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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纠风和执法监察能力 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11-07-13 19:10:37 浏览: 498

    我州纪检监察机关的纠风执法监察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四全会、省、州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站在提高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纠风治乱、执法监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感受到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转变带来的实惠。


    一、主要工作成效 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纠风治乱、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五项工作并取得明显进展:


    第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集中力量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做到“四个坚决纠正”,加大“四项工作力度”。


    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按照云政办发[2004]115号、云监[2004]17号文件《关于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州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13县市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州政府从国土、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对弥勒、开远、建水、石屏四个县市进行了重点抽查。通过专项检查,全面掌握了全州1999年1月至2004年7月30日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全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650.6公顷,应补偿金额16231.8万元,已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额16226.5万元、已补偿农民个人金额0.3万元,拖欠5万元。全州村组集体经济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在管理和使用中尚未发现违纪违法现象。


    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全州在城镇拆迁工作中,尚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不依法办事等行为。


    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全州列入全省新一轮三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考核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32户(与省签订改革任务117户),截止2004年12月31日完成改制企业119户,改革面为132户的90.2%,100%完成了省下达三年国企改革任务。在已完成的改革改制省考核117户企业中,涉及在职职工18271人,退休人员11249人,离休人员167人,涉及总资产16.5亿元,总负债14.7亿元。为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州人民政府出台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国有企业破产实施意见(暂行)﹥的贯彻意见》。2005年3月4日省政府三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考核组考核验收合格。


    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对清欠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行督促检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召开的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迅速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由州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建设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清欠协调领导小组。截止 2003年12月底,全州共计拖欠工程款84818万元、农民工工资13865万元。2004年底已清欠工程款39663万元,占应清欠的46.7%,农民工工资13284万元,占应清欠的96%。目前,个旧、开远、蒙自、河口、屏边、红河、绿春、金平等八个县市对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清欠完。


    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 实行“一费制”减轻学生经济负担357.87万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问题17个,涉及金额81.1万元;查处违反“三限”政策案件2个,涉及金额38.3万元;制止强行征订教辅材料和降低教材价格减轻学生经济负担48.29万元;向学生退还各种乱收费共计80.35万元;受党政纪处分4人。


    红河州去年成为云南省教育改革的试点州,按省委、省政府对教育改革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地探索教育工作中体制、机制上新问题、新情况,为全省教育改革献计献策。


    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一是针对“看病难”,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州的药品招标工作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云南卫虹电子商务平台,先后三次药品集中招(跟)标采购,去年全州县级以上50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加了第三次药品集中招(跟)标采购,跟标4391个品种,评标821个品种,共计5212个品种。招标后药品的零售价格平均下降13%。药品差价的60%让利患者,40%留给医院,让利患者共计1400万元;二是重点解决医院药品回扣、医生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突出问题查处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等问题共计金额14.4万元,追究刑事责任一人。


    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依照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问题的部署,做好农村稳定和发展工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对农民减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全州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通过各种专项治理共减轻农民负担996万元,减负率16.8%;人均减负3.01元,亩均减负2.93元。向农民工退还各种乱收费金额10.6万元;治理农村灌溉用水用电收费减负金额34.4万元。我州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一年来,全州没有发生因涉农民负担问题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的执法监察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全国、州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一是参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2004年1--10月全州各县市共检查15次,出动车辆1263台/次,人员1731人/次,炸封非法矿洞567口,查出事故隐患575条,发出整改通知书139份,限期整改79条,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6份,罚款26350元;二是参与对对个旧市“3.18”盗采矿坍塌等三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了事故原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人,党政纪责任追究2人;三是参与州政府组织对全州13县市的公众聚集场所和古建筑两个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


    第二,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重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会计集中核算四项工作的执法监察。
加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和州纪委三次全会精神,2004年1--9月全州共供地54.4618公顷,招拍挂76宗,54.3698公顷,收回土地出让金18052.3972万元,协议出让8宗,供地9.6464公顷,收回土地出让金1343.1159万元,纠正违法占地一起。通过执法监察,依法纠正和完善了用地手续,进一步完善规范了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加强了制度建设。


    加强对重点工程招投标执法监察 2004年1—9月底,全州建设工程招标项目255项,标底价目110057.49万元,造价106885.47万元,招标率为100%,其中邀请招标工程项目47项(州属及3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102项,造价76636.9万元,邀请招标17项)。通过公开招投标节约资金3172.02万元,节约率为2.88%。2004年签订工程《廉政合同》269份,全年验收廉政合同104份。


    政府采购执法监察 截止2004年9月,全州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9375.14万元,节约资金1187.25万元,节约率为6.13%。


    会计集中核算的执法监察 全州应纳入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1259个,已纳入1178个,清理撤消单位银行账户2478个,审核纠正不规范报销凭证8035份,涉及金额3748.54万元;拒付不合法不合规支出1753次967.11万元;清理更正不规范资金4277.33万元;清理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7407.02万元;配合政府采购杜绝单位违规支出521.53万元;督促有关部门追缴或清收款项308.12万元。在监督检查中州纪委监察局提出建议二条:一是建议审计部门派驻2—5人对会计集中核算情况进行审计;


    二是建议未纳入核算中心的81个二级单位要尽快纳入。


    第三,开展一项整顿工作、巩固两项成果


    整顿清理统一着装工作 按照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关于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布置我州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我州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单位274家,着装经费866.67万元,人均标准1128元,收回制服数6518(件、套),收回制式标志数8202套,收回服装折价45.02万元;扩大着装范围52人。


    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的成果 督促职能部门严格规范上路执法人员行为,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并清理取消公路收费站5个。坚决杜绝“乱收费、乱设卡、乱罚款”从源头上预防公路“三乱”现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我州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在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方面;州纪委与州委宣传部联合下发红宣〔2004〕06号《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办厅〔2003〕19号、厅字〔2004〕14号文件精神,巩固报刊治理成果,防止反弹的紧急通知》,及时有效的制止了报刊散滥和乱摊派行为。目前我州实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的乡镇达到53个,巩固了治理成果。


    第四,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查办工作 今年共收到人民群众举报信19件,其中转办13件,执法室、纠风室调查处理13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通过对这些案件的查处能有效地维护群众利益,表明党和政府惩腐倡廉的决心,树立了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有力地推动了全州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五,开展“万众评议公务”活动,创新公务公开评议的方式方法,圆满完成社会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开展“万众评议公务”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州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首先在州级机关和蒙自县试行由社会公开评议部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活动,创新公务公开评议的方式方法。上半年在蒙自县先行试点开展“万众评议公务”活动试点工作,下半年在州级机关展开。试点中,蒙自县委、县政府出台了《蒙自县“万众评议公务”活动暂行办法》和《蒙自县“万众评议公务”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县党政机关、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窗口单位分四个系列共计 88 个部门和行业开展由社会各界上万人参加的社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共发放的《活动评议意见表》和《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达20414份,回收了15664份,回收率高达76.7%,比广东惠州的回收率高出32.9个百分点(试点的经验是学习广东惠州)。之后,州级机关在蒙自县试行的基础上开展了“社会评议机关作风”的活动,对93个单位进行评议。由于工作做得深、做得细、做得实、做得广,社会反映非常好。我们不但听到省级部门的反映,还有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以及来蒙自旅游观光的有关社会人士的反映,都认为蒙自县委、政府开展的“万众评议公务”活动和州级机关开展的“社会评议机关作风”活动抓得非常实在,尤其在几个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体现了民主监督。这一次我们把“家丑”外扬,把各单位推向社会,让群众公开评议,到底各个单位的服务态度怎么样?办事效率怎么样?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怎么样?等等,全部推向社会,进行公开的民主评议,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民主监督。二是转变了干部思想观念。过去只有我们监督别人、批评别人,现在我们也必须转过来接受别人的监督和批评,促进了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三是促进了经济发展。今年州纪委常委会已作出决定,要在全州十三县市广泛推开,为我州经济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圆满完成社会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按照云政办发〔2004〕113号《关于云南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州对全州卫生、环保、信息产业系统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并对质量技术监督和旅游系统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全州共聘请了行风评议员232名,全州收回各类意见建议共计七百余条,州纠风办针对这些情况及时向各被评单位进行了反馈,监督其进行整改,增强了各被评单位行风建设意识。由于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使之形成了内外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过后使得一系列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收到了明显的实效。


    二、主要做法


    一是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为做好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提供根本保证。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涉及的部门(行业)较多,面广、政策性、原则性强,工作难度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需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只有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重视和支持下才能顺利实施。一年来,我州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除州、县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外,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请示汇报,重点项目由政府领导挂帅,以政府的名义组织,既增强了工作的权威性,又在人员抽调、经费落实、工作力度等方面得到保证。


    二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为全州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指导思想,使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有明确方向。我州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始终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我州重大改革决策的贯彻落实和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使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在维护党和政府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为做好执法监察纠风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我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中,始终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凡是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的项目,都能做到认真组织,精心周密安排,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业务监管方面的优势,在协调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时,充分应用《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权力和手段,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是突出重点,抓住热点、难点,是做好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抓住关键。我州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在集中力量抓好“五项”制度建立健全,四项社保资金、国债资金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小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验收,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执法监察和社会民主评议行风等重点项目的同时,州、县市都狠抓了重点、热点问题的工作,加大了对减轻农民负担,中小学校乱收费、治理公路“三乱”,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等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一些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作了认真查处。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巩固执法和纠风工作成果开辟重要途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州、市县两级执法和纠风工作人员少,任务重,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集中在忙于具体事务中,对执法纠风工作缺乏深入细致的调研和思考,工作总结、经验交流、信息反馈不够。


    二是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有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有时由于监督检查不及时或不到位,个别地区不正之风有反弹现象。


    四是纠风治乱、执法监察工作任重道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要努力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坚决纠正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二是在城镇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三是在企业改制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危害群众健康行为的问题;五是加大对中小学收费治理力度,规范收费行为;六是坚决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七是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防“三乱”现象反弹。


    3、围绕中央、省州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优化发展环境。如对《土地管理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的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4、认真做好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红河州纪委监察局 执法室 纠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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