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承担着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服务农业经济发展、保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职能。这级纪检监察组织是巩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在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使得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建设,显得日益重要。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我们每一个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面对现实问题。
一、当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工作中受机构设置制约
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大多是兼职,在繁重的乡镇工作中也需要分管非常多的乡镇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党委成员分管工作矛盾突出。作为乡镇党委委员,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干得好不好,是乡镇党委主要领导说了算,在本职工作和分管工作之间,乡镇纪委书记不得不精力侧重于分管工作,对于较好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由于乡镇没有设置监察室,对非党员的村组干部违纪也不能拿出很好的措施。
(二)工作中受干部管理体制的制约。
乡镇纪委委员由乡镇党代会选举产生,由乡镇的其他人员兼职,绝大部分干部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综合素质不高,业务能力较弱。有的不懂办案也不会办案。乡镇纪委对纪委委员没有体制上的管理权和话语权,乡镇纪委书记往往是“光杆司令”,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甚至是唱“独角戏”。
(三)工作中受工作机制的制约。
在乡镇工作中,对于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对乡镇、村、组集体经济财产的处置,对民政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对民生建设工程的监督中乡镇纪委无法及时的介入,而这些工作洽洽是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乡镇纪委书记只要不分管相关的工作,就会受工作环境、工作机制和工作团队力量、精力的制约,如果提早介入,往往被主要领导和同事认为是多管闲事,越权,无法将监督关口前移,造成了“民不报官不究”的局面。由于上述工作中违纪引发的问题,又会造成乡镇纪委既要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又要确保打击腐败份子,表面上看两者没有冲突,实际操作中极为被动。
(四)工作中受工作环境的制约。
乡镇纪委没有独立的工作环境,没有专职的人员,没有开展纪检监察的必要工作经费,在乡镇一级的预算中没有工作经费预算。进行廉政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纪检干部培训专项工作没有经费根本无法开展。甚至于办案所需用车和经费都无法保障,往往影响了乡镇纪委书记开展这些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造成问题的原因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主要是:
(一)考评体系不科学。当前上级纪委对乡镇纪委书记的绩效考评只是从每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反映出来,对其本人具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情况没有更加详细的考评办法。对工作年度考核的重心也主要是以办案数量为主,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这样的考核方式,容易造成考核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容易造成“干”和“没干”区别不大。县委在每年一度的科级干部考评中,对乡镇纪委书记的考核和任用,倾向于乡镇主要领导的意见, 考虑到个人发展,大多数的乡镇纪委书记成了“应声虫”或是“专政工具”,乡镇纪委书记和党委主要领导持不同意见就会被打入冷宫,造成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在本职工作中很难有所作为,
(二)监督制约不力。《党章》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中,县纪委不管人、财、物,只是在业务上能够发挥作用,其它方面无能为力,这势必导致“头重脚轻”现象,受乡镇党委的领导和制约,远远大于县纪委的领导和制约。这样的体制势必导致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形同虚设,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全以乡镇主要领导的意见为主,自然地就会出现监督乏力的问题。
(三)、管理体制不顺。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乡镇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怕那,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所创新。
(四)、工作精力不足。因于忙于乡镇中心工作,分散了抓本职工作的精力。究其原因,一是乡镇党委认为乡镇纪委平时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二是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也应不分家,乡镇纪委书记直接兼管几项工作也就顺理成章。三是纪委是管人、执纪的,说话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谁主管,就简单地把一些本不该纪委管的事交给纪委去处理。
三、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就我乡的纪委情况来看,要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是要改革理顺管理体制,配优配齐纪检监察干部,并给纪检监察干部创造一个可以舒心、放心、安心履职的环境.建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在人员配置方面。在保持乡镇纪委体制不变的基础上,整合乡镇纪检监察力量。各乡镇纪委书记为纪工委委员,并配备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在乡镇政府设立监察室,在行政村、支部设纪检委员。实现基层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下移、工作重心下移,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纪检监察网络。
2、在工作流程方面。乡镇纪委书记仍可任乡镇党委委员,参加同级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在乡镇党委工作分工中, 纪委书记可兼管与其工作相通的如审计、经管等工作,确保以主要精力抓好纪检工作。与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并在征得县纪委同意后行使处理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权力。
3、在选人用人方面,加强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实行凡进必考,以此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准入门槛。重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大对乡镇纪委委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对乡镇纪委和纪检干部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拉开奖惩的幅度,真正使各类制度起到激励先进,鞭挞后进的效果。进一步加大乡镇纪检干部选拔调整力度,善于发现和提拔乡镇纪检干部队伍中的优秀人才给他们以广阔的发展空间,从而激活乡镇纪检干部队伍。
4、信访监督工作网络方面。乡镇纪委通过设立村级廉情监督员、强化乡镇信访服务中心建设、定期接访,构建起村级、乡镇、区域三级信访监督网络,密切注意动向,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对群众的各类信访件,及时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5、查办案件工作规范化方面。查办案件坚持“四个结合”。查办案件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每查处一案,都要对发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清理,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查办案件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注重发现发案单位在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帮助他们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查办案件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相结合。注重查办在林业、土地流转、支农惠农专项资金、扶贫济困资金发放、集体资产、资金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推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建设工作,督促其建立健全集体资金、资产台帐,查清“家底”,做好评估和流转管理工作。做好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将查处的典型案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剖析案件产生根源,进行有针对性教育,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6、廉政教育工作日常化方面。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及党务公开、村务公开、“三资”管理等为内容,形成完善的廉政教育制度,不仅会“管人”还要会“育人”,变“随机”教育为日常教育。把廉政文化和民生工程有机的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电视、电影、广播、标语、宣传画等形式,以及报告会、座谈会、文艺汇演等载体,因地制宜、机动灵活地将廉政文化不断向农村延伸。(供稿 湖南省洞口县月溪乡纪委 肖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