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要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以廉政建设的扎实成效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笔者认为,必须坚持以下“三个结合”:
一、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切实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后发赶超这一工作目标,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一)要加强对科学发展观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科学发展观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理论组和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领,达到真正能够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方法去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目的。
(二)要加强对科学民主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保证。要加强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单位党组(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方面,要检查民主集中制制度建立情况,包括议事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制度、表决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工作制度等。另一方面,要检查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情况,党委(党组)内部的议事决策机制是否完善,党委(党组)的决策程序是否健全,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是否落实。同时,要完善决策监督机制,严肃追究违背民主集中制的行为,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正确决策。
(三)要抓住落实科学发展观监督检查的重点。一是要加强对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全县各单位严格执行政策要求,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二是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防止高能耗、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工程建设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要认真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制度,切实纠正破坏、浪费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处理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行为;四是要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深入开展对矿产资源管理情况和企业排污情况的专项监察,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与服务中心相结合,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反腐倡廉要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与服务发展有机结合来,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要增强服务意识。要在广大干部队伍中牢固树立“服务是第一投资环境”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把服务窗口前移,触角延伸,满腔热情地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二是要提高服务效率。精简审批项目。根据凡不利于地方发展的坚决取消,可简化合并的坚决简化合并的原则,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精减审批程序。全面实行审批公示制度,制定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审批操作规程,大力推行大厅、窗口集中审批,切实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实行限时办结制,各审批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事项,能当天办理要当天办理,能一次性办结要一次性办结,严禁无故拖延和有意拖延。三是要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增强决策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坚持做到收费项目、依据、性质、标准、对象、票据、减免条件等“七公开”。对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要坚持“一个项目、一套班子,跟踪服务、一抓到底”的机制加大服务力度,努力创造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服务环境。
(二)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一是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他们拒腐防变的能力。开展党性教育,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挥霍奢侈的歪风。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法、懂法、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加强正反典型教育,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在社会中弘扬正气,增强社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二是要认真解决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畅通规范信访渠道,引导人民群众合理依法诉求;千方百计解决好项目落户过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的纠纷;认真化解已落户企业与周边群众因排污、装卸、临时用地等方面的矛盾和利益冲突;进一步深入排查各类纠纷隐患,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作用,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尽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三是要严厉整治企业周边环境。对重点企业要挂牌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滋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人和事,大力整治封门堵路、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包工程、阻挠施工甚至盗窃、哄抢企业资产和破坏企业生产设备的不法行为,对蛮横无理、利用矛盾聚众到企业蓄意滋事的不法分子,要及时掌握证据,依法从重打击,切实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营造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一是要坚持依法依规行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职责,切实维护好企业、商户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大力推行首查责令改正制度和同市一家检查制度、检查登记备案制度,对企业的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以批评教育和限期改正为主,原则上不予行政处罚;除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的检查外,对企业检查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到企业进行检查前必须先登记备案,并向企业出示《检查备案通知书》,凡未经登记批准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二是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体系。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是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对下属及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行政执法水平作为评价下级机构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要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在本系统内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强化工作人员的执法责任意识。三是要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执纪执法机关对企业和投资者投诉的问题要实行专项督办,特别是对违反审批制度,弄权勒索、梗阻政令落实、损害企业和个人利益的行为,招商引资工作中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违反规定向企业和个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检查、乱办班、乱评比等行为,要做到有诉必查,快查快结。同时,企业也要善于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干扰、破坏、影响企业发展的行为,要大胆举报,及时反映。
三、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相结合,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切实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上学难、看病贵”问题。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规范教辅资料使用,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认真清理整顿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滥检查、开大处方、乱加价、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行医务公开,不断完善和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制度,进一步降低药品经营成本,减轻患者负担。
(二)认真解决直接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要认真解决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市场监管,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问题;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加强对救灾扶贫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移民资金、农村新型医疗合作保险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农村各项改革尤其是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改革成果,及时纠正“三乱”问题,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要加强对各种惠农、支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克扣、挪用、截留、贪污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各项补贴准确无误地发放到农民手中。要加强农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要大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治和纠正侵害农民物质利益、民主权利的突出问题。(作者:符凤文 中共安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