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定西市安定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调研思考
近年来,尤其是自2008年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后,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把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建立拒腐防变长效机制,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作为反腐倡廉的重中之重,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为抓手,狠抓了各项制度的建立,逐步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一、现状和特点
(一)全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现状。
一是着眼于制度建设的长期性,制定工作规划。在制定建立了《安定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要求和全区工作实际,讨论研究和制定了《安定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2010—2012)》,明确提出要经过3年的扎实细致的工作,建成可行管用操作性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二是强调制度建设的协调性,分解靠实责任。为全面完成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任务,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突出部门职能和工作范围,对成员单位和协同部门三年内制度建设的责任和任务进行了详细分解,并以区委区政府文件下发了《安定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0—2012任务分解表》,为了切实做好制度的修订完善和废止,以及平时工作中的资料收集整理、信息数据上报,汇总归类、动态管理、审查评估和制度创新及督促检查,又以区纪委文件下发了《安定区关于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通知》,对各单位部门职责和工作中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将领导责任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了具体的每一个部门。
三是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建立工作台账。经过认真收集检查和全面归类疏理,对2008年以来已经建立起的制度进行了初步的评价分析,在需要建立的119项制度中,目前已建立制度64 项,需要修订完善的9项,正在起草制定的46项。
四是突出制度的实效性,深化审查评估。在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具体执行中,制度制定的严密性、合法性和操作性是制度建设的关键,是制度执行的根本,为了工作的进展,及时成立了制度评估领导小组,确定了具体评估人员,严格落实制度评估责任,并且明确了动态销号管理制度,为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效果,对部门配套制度也相应建立目录、索引。
五是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加大监督惩处。在全面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从一开始就把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抓在手上。特别是区委把2011年确定为制度建设年,把2012年确定为“正风肃纪、效能问责”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年,通过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做执行制度的表率,查处违纪违法和违反制度的行为等措施来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推进了制度建设。自2007年以来,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332件(次),立案31件,结案30件,正在调查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追缴违纪资金55万元。同时,先后进行问责、谈话、处罚和批评教育的干部达80余名。
(二)制度建设显现出的成效和特点。一是领导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各单位从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入手,在不断探索中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工作和职能特点,对照任务的分解,制定出台了体现各自工作职能和促进工作开展的反腐倡廉制度和相配套的相关工作制度,部分单位还将制度归类成册,打印成书或制定为工作手册,部分单位为了促进制度的落实,还创新制度建设的内容和形式,丰富了活动载体,充分认识到了制度建设的源头治本和促进整体工作开展的红线保障作用。二是制度建设的范围领域不断拓宽。各部门各单位把规范工程建设、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公车管理、效能环境制度建设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使制度建设涵盖的领域由原来的单纯治标向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延伸,覆盖了教育、预防、监督、改革、源头治理、惩处等各个环节,涵盖了决策、用权、管钱、选人、监督各个领域。全区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监管等方面的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三是制度建设的作用效果日益显现。制度已越来越成为各级各部门加强干部管理的重要保障,成为形成决策、落实决策、依法行政、制约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重要依据,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源头防腐进一步深化,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无论从体制机制责任上讲,还是从具体的内容及任务完成等方面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少数单位存在因循守旧、消极应付的思想,创新制度方面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二是少数单位领导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以至对此项活动重视不够、未摆上应有的位置,工作尚未得到有效落实;三是一些单位对现有制度清理不彻底,制度建立后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执行效果不理想;四是有的制度本身在操作性、可行性方面存在缺陷,有的制度缺乏惩戒性的责任追究规定,导致执行力弱化,制度落实的监督手段和监督方式不足以及监管职责不明晰等,这些都导致了制度执行力弱化。
三、今后工作的思路对策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紧紧围绕2008—2012年制度建设总体规划的任务和工作要求,突出科学性、系统性、整体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力求在科学完备方面多下功夫,在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上多思考,在突出教育预防惩处的系统性上多总结,在现代权力运行的风险预控上多探索,做到广泛宣传、深入研究、集思广益、反复论证、认真评估、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力争做到宽严均衡、奖罚适中、易于操作、便于落实、突出执行,并做到制度一旦形成,就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注重调整修订完善时的组织严密性,强调制度落实的权威性,尽而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为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率先科学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建立首善之区”的总体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制度保证。具体工作中要重点处理好六个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制定制度与宣传制度的关系。近年来,全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显著,出台的规章制度门类比较齐全、质量普遍提升。在此基础上,应注重对现有制度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熟知制度内容,领会制度精神,增强制度意识,自觉执行制度,防止和克服重制定、轻宣教的现象。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提高宣传教育普及率,增强宣传效果。
二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随着制度建设的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标准越来越高、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对继承和创新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必须从新的视角、新的途径、新的可能性寻求解决制度问题的最佳方案。要围绕现有制度做好立、改、废、释的工作,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在启动、实施、完善、落实等环节出现的问题,处理好“制度空白”、“制度漏洞”、“制度过时”、“制度摆设”等现象,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三要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涉及面宽、专业性强、综合要求高,必须坚持在整体推进中抓住重点问题,使各项工作协调运转、形成合力。为此,必须摒弃零打碎敲的思维,防止和克服总体建设不平衡、切入点着力点不明确、制度之间互补性不强等问题,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注意通盘谋划设计,抓住关键要害,兼顾普遍适用,强调运作的整体性、手段的综合性和工作的层次性。要以加强领导干部教育为重点,搞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以制约监督权力为核心,着力抓好监督制度建设;以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取向,着力抓好预防制度建设;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为标准,着力抓好办案制度建设。
四要正确处理阶段目标和长远规划的关系。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一项长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着眼当前和长远,既要解决好现实突出问题,又要未雨绸缪,确立阶段目标和长期规划。既要立足当前、着眼实际,考虑现实制度建设需要,又要放眼长远、前瞻规划,兼顾未来制度建设需要,形成远近联动、内外衔接、上下配套、结构合理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五要正确处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制度只有原则性,缺乏灵活性,难以应对实际工作的种种复杂情况;但灵活性过大,缺少刚性,又容易减弱效用。当前,特别要注意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条款模糊界定多、存在漏洞等制度刚性不足的问题,处理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制度设计要做到宽严适中,一切从实际出发,广泛吸收各方意见,既要体现坚定的原则性,又要反映适当的灵活性,还要把握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互补性,做到刚柔并用、宽严相济、相得益彰,实现人文关怀与制度效率的和谐统一。
六要正确处理执行与效果的关系。加强制度建设,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制度的执行问题,必须防止和克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打“擦边球”、设法变通、恶意规避、选择性执行等行为。要建立执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执行时限和具体要求,保证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大力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增强制度执行的透明度;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考核奖惩机制,明确考评办法、奖励措施和惩戒规定,从而为制度执行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要切实维护制度权威,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供稿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纪委 张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