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执法监察规范管理和组织实施
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权,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情况进行监察检查活动。在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条件下,执法监察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促进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效能,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又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惩治腐败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当前全党全国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执法监察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而艰巨,进一步强化对执法监察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组织实施,显得尤为重要。执法监察规范管理和组织实施,就是依据执法监察项目明文规定的标准,不折不扣、有目的、有系统、有秩序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其目标就是达到《行政监察法》“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立法目的。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对于执法监察规范管理和组织实施,必须把握好五个方面原则。
一、认真选题立项,增强执法监察的针对性
执法监察工作涉及的面宽、范围广,样样都管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选准选好执法监察项目,这是确保执法监察工作能够取得较大成效的首要条件。
一是抓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部署项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部署的项目,是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每年度中心工作重点,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后确定的,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深入贯彻,中心工作能否顺利完成。对这些项目,我们每年都做为执法监察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和监察考核办法,不折不扣地认真完成。例如开展粮改执法监察,在部署工作时,将粮改执法监察工作与县政府部署的粮食工作相结合,狠抓粮食工作各库站主管人员负责制的落实;与粮改工作的目标任务相结合,突出抓好夏秋粮食收购工作;与农发行、审计部门监督相结合,着力抓好资金封闭运行和粮食企业扭亏减亏工作;与工商部门监督稽察相结合,抓好粮食市场监管工作,从而推动粮改工作的良性运行,令农民群众满意,使粮食企业多数扭亏减亏。
二是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的重点、难点选题立项。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执法监察工作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每年,在确立执法监察项目时,首先应认真了解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工作的部署和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不同时期政府中心工作的不同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选题立项,开展专项检查,以促进具体问题的及时解决,保证经济工作顺利进行。近年来,永清县委、县政府将扶植县域企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执法、执纪部门进企收费、罚款的行为,在年度确立执法监察项目时,我们适时开展了减轻企业负担执法监察活动。通过走访座谈企业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治乱减负文件、法规,宣传各职能部门收费目的、依据、标准、程序等手段,使企业了解执法部门的工作内容,提高企业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使企业负担管理进一步规范,为企业创造了更宽松的发展环境,推动了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三是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立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牵涉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解决难度大。深入实际,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实在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是纪检监察机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为此,我们通过查处村街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发现造成村街干群关系紧张的焦点,主要是吃喝风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今年新春伊始,按照县委、县政府“村级招待费零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四个检查组,由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抽查了56个重点村街财务帐目。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纠正,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搞好组织协调,发挥监察机关的主导作用
执法监察工作,涉及多个业务主管部门,在许多情况下,需要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进行安排部署。但联合部署不是要他们去牵头,他们的责任是按照自己的业务职能搞好业务监察;只有纪检监察机关才是执法监察工作的主体,才有权力对其它部门及其系统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依法检查和监督。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在执法监察工作中的正确定位,也应当是我们贯穿于执法监察工作始终的一个指导原则。
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主导作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建立工作协调制度。一些重点执法监察项目,如开展减轻农民负担、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行政审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及“两金”管理使用等,涉及范围广,参加部门多。工作中,我们认真发挥主体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小组联席会制度、执法监察办公制度、重点事项协调制度、领导干部联合办公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组织保证。
二是实行工作部门责任制。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注意处理好纪检监察机关与有关执法部门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执法监察共涉及监察、计划、财政、审计、粮食、工商、农发行、物价等8个部门,其中粮食、财政、工商、农发行既是执法监察参加单位,又是重点检查对象。针对这一特点,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但不包办,把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范围,从而增强了这些部门的责任感。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积极、态度不端正、自查自纠不认真、整改不彻底,影响执法监察工作开展的,不管涉及到谁,涉及到哪个单位,一律依规追究,绝不姑息迁就,使执法监察工作做到责任落实。
三是落实同级监督制。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中,往往容易出现只注重对下级工作的检查,而忽视发挥下级纪委(纪检组)对同级部门工作的监督职能,出现工作“一头重、一头轻”的现象。对此,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逐步理顺工作思路,摆正自身位置,既主动支持业务部门抓好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又注重发挥下级纪委(纪检组)在纪检监察机关与业务部门之间的纽带桥梁作用,使他们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主要业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如“两金”使用情况、规范有形建筑市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村级招待费零管理、政府集中采购等执法监察项目涉及范围广、业务性和政策性都比较强,工作量大,单靠纪检监察机关很难面面俱到。于是,我们把工作责任量化到基层纪委(纪检组),由其组织自查自纠,对开展情况实施监管和重点抽查,这种做法,既充分发挥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又在某种程度上杜绝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另外,我们还鼓励纪委(纪检组)单独办案,遇到难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违纪违法问题,主动出面协调和协助查处,从而提高基层纪委(纪检组)的权威和工作力度,激发其工作的自信心。
三、联合各方面力量,提高执法监察的整体效能
执法监察的主体是行政监察机关,但发挥其它监督部门的监督作用、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管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
一是充分依靠政府各部门的力量,形成执法监察的整体合力。执法监察是一项紧贴政府中心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工作,与经济管理部门打交道的机会比较多,业务联系比较频繁,很多执法监察工作需要几个部门联合行动,搞好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十分重要。如对涉及资金和专业性较强问题的执法监察项目,可实行“审计先行、专业部门认定、监察随后”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执法监察的准确性和针对性。2001年以来,在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工作中,面对人手少,熟悉财会能查帐的专业人员缺乏的困难,我们决定成立联合检查组,具体工作上由收费局(财政)牵头,监察、审计、物价配合。检查方案的制定、前期动员筹备、有关文件的起草、罚没款的回收等具体工作都由业务主管部门去做。参加大检查的人员主要由收费(财政)、审计、物价的同志组成,我们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遇到收费(财政)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协助解决。由于充分发挥了业务部门的作用,在短短的7天时间里,共检查了52个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先后发现20个单位存在问题。近年来,在对“两金”使用情况、行政部门清理银行帐户、水费、电价执行情况执法监督中,我们同样采用这种方法,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龙头”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
二是借助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力量,形成执法监察的推动效应。在开展一些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执法监察项目时,注意联合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并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推动,可形成强大的声势,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如2001年在开展的行政效能监察时,我们组成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广播单位参加的检查组,并与纠风工作、行风评议一并进行,将评议结果通过会议、电视、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这样既弥补了执法监察工作力量的不足,又拓宽了监督的渠道,促使各行政执法部门相继开展了“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从本质上解决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有责不负、办事拖拉等问题。干部职工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服务意识等有了明显增强,机关工作秩序良好,工作效率大大提高,维护了政府形象,维护了人民利益。
四、查处违法案件,强化执法监察工作力度
执法监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充分履行监察职能的重要手段。凡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的地方和部门,往往都存在着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重视发挥查处案件工作对执法监察不同阶段的影响和作用(既初期的推动作用,中期的深化作用,后期的成果巩固作用),利用查处的威摄力强化执法监察的工作力度,增强工作效果。案件查处关键在于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渠道,挖掘案件源。首先,发动群众举报,公布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其次,加强与审计、物价、建设和税务稽查等部门的联系,经常沟通情况,了解线索;再次,主动出击,通过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类,属于管理部门的一般工作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限期整改;对于问题较严重,已触犯党纪政纪的,要坚决查处,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坚决予以追究。2001年以来,我们通过执法监察,共下达执法监察建议书78份,提出执法监察建议182条,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2件,挽回经济损失173万余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重视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察规范管理
为使执法监察工作尽快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的轨道,近些年来,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内部管理,不断促进管理水平、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的提高。首先是抓规范工作程序。对执法监察项目涉及的业务部门要求做好月报工作信息、年报工作总结,对执法监察项目的相关文件、相关材料、调查研究、组织实施、总结报告等进行归档管理。二是抓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在执法监察项目中根据业务部门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进行目标分解责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增强其工作责任感,调动积极性,促进执法监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三是抓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坚持抓好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执法监察项目组织实施要求,通过联席会学习研究工作业务,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面了解执法监察工作的业务和要求,从而更好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