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须健全长效机制
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彻落实到反倡廉建设中去,必须高度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推进制度创新,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与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与反腐倡廉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
把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作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先导。地方党委、政府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要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让利益相关的群众参与决策,才能从源头上维护群众利益,强化干部的群众观念;只有作决策充分调研、协调各方群众利益,才能有效防止决策脱离实际;只有公开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才能有效遏制少数领导干部独断专行、拍脑袋决策、以权谋私,才能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同样需要民声民意做导向,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一些敏感事项,要严格实行公示、听证和咨询等制度,广泛听取、积极采纳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行重大决策票决制,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
把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机制作为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途径。当前,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意识日益觉醒,表现出较强的政治参与和决策参与的需求,这就要求社会各个利益主体都应有其利益诉求的畅通渠道。如果渠道不畅,一部分群体的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表达和反映,最终结果是加剧利益分化和社会矛盾的产生。要搭建多种诉求平台,畅通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如建立网络诉求举报信息系统平台,向社会公开热线电话或网址,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表达诉求。再如,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上开设与群众交流互动的专栏或专题,可以起到解决一个热点问题,回应众多群众期盼的效果。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对于党和政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制定科学的公共政策,加强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转变工作作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配套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让群众有地方及时表达诉求和得到快速解决。
把建立健全公共权力透明运行机制作为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关键。只有将权力运行于阳光之下,接受各监督主体特别是人民群众的监督,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得到充分保障和发挥,才能压缩公共权力私用、滥用的空间,从根本上杜绝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等行为。建立健全公共权力透明运行机制,核心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应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才便于监督,领导干部手中权力大、遇到的诱惑多,如果失去监督,权力的运行往往会脱离既定的轨道。应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和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认真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如实报告住房、投资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事项。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关键是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是反腐倡廉的主要依靠力量,应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和水平,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得到有效行使。(作者: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