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纪检监察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理论;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近期,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又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部门,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伟大实践中,发挥好自身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全面提高党政干部队伍的执政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关键是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老百姓信得过的党政干部队伍。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始终做到执政为民;二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党员保障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三要创新机制和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党员干部勤政、廉政。
二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坚决惩治腐败分子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前提。从反腐败工作的实践看,要真正形成并持久保持人民群众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政治局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因为真正影响社会和谐的许多社会问题,多少都与党内不正之风有关,都与党内腐败分子有关。党风不正,政风就不纯,民风也就好不了,经济就难于持续健康发展上去,最终会危及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执纪办案中严惩腐败的同时,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通过全面履行教育、惩处、监督、保护职能,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是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优化政治环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强力推进依法、高效、廉洁行政。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一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保证党委、政府的政令畅通。通过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二要加强执法监察,强力推进依法行政。要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深化纠风治乱和专项治理,加大民主评议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力促行政机关廉洁高效,政风行风建设更见成效;三要严厉惩治腐败分子,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只有让腐者必败,才能起到警示作用,才能遏制腐败现象。
四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腐倡廉工作服务社会管理,服务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个大局。一是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把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愿望和行为引导好、组织好。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在具体的工作部署上,要充分尊重和体现民意。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纠正侵害群众利益以及与民争利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三是在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上要充分体现民主。要在充分发展党内民主的同时,多层次、多形式地构建让群众广泛参与的参政议政平台。不断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全方位扩大基层民主。通过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公开,深化各种形式的民主评议制度,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通过加强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办事,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