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有力保证
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任务,深刻阐述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的大政方针,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切实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必须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形势
胡锦涛总书记把“消极腐败”列为我们党面临的“四大危险”之一,指出“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这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作出的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有力保证了党和国家事业的顺利发展,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当前消极腐败现象的严重性。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许多领域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同时,经过多年来的艰苦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有效防治腐败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特别是有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有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有优秀党员干部队伍的先锋模范和表率带头作用、有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有我们党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道路,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对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坚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坚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法规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以及社会、文化等各方面事业的不断进步,特别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作用的日益发挥,腐败现象必将得到有效治理。
必须以科学的理念思路来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必须按照这一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了战略部署。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始终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更好地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证。
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之中,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做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抓紧治标、坚决惩治,依纪依法严惩各种腐败行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诫勉、震慑作用,有效抑制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又着力治本、注重预防,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及时研判腐败现象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躲不过、绕不开,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我们要积极适应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加强对重大理论、重大政策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增强反腐倡廉理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努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既抓制度完善更抓制度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注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
要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建设。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其他各项建设有机统一起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之中,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统一谋划、整体推进,通过反腐倡廉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通过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要不断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努力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必须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任务
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到首位,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从具体事情做起,从突出问题抓起,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扎实推进农村、企业、学校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加强对换届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顺利进行。
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有机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突出抓好制约监督权力这一核心问题和关键任务,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在制约方面,通过科学分解、合理配置权力,形成各权力主体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关系;在监督方面,通过提高监督主体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解决权力不对称和信息不对称问题。要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努力在解决权力制约监督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
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严肃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积极稳妥推进党务公开,加大政务、司法、厂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蒋文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