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监督聚焦“一把手”
如何对党政“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一直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江苏省扬州市从2010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市委全委会集体“问廉”县处级党政正职,每次“问廉”4至6人,分准备调研、汇报询问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前后历时三个月。通过将监督主体跃升为市委全委会,有力强化了监督力度,实现了“一人汇报,大家受益”的良好效果。
准备调研,摸透实情
在此阶段,选择群众关注、权力集中、腐败问题易发高发、信访和政风行风评议中有反映的地区和部门、单位“一把手”作为候选“问廉”对象,再组织市委委员、市纪委委员和党代表进行无记名推选,由市委从得票最多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最终人选。监督客体的民主产生,既发扬了党内民主,也使汇报更具针对性。
汇报内容既包括遵守《廉政准则》、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等情况的“必答题”,又有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个性题”。汇报人在认真对照党纪条规、自我排查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在单位内部及基层单位、服务对象中征求意见,找准、找全问题后,撰写汇报材料。
与此同时,市纪委协调成立专题调研组,进驻汇报人所在单位,通过公示、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及函询人大、政协等方式,多渠道收集意见和建议,筛选、确定询问和质询话题。
汇报询问,当堂会诊
在此阶段,全市召开专题市委全委会,市委书记亲自主持,市委和市纪委全体委员参加,汇报人所在班子成员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等列席。
汇报人首先进行汇报,各调研组组长反馈调研情况,并对汇报人的汇报进行结论性点评;随后,由调研组组长向汇报人进行询问、质询,汇报人现场回答(现场不能回答的,须于会后10日内书面答复市纪委);再组织出、列席人员对汇报人勤廉情况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最后由市委书记讲话,对汇报会作总结,并对党政正职廉洁从政和汇报人提出要求。
整改落实,对症下药
汇报会结束后,由市纪委将前期调研、会上点评、询问质询和民主测评等情况向汇报人作书面反馈,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涉及地区或部门的全局性问题,要求召开班子成员会议集体制定整改措施,健全相关制度。
同时,组织调研组成员等到汇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回访跟踪,确保会后20日内问题整改到位。涉及轻微违纪的,通过提醒、诫勉谈话以及责任追究方式进行纠正处理。
最后,“问廉”工作中的相关资料将录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测评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整理后报送市委、市政府,并抄告组织人事部门。
取得实效,多方受益
“既抓工作,更抓队伍”——党委的监督主体地位得以凸显。“问廉”工作为市委全委会直接行使监督职能搭建了平台,强化了市委委员特别是市委领导对分管部门党政正职干部的监督意识,使他们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更加重视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
“一次汇报,终生难忘”——被监督者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12年来,共有12批次62名县处级党政正职作了汇报。座谈中,大家普遍反映,这种全方位、大力度的监督,使汇报人始终感到周围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一刻不敢松懈廉政之弦。
“一人汇报,大家受益”——有机拓展了监督的对象和范围,形成了教育、监督、制度的整体合力。通过动真碰硬的“问廉”,汇报人经历了一次深刻的学习、教育、警示和整改的过程;汇报人所在单位和系统的干部职工也通过发表意见、参与测评等渠道,从中深受教育和触动。汇报会后,汇报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能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先说后改,说了不白说”——切实解决了一些问题。由于被抓到了要害、点到了痛处,汇报人及其所在单位能及时“对症下药”,从而使监督不只停留在口头上,还落实在行动中。如《扬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房屋公开招租办法》、《扬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八不准”规定处理暂行办法》等一批制度正是由此得以完善和健全的。(杨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