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清晰的制度角色意识
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全党同志都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贯彻落实这一重要精神,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正确、清晰的制度角色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自身与制度的关系。
人是制度主体。人与制度密不可分,制度是由人设计和制定,由人执行和实施,也是要求人们遵循的。“关系”决定“角色”,处于什么样的关系中,就会形成相应的角色。人与制度的关系,形成人的制度角色。在一个制度体系、制度环境中,人们的职位、职责、作用不同,制度主体可以因此相对划分为三类制度角色。第一类制度角色是“制度制定者”,包括领导者和相关机构,负责制度的设计和制定。第二类制度角色是“制度执行者”,负责制度的执行和实施,包括一些领导者和相关机构。第三类制度角色是“制度遵循者”,即遵循制度、按照制度规则采取行动的所有人。而现实中,这三种角色往往是重叠的,一个人、一个机构往往兼具多种制度角色。
正确、清晰的制度角色意识,就是在一个制度体系、制度环境中,每个人都要明确自己的制度角色。在现实生活中,领导干部既是制度执行者,也是制度制定者,更是制度遵循者。因此,领导干部与制度之间包括执行、制定、遵循三种关系,决定了领导干部的三种制度角色。
——作为制度执行者。所谓“制度执行者”,即制度不是由自己制定,但必须贯彻实施。实践中,不论处于哪一级的领导干部都是制度执行者,都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上级的决定决策。这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工作职责。
——作为制度制定者。制度是分为不同层次的,制度体系、制度环境也分为不同的范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一定的制度,如各种规章规定、纪律要求、管理措施等。这就是说,在依法依规由自己管理的组织内,在自己法定职权范围内,领导干部又是制度制定者,同时也自然成为这些制度的执行者。
——作为制度遵循者。领导干部在制定或执行制度的同时,自己也要遵循制度。即不论哪一级的领导干部,除了执行制度、制定制度,还必须遵循制度,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按照制度规则办事。
这三种制度角色,是由领导干部个人与制度之间的关系所决定的,三者之间不是排斥关系,而是包含关系。这也典型地、充分地说明,在一个制度体系、制度环境中,人人都是制度遵循者,其中有些人是制度制定者,有些人是制度执行者,但是不存在只制定制度而不需要遵循制度的人,也不存在只执行制度而不需要遵循制度的人。正如“交通规则”,需要由一些人和机构来制定,由一些人和机构来执行,但所有人都必须遵循。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错误的“制度角色意识”危害甚大。某些制度制定者把自己摆在制度之上,某些制度执行者把自己放在制度之外,要求别人遵循制度,而自己不遵循制度,不按照制度规则行事,其实质是不能正确认识自己和制度的关系。更有甚者奉行“制度工具论”,把制度作为用权御人的工具,认为自己是制度主体,别人是制度客体,制度不管自己而专管别人;视“制定”和“执行”制度为一种特权,处心积虑用制度去约束别人,而自己却时时处处想规避制度。实践中经常出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就与这种错误的制度角色意识有关,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
实际上,领导干部兼有多重身份,既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又是普通的公民个人。领导干部作为公职人员和社会表率,迫切需要牢固树立正确、清晰的制度角色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与制度的关系,自觉用制度管所有的权、管所有的事、管所有的人,真正做到认真学习制度、带头遵循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作者系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委党校副校长、副教授 李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