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的问题与对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在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减轻农民医疗负担,有效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过程中,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宣传欠到位、内容欠详细。有的地方宣传“新农合”政策不够深入细致,宣传内容不够详细,存在着药品范围、诊疗项目范围、经办程序不明确、办理住院手续以及起付线、报销比例不太清楚等问题,影响了正常就医和受惠程度,直接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受益面狭窄导致可信度不足。以嘉禾县为例,2009年,全县住院补偿41.02%,受益面7%,群众反映:一是起付线较高,报付比例偏低。二是普通门诊费不可报,小病无受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人群主要是生大病住院治疗的参保者。目前,很多人都是“大病不犯,小病不断”,小病一般都在门诊治疗,不用住院,因此都不能报销,没有享受到国家的补贴。三是封顶线偏低,大病保障水平低。目前1.5万元的封顶补偿标准对于医疗费用十几万、几十万元的大病患者,无异于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四是一些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如乙肝)等特殊门诊报付低,仅为30%,导致部分群众受益面狭窄。五是有些病种必需的用药不在基本用药目录之中,造成目录外用药,导致补偿偏低的现象。六是实行多次门槛费不合理。目前,患者一年之内因相同的病数次入住同级或同一医院还需付多次按起付线交足门槛费,令人难以接受。
报帐程序不够简便。目前,农民在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可直接在医院按“新农合”政策报销医药费,但在县外就医报销医药费,则需在本县合管机构来回跑好几趟,给群众造成诸多不便。另外,目前实行的由农民先行垫付全额医疗费出院再报帐的运作方式,使许多垫付不起医疗费的农民因而放弃治疗,导致病情加重,甚至死亡。因此,相当一部分参保者认为,没有从此制度中获益或者没有看到此制度的医疗保障作用。
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差、设备老化,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低。大病患者一般不敢到乡镇医疗机构就医,只能到县、市、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治疗。因为此制度中的大病补偿不是病种补偿,而以医疗机构级别来确定补偿标准,同时设有起付线和封顶线,即医疗费用在达到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才予以补偿,并且超过封顶线以外的医疗费不予补偿。因此,就医的医疗机构级别越高,补偿就越少;同时还要扣除不在所保药品范围内的药品费用,这样农民生大病或住院得到的补偿就低。
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不大。一是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收治、检查、用药、收费现象。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在个体诊所那里一般只需几元至十几元钱,而到定点医院则要花费数十元甚至上百元,即使报销补偿,花钱仍然很多。二是有的医生开药不负责任,对开自费药的规定不熟悉或解释不到位,不告知农民能否报销,有的甚至不负责地把一些不能报销的药都说成能报销。
没有专门的农民救助帮扶机构。全国许多县级以上城市都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门负责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但没有专门的农民救助帮扶机构,致使许多农民有病、有困难得不到有效救助。
对策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入民心。尤其要突出宣传“大病救助、互助共济”、“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新农合精神,以免农民群众对新农合期望过高而产生负面影响。对报销程序、比例、惠及面、转院手续等各个方面都要宣传到位,使农民能够清楚了解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对农民患大病享受政府补助的典型实例要大力宣传,让广大农民朋友切实感受到好处,变被动参保为主动参保。
扩大受益面,提升可信度,建立门诊和住院都保险的医疗保险制度。尽快全面启动普通门诊统筹,要适当降低起付线,提高报付比例。要扩大特殊门诊统筹范围,增加可报销住院用药目录。将常见慢性病根据病情的轻重,按级别纳入特殊门诊范围。要简化报帐程序。实行“一卡通”报帐。
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成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组织审计、监察、物价、财政等职能部门,定期对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合作医疗工作实施监督,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合管办要聘请主治医生以上职称的临床、药学、医政、价格等专业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团”,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医院医疗文书书写是否规范,各类检查、用药及收费是否合理等行为进行评审,对违规严重的医疗机构,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取消其定点资格。
各级政府要改善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条件,配置现代先进医疗设施设备。要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建立终身教育制度,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实行医疗专家到乡镇医院定期轮诊制度。让广大农民有病敢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医护人员定期实施强化培训,开展职称评定,加强业务考核,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加强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惩治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减轻农民医疗负担。
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专门的困难农民帮扶救助机构,对困难农民给予有效的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供稿 湖南省嘉禾县纪委 罗宇 刘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