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高“勤廉为民”工程群众满意度
“勤廉为民”工程实施两年来,对提高吴忠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怎样进一步提高实施“勤廉为民”工程满意度,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8月26日召开的吴忠市实施“勤廉为民”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观摩座谈会上,吴忠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胡东升为基层纪检干部拿出“四大”策略:
一是严格执行《规定》,不断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行为。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重点,推进“勤廉为民”工程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及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将《规定》作为今后开展工作的行为准则,认真学习领会,严格贯彻执行。
加强教育引导,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认真学习《规定》的“八个禁止”“41个不准”,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加强正面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宣传“勤廉双优”的农村基层干部,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营造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良好氛围。
健全制度机制,着力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建立和完善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村级重大事务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建立完善《村“两委”议事规则》《村民代表大会决定重大事项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确保“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落到实处。全面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继续推行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点对村主要负责人任职时间长、集体经济总量大、群众反映问题多的村进行审计并公示。建立健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在乡(镇)、村党政组织深入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六要六不要”和“十不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党组织工作人员具体行为规范。深入推进“三直评”工作,积极推行红寺堡区乡(镇)、部门“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促使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增强农村基层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破坏选举、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该问责的问责,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决不手软。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能。对农村基层干部既要严格管理,又要关心爱护、培养提高。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要采取多种措施对农村基层干部加强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完善考评激励机制,积极落实保障待遇,努力提高他们学习业务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发展创新的能力、廉洁履职的能力和为民服务的水平,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人力保证。
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努力使农村基层干部做到“五个应当”,即应当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为民奉献;应当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应当正确履行职责和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应当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二是健全机制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以民主理财、村帐站审、会计委托代理、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村级财务管理模式,从源头上堵塞村级财务管理的漏洞。加强农村财务年度清理审计工作,集中开展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对农村“三资”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实行科学选项、民主定项、全程监督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评议监督制度,推行项目申报单轨制、项目安排联审制、资金拨付县(市、区)、乡(镇)、村联合公示制。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农民直接补贴对象的评议、审核及补贴面积核实等,规范资金拨付等程序,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如实足额拨付到户,谨防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的发生。
三是解决民生问题,努力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定期对涉农信访举报综合分析,重点关注和切实解决容易引发农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积极推广同心县“民情直通车”和青铜峡市“勤廉为民热线”已经取得的经验,变群众被动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努力将群众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农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乱占滥用耕地行为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生态移民工程的全程监管,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生态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群众生活安排、就业安置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自治区重大决策顺利实施。建立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涉农投诉优先处理,涉农案件优先查处。
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为契机,加强效能建设,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慵懒散”等问题的治理力度,明察暗访,强化问责,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健全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强化乡(镇)、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立足农村,立足民生,服务百姓,健全农村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深入推进“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机制,真正使农村基层干部做政策法规的“宣传员”、解决问题的“管理员”、心系群众的“服务员”、发展致富的“导航员”。积极主动为农民群众代言、代办、代理,便民利民服务。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是突出实践特色,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深入开展“民情夜谈”、民主听证会、民主议事日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情夜谈”制度,主动开展群众询问和质询活动,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的民主监督。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动党务公开工作全面平衡发展。积极探索落实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利用网络、电视、手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展公开领域,加大公开力度;采取互动交流等方式,进行定期、定点、点题公开和县(市、区)、乡(镇)、村双向公开,不断扩大公开面和受众面。全面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级组织和相关部门要制定“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决策处置的重大事项和具体标准,制作“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图”,上墙公示,接受监督,并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农补贴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纳入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农村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创新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方式方法,推进廉政文化下乡、进村、入户。积极探索“制度﹢科技”预防腐败新机制,利通区的“勤廉为民”党务政务数字化管理中心,红寺堡区强农惠农政策网上监督查询系统等等,都是科技防腐的新探索,是“制度科技”的新尝试,值得借鉴,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勇于探索、大胆实践、积极推广。(吴忠市纪委 茹引田 王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