加强源头治理。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制度,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在政务服务、管理控制等环节和领域引入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监督手段,形成“制度科技管理”的源头防范新机制。(钟纪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