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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村级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2-08-13 21:48:02 浏览: 240

村级组织是根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产生的村民自治组织,在现阶段既要自主履行村务管理职能,还要具体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协助政府从事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事实上成为了普通群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级组织,因此村级组织运行状况特别是财务管理状况尤其让群众关注,成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府在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帐乡代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不可否认的是,村级财务管理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状况还非常突出,村民反映村级干部财务问题的举报和上访仍持续不断,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的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严重阻碍了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村级财务管理不得不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 村级财务管理现状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项资产所发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不仅包括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三资”即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经营和监督,还包括国家对农村集体扶持的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近年来,各地对村级财务的检查和审计日益加强,从中发现不少问题


1、财务管理混乱,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在(1)会计核算不及时。收入开支长期不做帐,以收抵支,坐收坐支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村几年的票据用没有装订,有的一年只报一次帐,还有的几年前的费用开支现在来报账。(2)收支票据不规范。村级开支80%以上是白条入帐,主要表现在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外出考察、招商引资等等,名目繁多,数不胜数。请客送礼、娱乐消费、社保个人支出等公然入帐。(3)费用审批手续不规范。费用开支“五要素”缺失严重,有审批人无经手人,有经手人无审批人,有的既没有经手人也没有审批人,时间、事由含糊不清,证明人情况不明,随意证明现象普遍。(4)现金制度形同虚设,部分村委库存现金巨大。2011年吉安县村级干部离任审计时,部分村委库存现金超10万,个别村委达64万元。(5)少数村委重复设置会计、出纳岗位。实行村帐代理后,各行政村按规定只设置一报账员,但有的村自行建帐,单独运行,规避监督。


2、收支失衡,非生产性开支没有节制。(1)招待费用居高不下。已审计的行政村2009-2011年三年招待费2280.49万元,平均每年每行政村2.48万元,最高的行政村一年招待费达21万余元。(2)补贴、福利名目繁多,标准不一。电话补助、误工补助、交通补贴、摩托车汽油费补助、计生奖、目标奖、防火补贴、干部补贴、招工奖、工作奖等十几项,部分村干部仅误工补贴就超万元。(3)办公、报刊杂志、差旅费失控。每年每村达3.62万元,最高的达20.8万元。


3、垫付资金过多,收款不及时,造成资金沉淀。为了完成任务和乡镇对村里的考核目标,村一级大量为村民垫付资金,包括农村合作医疗、水稻保险、社保个人部分、计划生育抚养费等,很多村民长期在外务工,垫付的资金很难收回来,资金被少数村民长期占有,有的村干部擅自出借或自借资金,资金不能及时归还,集体利益受到损害。


4、集体资源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家底不清、产权不明,无资产台帐,绝大多数村的固定资产没有核算登记,近年来国家扶持新建的村部也没有进行登记,造成集体资产帐外运作,有的集体资产和设施个人长期无偿占有,时间长了就不了了之。二是集体所有的山林、水面、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界址模糊,产权纠纷时有发生。三是集体资产出租发包没有经过村民大会开会表决,基本上由村小组长代行表决权,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整,承包费和租金由个别村干部说了算,资金也没有纳入村集体财务核算。四是征地补偿费的发放不规范,资金安全令人堪忧。大多数村的征地款由一个或二个人打领条领取,最高的村委近千万元征地补偿款全部没有凭村民签字的发放表报帐,资金流向不清。


5、基本建设投资渠道较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欠规范。近年来村一级的基本建设投资主要有:老建扶贫、农业综合开发、自来水村村通、村部建设、村级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央彩票专项等,这些项目的建设主体名义上是村委,实际多由部门和乡镇包揽。项目管理单位和乡镇认为这些项目有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没有必要将项目资金纳入村账进行核算。进入村帐核算的项目报账程序也不统一、不规范,报账时基本没有附承建合同、验收清单、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等,报账提供的票据也多为承建方或村组干部出具的领条,其余的基本上是水泥票据,真实性差,可信度不高。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管理主体混淆不清,民主监督空洞乏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所有者是全体村民,管好用好他们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职责。但是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上名存实亡,“三资”管理和使用的主体实际上是村支部、村委会,村民自治形同虚设,民主理财有名无实。大多数村的集体经济收支及债权债务村民根本不知情,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素质偏低,很多成员由村干部指任,没有经过民主选举,无法开展也根本没有开展内部财务监督。由于管理主体错位,村民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不能得到保障,集体资产被少数人掌控,视为已有,挥霍、浪费无度,流失集体资产现象频发,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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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级财务管理长期不重视,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一方面,乡镇工作繁重,干部普遍存在重完成任务、轻监督管理思想,放松了财务制度的执行,忽视了村级财务的管理,更有的人认为严格财务管理,捆住了干部的手脚,不利于搞活经济,不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不合理开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群众的反映也不认真调查处理,客观上助长了财务管理混乱的漫延。另一方面,实行“村账乡代理”的地方,由于规范了财务制度和报帐程序,资金使用相对复杂,村干部对“村帐乡代理”有抵触,不支持,把“村帐乡代管”当作是一种负担和障碍,有的村仍然有自管帐,方便随意开支。大多数代理机构对村干部报上来的支出只是记帐,根本没有实质性的审核和监督,白条、不合理开支占据开支的约大部分,财务制度只是墙上的摆设。


3、会计队伍不稳定,财务人员素质偏低。当前,农村有点文化的年轻人都在外务工,村级报帐员的工作琐碎,补助又低,年轻人不愿干,只有年纪大的人在撑着,业务水平难以提高,责任心也不强,更有的法制意识淡薄,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村干部用人唯亲现象普遍,财务人员多由村干部指定,因此,村委换届,村级报帐员也跟着换届,一些村干部为了开支顺手,使用近亲者,不惜把业务熟练的换下来,报帐员队伍非常不稳定。


4、乡镇对村级财务监督无力,资金使用放任自流。目前各地基本上是由乡镇经管站承担“村帐乡代理”工作,少数地方是由乡镇财政所从事这项工作,他们开展的是政府指定的代理服务,在为村级进行财务代理的同时,还承担了乡镇对村级财务的审核监督职能。事实上,大部分的经管站只成为村里的记帐员和票据管理员,对大额资金使用没有跟踪管理,村级收入不能及时上缴。对资金帐外运行、坐收坐支现象不知情或放任自流。报帐审核时发现的问题不敢大胆指出,对违反村级财务管理的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权,缺乏制约的办法。有的地方在实行“村帐乡代理”服务时还会按资金比例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一定程度上使代理单位和村委成为利益共同体,让经管站监督就成了一句空话。


5、转移支付资金拔付不及时,不能保证村级正常的开支。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免征农业税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需的村干部工资、五保户供养和村办公经费及公益事性支出等,由国家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加以解决,目的是为了保证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这是当前贫困地区村级资金的主要来源,但这部分资金往往要到年底才能到帐,日常开支很多是由村干部垫付,有的在外长期欠账,到年底一次性报销,这是导致报帐不及时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 对策建议


1、加强教育,提升对农村财务管理的认识。首先要提升村一级的认识,要加强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增强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充分利用基层党校的教育资源,对全县的村干部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学习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开设基层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课。业务主管部门要经常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轮训,更新知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其次要提升乡镇政府对村级财务管理的认识,把加强财务管理放在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和高度上来认识,对村级财务管理既不要放任不管,也不要包办代替,指导、帮助村级做好财务管理。村帐代理机构要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严格按照村帐乡代理办法及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认真审查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及时报帐做帐。


2、明晰产权,全面摸清集体经济组织家底。按照“全面覆盖,客观真实”的原则,以现有会计资料为基础,先帐内后帐外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对帐外实物清查核实、补充登记,有帐无物的查明原因,按规定申报处理。要摸清债权债务,对相关经济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梳理,不规范的合同依法纠正,违反法律、严重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进行撤销变更。通过清产核资,对已明确的产权发放产权证书,产权有争议的,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进行界定,逐步推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


3、建章立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行为。建立健全村级财务规章制度,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基础上,重点加强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制度建设,规范资金的使用、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开支审批权限制度》、《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各乡镇还应该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并严格执行统一的工薪报酬及各类补贴标准,杜绝村干部开支的随意性。建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的登记、使用、经营、收益和处置行为,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集体资源的使用管理,规范资源的承包、出让、开发,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行为全部纳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协商、公开竞价、公开招标。


4、强化监督,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公开。一是加强乡镇对村级财务的日常监督。坚持“各负其责、相互制衡、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村级财务稽审计制度,成立专门的村级财务审计机构。目前多数地方是由乡镇经管站履行“村帐乡代理”的职责,也同时承担村帐的稽核审计,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非常不合适,因此,建议由乡镇的财政所履行稽核审计工作。财政所要定期对各村的会计票据进行稽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离任、换届的村主要干部要及时进行责任专项审计,对因财务问题群众意见反映强烈的村要及时进行调查。县有关部门每年要组织审计人员对各村财务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每个村委在届内接受一次全面的审计。二是要加强村内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的职能,认真审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及制度执行情况,监督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承包及经营情况,定期公开村级财务,对群众关心的涉农资金发放、各类征地用地和拆迁补偿款发放情况、“农村三资”管理和处置情况等重大财务活动或事项,不受时间限制,及时逐项逐笔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


5、明确责任,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村委主要负责人为村组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村级财务负全责。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和群众反映财务管理有问题的,要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相关制度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经管站是村级财务的核算管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日常核算,桉制度报帐、建帐,管帐,并定期协助村民理财小组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 ,对隐瞒事实,虚假做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利益的,要追究经管站工作人员的责任。财政所要定期对村帐进行稽核审计,并将审计意见反馈村委,督促整改,重大、重要问题必须立刻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汇报。隐瞒事实、知情不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违规问题没有秉公处理的,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供稿 江西省吉安县监察局 刘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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