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点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全党全社会的重大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把握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之间的关系,按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社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做好基层的社会管理工作,关键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抓管理,关键是完善基层民主,加强民主监督。推广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系。推广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有效利用、资金安全使用。抓服务,重点是建立全覆盖的便民服务网络,把行政服务、纪检监察、优化环境拧在一起抓,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归口管理等各项职能于一体的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四级行政服务网络全境式覆盖,从而实现权力运行监控与社会管理服务双向融合、有机统一,促进各职能部门正确履行社会管理职责。
坚持把建立完善群众利益诉求机制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提,就是要切实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目前,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主要是依靠信访途径,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信访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督促每一个单位和部门都建立一套及时有效地受理、办理、回应群众诉求机制,重点在方式多样、规范有序、畅通高效上下工夫。要积极探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部门之间共建共享、沟通协调、工作衔接、转办协办机制,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效率。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和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听取群众意见为主动掌握群众诉求。健全完善信访监督、社会舆情引导、重大决策征求群众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听证等制度,构建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平台,对反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对问题属实的,督促有关部门快速、坚决处理,适时反馈处理结果。督促相关部门构建和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预警机制、排查机制和调解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协调和跟踪问效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把诉求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处于工作第一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通过教育明纪、制度保障、评议推进等方式,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和激励工作机制,促使政府部门和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办事效率和执行能力,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要大力加强效能监察,通过创新方式方法,把效能监察与绩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时期和阶段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任务,定期组织相关监督力量,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立项效能监察,重点治理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和庸、懒、散等问题,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要不断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向基层下移、向群众延伸,丰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内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坚持把执纪办案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基本途径。执纪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也是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党员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主体,能否正确履行社会管理职责,直接关系社会管理的成败。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职能格局调整中,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削弱,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只能增强不能减弱。只有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在社会管理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才能促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为推进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同时,要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向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基层重要岗位延伸,向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项目延伸,向决策环节、执行环节、监督环节延伸,实现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全覆盖,使党员干部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中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使群众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河北省保定市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