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要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有感
今年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再次告诫全党同志要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这是从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结合我国实际对全党同志最语重心长、最殷切的希望,也是最有分量的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反腐倡廉的重任,更要结合工作实际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
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它的内涵博大精深,本质上是一种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千古流传,“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等等这些,都包含着深刻辩证思想,是历代先哲从社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重要经验。也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从一定意义上来讲,一个政党执政时间愈长,其风险性愈大,更容易使人麻痹,产生居功自傲、脱离群众、消极保守等现象。中国共产党成立了90年,执政60多年,我们客观的看到,当前,我们党内确有堪忧之处,如:有的党员干部革命意志衰退,工作精神萎靡,生活情趣低俗;有的对老百姓的疾苦麻木不仁,对困难群众避之惟恐不及,热衷于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有的阳奉阴违,唱高调,把心思用在琢磨发财之道和研究升官之法上;还有的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滑向了犯罪的深渊。这些行为从根本上违背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的宗旨,严重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并坚决予以纠正。因此,作为肩负反腐倡廉重任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就更要结合工作实际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做到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科学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当前,尤其要树立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至用的良好学风,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纪检干部要做到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就是要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好党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作风,督促全党同志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永远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永远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纪检干部要做到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就是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促使各级各部门形成坚持任人唯贤、广纳人才,以事业感召、培养、造就人才,不断增加新鲜血液的良好环境,始终保持党的蓬勃活力;纪检干部要做到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就是做到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做一个忧国忧民,对党和人民负责的好干部、好公仆,坚持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正视并解决好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党的反腐倡廉工作,始终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总之,只有广大纪检干部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才能带动和促使全党同志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党的建设,使我们党更好把握历史大势、勇立时代潮头、引领社会进步。(作者:李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