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一教三改” 深化源头治腐
——永清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是我们党指导反腐败斗争的一条重要方针。只有在坚决治标的同时,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才能巩固反腐败成果,防止出现新的腐败现象,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近几年来,永清县坚持从抓基础、抓根源入手,大力推行“一教三改”(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制度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克制“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解决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根本途径。因此,我们下大力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一是加强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坚持用先进典型教育、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使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制作了《为党旗增辉》专题教育片,在内部刊物上开设《廉政风采》专栏,开展了“双争双创”活动,连续推出了县国税局领导班子等7个廉政勤政集体,10名勤廉兼优先进个人和5名“廉内助”。同时,还通过组织“廉政勤政先进事迹”报告会和演讲比赛等活动,大力讴歌先进,弘扬正气,在全县上下营造出浓厚的倡廉敬廉氛围。二是抓实反面典型警示教育。 近几年来,我们先后利用胡长清、成克杰、李真、丛福奎等反面典型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大规模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讲案情、说法纪、论危害、谈教训、做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同时,还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召开案件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曝光发生在身边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强化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三是加强党政纪条规约束教育。采取举办培训班,发放条规知识手册,开展党政纪条规知识竞赛,组织党政纪条规知识考试和典型案例演评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政纪观念,提高自我约束能力。2000年,我们举办了“典型案例演评小品”专场文艺节目,将严谨、抽象的党政纪条规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形式演绎出来,使党员干部在欣赏节目的同时,澄清了对一些问题的模糊认识,受到了党政纪条规知识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约束“权”,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行政审批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不合理的行政审批制度不仅给权钱交易行为提供了土壤,而且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积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大刀阔斧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权力运作,强化对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腐败。一是砍掉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缩小行政权力对经济活动的管制范围。对全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坚决砍掉上级已经明文取消和部门自立的审批项目,简化市场准入制度,减少行政干预,防止利用行政权力谋取私利。2002年来,全县共清理上报行政审批事项610项,清理变更行政审批事项247项,占总数的40.5%。二是引入市场机制,避免行政权力直接插手微观经济活动。将招标、拍卖等市场手段广泛引入到土地开发、建筑市场和企业改制等工作中,用市场机制取代行政审批行为,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在土地管理方面,建立了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对规划为经营开发的土地,一律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使用权。目前,共储备土地147.28亩,为政府创收183万元;在建筑领域,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全县的建设工程项目,一律进入有形建设市场招标发包。2002年,全县招投标工程15个,总造价7429万元,覆盖率达100%;在企业改制方面,建立了产权交易制度,国有企业破产和国有小型企业改制转民营,全部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企业产权,几年来,共有7家企业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产权交易量达5016.14万元。三是对行政权力进行合理分解,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面广、事关群众利益的办证、办照、征税、收费等行政权力,按照相互监督、合理制衡的原则设置多人“流水线”作业。在国税局实行了“金税阳光工程”,兴建了集综合服务为一体的高标准、多功能、一条龙公开办税大厅,组建了征收厅、管理局和稽查局3个专业局,建立了“集中征收、专业管理、重点稽查”的征管新体制,形成了“三权分离,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征管新格局,从而在机制上割断了税务人员与纳税户的直接联系,有效的防止了以税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管住“钱”,严格资金运作程序
财务管理混乱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我们紧紧抓住开支不受监督、财务审批不受约束和收费不受监管这三大病症,积极探索财务管理新模式,加强对政府性资金、集体性资金运作秩序的管理。一是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成立了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建立了面积达100多平方米“集中支付”大厅,在保持资金使用权和会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了全县83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帐户,将各单位的资金全部转移到集中支付中心统一开设的银行帐户,由集中支付中心对资金往来统一进行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使得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都处于财政的监督之下,从源头上堵塞了资金支出管理上的漏洞。二是实行“村财乡管”,加强对基层财务的管理。近年来,由于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造成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发案率居高不 下。对此,我们在全县14个乡镇、办事处设立了村级财务管理中心,实施了“双取消,一保留”(取消村级及乡直单位会计,取消村级及乡直单位帐目管理权,保留出纳员),创立了“两统一、一限定、五审核”(统一印制记账凭证、财务报表、收入单据、支出单据及各种专用账簿,统一刻制村级财务专用章;限定财务审批的权限、程序和责任;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主管会计审核、主管会计交叉审核、镇财务管理中心集中审核、村民代表会审核)的农村财务管理新模式,加强对“七所八站”和村级财务的管理。由于“财务管理中心”对村级和乡直单位财务账进行审核把关,从源头上遏制了农村干部经济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推行“收支两条线”,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截止目前,全县已有5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纳入到财政专户,占全部单位的100%,专户储存率达100%。通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资金运转过程处于有效的控管监督之下,增强了资金收支的透明度,从制度上彻底改变了过去预算外资金部门所有,自收自支的局面,杜绝了私设“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有效的预防和遏制了腐败行为。
四、用好“人”,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表明,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我们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考察、选拔、管理、监督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建立起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从根本上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一是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对拟提拔为乡局级职务的干部,通过县电视台、公示栏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暂缓提拔或不予提拔。公示制度实行以来,共有5名干部因公示期间被举报而不予提拔或暂缓提拔。二是实行廉政鉴定、廉政谈话制。对拟提拔的乡局级干部在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前,先由纪检监察机关对拟提拔的干部做出廉政鉴定,看有无违纪违法行为。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先由县纪委书记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为新提拔的人员在思想上敲警钟,打“预防针”。三是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县委先后两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通过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综合考核等程序,共选拔了10名副科级干部。同时,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目前全县各单位中层岗位已经全部实现了竞争上岗。四是构筑“三条防线”,完善干部的监督约束机制。构筑“防范线”,制定了《关于干部“8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实行了领导干部生活作风承诺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和群众评议制度,强化制度约束;构筑“辅助线”,通过举办家属培训班、组织座谈会教育、引导干部家属发挥家庭监督责任,强化家庭约束;构筑“纠察线”,从执纪执法部门聘请10名监督员,经常对消费、娱乐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强化纪律约束。通过“三条防线”使领导干部置于各种监督之下,有效地规范了从政行为,减少了不廉洁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