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额敏县纪委严把六关加强和改进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新疆额敏县纪委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案件审理职能作用,严把审核关、监督关、质量关、义务关、乡案县审关、培训关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一是创新审理工作方法严把审核关。为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探索和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实行“五步审理法”。第一步初审,案件调查部门移交案卷时,审理室当场或在三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移交手续。同时与调查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熟悉案情基本脉络。第二步细审,对调查报告、错误事实材料、证据材料等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弄清违纪者所犯错误和造成的后果以及违纪者应负的责任。审核鉴别证据是否完整,做好阅卷笔录。第三步审理谈话,对重要案件或违纪人员对错误事实提出异议的,及时与违纪人员进行谈话,进一步核对错误事实,听取违纪人员的申诉和辩解,鉴别事实证据,正确定性量纪,提出审理意见。第四步严格把关,将审理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对主要问题的证据、定性、政策依据和处理意见作进一步审核。第五步集体审议,将审理报告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作出处理决定。有效规范了审理程序,从根本上保证了审理质量近年来,实施“五步审理法”共审理案件44起,处分党员干部47人,无一起申诉案件。
二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把监督关。坚持和完善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全部经过审理、查审分开以及由案件审理部门向纪委常委会议汇报案件等基本工作制度,案件审理室在一个月内完成审理报告后提交纪委常委会讨论,在形成决议后方能下发处分决定,坚决杜绝“未审即定”、“先定后审”、“以会代审”等问题。案件审理部门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对办案过程是否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及维护党员合法权利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审理报告反映办案过程和涉案款物处理情况。抓住可能影响案件质量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通过中止审理、补充调查等措施,提高监督实效。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内部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案件检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近年来,案件审理经常委会讨论11次,开展检查6次,未发现问题。
三是加强多元化沟通协调严把质量关。加强与上级领导、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遇到疑难问题,及时请示、咨询、沟通,保证政策法规运用得当,使所审理的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主动与案件检查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采用“请进来”的方式进行审理谈话前、阅卷,详细向案件检查部门了解案件调查过程、被审查人的表现、思想动态等卷内、外情况,有重点的开展审理谈话工作,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及时提出补证建议;对定性量纪上存在的分歧,充分倾听和慎重对待他们的意见,认真查找法律法规依据,保证定性量纪的准确性。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违纪单位党组织、违纪人及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在征求违纪人所在单位或党组织意见和执行处分决定的过程中,做好协调工作,督促处分决定的及时宣布及归档;对无法把握的问题,及时与司法、审计等专业部门协调联系,做到准确定性。及时与上级审理部门沟通。对于定性“吃不准”的案件,及时向上级请教,确保案件处理稳妥、恰当。在向组织人事部门抄送处分决定书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沟通。组织人事部门签收,并督促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年末,按照相关规定,对组织、人事部门报送的年度考核等次进行把关。第二年年初对被处分人的工资、职务等落实情况进行沟通,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处分决定的落实到位。共有 13名因违反党政纪受到处分的考核、工资、职务等全部按规定执行,执行率为100%。
四是维护违纪人员权益严把义务告知关。在审理谈话前向违纪人出示《权利义务告知书》,解释有关条款,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签名存档。在审理谈话中除核实错误事实外,向违纪人告知有关申辩权,充分听取被处分人的合理辩解,试行告知违纪对象有关审理人员组成名单,告知其享有的回避权;主动征求违纪对象对组织处理的要求和想法,体现审理工作人性化。选择典型案件,在违纪人自愿的条件下进行审理助辩,保障了被调查方对证据和事实的质证、申辩权,维护了违纪党员的合法权利。定期对的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权利恢复和行政处分解除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党员权利恢复和行政处分解除手续,确保被处分对象的合法权益。出示权利义务告知书44份,全部签名存档,审理助辩4人,党员权利恢复1人,行政处分解除7人。
五是提高基层办案质量严把乡案县审关。我县推行乡案县审制度以来,乡案县审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乡(镇)场纪委负责调查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需要给予处分的,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须经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审理,县纪委审理人员与违纪人审理谈话,并与乡(镇)场党委沟通和交流形成一致意见后,由县纪委审理室提出指导性意见,交乡(镇)场纪委履行报批手续。近年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统审的基层案件25件,占审结案件的64%,经地区案件评查,合格率达100%。
六是强化基层办案人员素质严把培训关。针对基层纪委书记中新手多,办案能力不均衡的特点,县纪委通过请进来、送出去、举办纪检监察审理培训班、深入基层、以案代培、以会代训、统审指导等多种形式抓好基层纪委书记和纪检干事的业务指导培训。以县纪委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为契机,讲解案件的初核、调查取证、程序、定性量纪、文书写作以及案卷装订等,县纪委审理室还结合实际编写了摹拟案卷。近年来,编写摹拟案卷10卷,举办查办案件培训班6次,培训基层纪检干部300余人次,基层纪委办案能力明显提高。(供稿 新疆额敏县纪检委 杜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