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及社会危害
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既违反党纪国法,破坏党和政府良好形象,又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其往往影响恶劣,危害重大。现根据我县近三年来受理、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浅谈当前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并就其社会危害做粗浅分析,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参考。
近三年来我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73件(次),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件24件30人。从受理的信访举报和查办的案件看,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表现形式主要有五大类十四种:
一、贪污受贿。这是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行为,近三年来我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贪污贿赂案件11件15人,占立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件24件30人的46%,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五种:一是镇村干部在项目建设中采用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集体资金予以贪污;二是镇村干部采用虚假姓名申报集体土地退耕还林,贪污相关补助。近三年查处此类违纪问题4案7人,占贪污贿赂案件的36%,具有典型性;三是部门一把手、村干部挪用集体资金投资经营企业、包工程谋私利;四是村组干部离任后不及时移交集体资金,长期据为已有。这类问题在村组干部违纪中也是较常见的;五是村组干部贪污低保资金、侵占群众退耕还林补助及五保补助金等。
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主要表现有镇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支农惠农资金落实过程中优亲厚友。如达人镇纪委查处的某村文书截留低保指标私分给亲友的问题。
三、违反财经纪律。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镇村干部转移低保、防疫等资金用途;二是镇村干部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领取集体资金后不做入账出账处理,直接用于公务开支。三是镇村干部以跑项目为名公款吃喝、胡花乱支、白条入账,财务管理混乱等。
四、违反经济管理秩序。主要表现有两种:一是村组干部私自出让、租赁集体土地;二是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规定乱占乱建。
五、失职渎职。主要表现有三方面:一是村组党员干部借退耕还林及林权改革之机乱收费;二是中小学乱定教辅资料、行政管理单位向企业摊派报刊杂志;三是行政执法部门作风粗暴,违规执法,损害群众利益。
在查处对违纪违法案件的过程中,我们能深切感受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社会危害性,总结起来其社会危害有以下四方面:
一、影响农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扰乱了基层社会管理秩序,直接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阻碍了农村基层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或间接的损害着群众利益,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和干扰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引发群众上访,甚至造成群发性事件。比如我们查处的某村干部截留群众农电改造资金,延误了群众农电线路改造,引发群众越级上访问题;再如某乡镇纪委查处的村文书借林权改革之机向群众乱收费,引发该村群众集体上访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基层党员干部生活、工作在群众之中,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他们的行为群众感受最直接、最具体、最深切,在群众心目中他们代表的就是党和政府。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作风粗暴、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四、影响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损害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身边发生的问题来感知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来认识和评价党的反腐倡廉工作,这些认识和感知决定着他们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影响着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
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表现与危害表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特别强调,“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就是要求严肃查处影响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党中央反腐败的鲜明态度与坚定决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必须进一步完善措施,有的放矢,务实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应有贡献。(作者:贺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