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金库”的危害及解决对策
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要求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近日也联合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近年来,中央虽三令五申,却依然未能阻止“小金库”的扩张和蔓延,主要是一些单位及相关领导对小金库的危害认识不足,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理措施。因此,铲除“小金库”这块腐败赖以生存的土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小金库”的危害
“小金库”虽“小”,但危害极大,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公款沦为“私房钱”,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小金库”是滋生腐败的土壤。由于“小金库”资金深藏不露并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使用起来方便,不受监督和制约,因此有些人便用它大搞不正之风,有的用它行贿,将公家的钱转换成联络感情、拢络人心、捞取“政治前途”的筹码;有的用它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游山玩水;有的将“小金库”资金花光分光,装进少数人腰包,据为已有,中饱私囊,使“小金库”成为私人的钱袋。
“小金库”的存在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一些领导干部私设“小金库”并大肆挥霍资金,一旦被揭露,在群众中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容易造成群众对领导的种种猜测、议论和不信任,严重损害干群关系。不仅污染社会风气,而且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
清理整治“小金库”问题的对策
“小金库”具有隐蔽性特点,问题由来已久,屡禁不止,可以说是一个“顽症”。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小金库”的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小金库”体系。
提高认识,加强对“小金库”危害的教育。要使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的“一把手”在思想上认清“小金库”的严重危害性。道理要讲透,危害要讲够。加强教育,首先从思想认识上解决问题。产生“小金库”实质上是一种领导行为,单位的主要领导不同意、不默许,“小金库”就产生不了,或很难产生。各级干部不仅自己不搞,而且要管好自己的下属也不搞。对“小金库”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纵容、主张搞“小金库”的干部,都是对“小金库”的性质和危害性认识不够的表现。其次,要用典型案例,用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教育,克服侥幸心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廉政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严禁私设“小金库”的承诺书,有效制止私设“小金库”行为的发生。
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不断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特别是加强内部审计控制力度,堵塞漏洞,在源头上斩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明确财务业务的职责分工和程序,管钱、管物、管账人员进行相互制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定期对资金进行清查盘点。
加大监督、查处和惩治力度,形成打击合力。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同时,推行财务公开,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地清理小金库专项督察活动,形成多渠道的监督网络,对发现有“小金库”的单位严肃处理,对查出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以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同时还要按照《会计法》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真正使“小金库”成为一个“禁区”,一道“高压线”。
依靠群众监督,让“小金库”无处藏身。“小金库”隐蔽性强,情况复杂,直接检查往往不易发现,最有效的办法是内部知情者举报。为此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对举报者实行奖励,让“小金库”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作者:韩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