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澄城县:充分发挥监委会职能 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近年来,陕西省澄城县始终坚持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为重点,以村民监督委员会为抓手,从破解监督难题、强化教育培训、查处违纪案件、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工作效果五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做到以监委会工作促进“三资”管理,以加强“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力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从破解监督难题入手,高度重视监委会在加强“三资”管理中的作用
加强“三资”管理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三资”管理工作能否搞好,对于促进村级干部廉洁自律、构建农村惩防体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从监委会成立开始,就高度重视其在加强“三资”管理中的作用。一是成立监管组织。县上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农村“三资”监管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各乡镇也参照县上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规定乡镇纪委书记是本辖区“三资”管理监督第一责任人,村监委会主任是本村“三资”管理具体监督责任人。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三资”监管网络格局。二是明确监督职责。全面实行村级事务监委会鉴定制度,规定村级资金开支,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源开发利用,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经村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方可实施。对“三资”的清理处置等工作,监委会要全程参与监督。三是健全责任机制。坚持把“三资”管理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村监委会年度目标任务之中,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督查,统一落实,严格奖惩兑现。2009年以来,对参与“三资”管理工作较好的18个监委会进行了通报表彰,对开展工作不力的9个村监委会进行了改选。
二是从强化教育培训入手,不断提高监委会参与“三资”管理的履职能力
履职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工作的质量。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注意抓能力提升,从三个方面强化对“三资”管理的教育培训。一是大力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我们坚持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和“三资”管理业务知识的培训纳入农村整体教育培训工作之中,每年4月份都要在县委党校对农村“三委”干部集中进行教育培训,农业、财政部门专门就“三资”管理方面的知识进行授课,年均培训1100余人。尤其在“三资”监管工作中,县乡多次组织村监会主任进行培训,让村监委会主任明晰监管服务的环节,从而更好地履行好“三资”监管的签字审核权。同时,各乡镇在对“三资”监管工作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时,把监委会成员纳入培训范围;在对监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时,把“三资”管理相关知识和政策规定纳入培训内容。二是大力开展业务知识宣传。以树“清廉村风”为主题,每年定期开展“廉政文化乡村行月”活动,由县纪委牵头,组织有关涉农单位,将廉政图书、惠农政策、“三资”管理资料、影视作品送到农村;将县上印发的“三资”管理工作方面的相关文件下发至各村监委会;让监委会成员列席村“三资”管理工作相关会议,保证监委会在“三资”管理工作中能够“知情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实践培训。建立监委会主任轮训学习制度,规定监委会主任每年都要到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轮流学习,现场接受业务指导。建立监委会参与县经管站审核村级财务制度,规定县经管站每年要抽调一定比例的监委会主任参加村级审计工作。同时通过开展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交流学习。今年7月份,我们召开了全县村民监督委员会“三资”管理工作调研座谈会,就监委会如何监督村干部廉洁履职,如何监督村级财务,以及资源型村、经济基础薄弱村、城郊村、城中村监委会如何监督等进行了交流,积极探索监委会参与“三资”管理的有效途径。
三、从查处违纪案件入手,充分发挥监委会在“三资”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我们始终把“三资”违纪问题的查处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有反映必查的原则。一是发挥监委会廉情站的作用。建立全县农村基层廉情直报点制度,明确各村监委会主任为本村廉情直报员,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的监委会主任为辖区站所廉情直报员,要求重要信息及时上报,一般信息定期上报。县纪委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实行周统计月汇总。今年以来,各村监委会共上报各类信息376条,其中反映村级干部在“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15条,我们全部进行了初查,给予纪律处分6人,给予警示训诫谈话13人。二是建立查办村级“三资”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县纪委明确规定,在查处的村级干部“三资”违纪案件中,首先要检查村监委会是怎样监督的,凡是监委会未尽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责任追究。今年4月份,我们在查处的一起村支部书记案件中,发现该村支部书记以监委会主任名义虚报青苗补偿款8000元,监委会主任不但未尽职,而且还收了支部书记800元封口费。对此事件,我们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该村监委会主任重新进行了改选。三是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充分发挥制度管全面、管根本、管长远的基础性作用。如:针对土地整理、征地拆迁中资金管理曝露出的问题,我们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管理的“八项内容”和支出管理的“五项要求”,堵塞了漏洞,规范了管理。
四、从创新方式方法入手,不断提升监委会参与“三资”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监委会要有效参与到“三资”管理中,除做好常态化工作外,还必须创新方法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工作中,我们注重从以下三个方面不断强化监委会对“三资”管理的监督。一是以村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促进“三资”监管工作。在县、乡、村三级大力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村级重点查找在资源开发利用、土地承包转让、资产处置、财务收支、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根据查找的风险点,编制村级“三资”管理风险目录。在每个村监委会办公室设置悬挂了“三资”管理风险防控图,使监委会既明确了“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又增强了监委会的责任意识。二是以农廉阳光工程的实施促进村级“三资”监管工作。依托县乡便民网络体系,大力实施农廉阳光工程,全方位推行村务决策公开、“三资”管理公开、便民服务事项公开,推行村务决策“四议一报告两公开三监督”制度。目前,各乡镇均建立了“农廉阳光”专栏。同时,我们还探索实施“廉政信息直通车”平台建设,于年底前建立一个以澄城农经网为依托,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等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公开公示相关涉农事项的综合性农廉信息服务系统,不断深化农廉信息公开,构建保障农村“三资”安全的信息预警体系。三是以《若干规定》的落实促进“三资”监管工作。将廉政鉴定、廉政考试、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廉政述职、廉政考评、重大事项报告等七项制度延伸到乡镇基层站所和村,村监委会协助乡镇纪委抓好七项制度的落实,促进村级干部廉洁履职,搞好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五、从注重工作效果入手,使监委会和“三资”管理两者相得益彰
通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我县监委会和“三资”管理工作实现了双赢的良好效果。一是党在农村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近年来,我县每年涉及大约2.8亿元的惠农资金,通过监委会的监督,保证了安全及时发放,农民人均受益800多元。二是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村监委会对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主的村务进行监督,使村级资金资产使用和资源的处置情况全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清了集体的“家底”,亮了干部的“箱底”,明了群众的“心底”,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增强了群众参政意识,促进了民主政治建设。村监委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及时督促公开公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和动态,大大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激发了村民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热情,增强了农民群众当家作主和参政议政的意识能力。五是广大干部群众创业致富氛围更加浓厚,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速。村监委会通过监督,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使广大群众创业致富的信心增强、门路增多、干劲增大,全县果畜产业蓬勃发展,草根经济遍地开花,农村经济提档升级,快速发展。2011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007元,同比增长27.2%。
启示:回顾两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监委会的建立,开创了一条加强“三资”管理的新途径,找准了一个强化组织监督的新抓手。一是必须把监委会工作和“三资”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相得益彰;二是必须建立刚性制度,确保监委会能够积极认真参与“三资”管理工作;三是必须严格工作程序,真正体现监委会参与“三资”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四是必须注重监委会人员素质的提高,夯实工作基础。(作者系陕西省澄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