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履职
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是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既有利于增强县直各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意识,增强监督的灵活性、独立性和权威性,也能有效解决乡镇纪委及各纪检组监督乏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那么,新疆沙湾县纪委监察局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后,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更好地行使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职能,是我们改革的关键所在,也是当前体制机制改革面临的一个急待解决的难题。
一、理清思路,找准切入点
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从体制上改变了以往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的工作机制,突出了派出机构纪检监察工作的专职职责,拓展了监督检查的范围,整合了力量,通过两年多的运行,不难看出这一举措对基层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是一种质的延伸。
根据工作运行规则,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监督服务对象应是所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需要检查、监察的对象。因而应对照派出机构的职能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工作进行准确定位,以监督检查为重点,开展专项巡察,强化监督职能。通过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案件调查,促进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并在工作中遵守纪律、提高效率、廉洁公道。围绕这一目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基本工作思路应该是“熟悉联系单位,规范部门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巡察,坚持惩处腐败”,并要围绕落实这一思路来寻找工作的切入点,坚持“交流沟通解决问题、宣传教育促进工作、督促检查增强效果”的工作方法,更好地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职能,突出针对性
纪工委监察分局是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是直接受纪委监察局领导的独立于被监督对象单位的监督检查机构,其主要职能就是专门负责对所联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非常明确。
按照纪委监察局的工作性质,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职能主要有: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所联系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督促所联系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等活动;对所联系单位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督促所联系单位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纪工委监察分局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和备案管理。四是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主要是围绕民主决策、选人用人、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等方面进行监督。五是广集案件线索协助纪委监察局坚决查办各类违纪违规案件。
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核心职责是监督检查,因此,要充分发挥其职能,就要提高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检查的权威性。我们结合具体实践工作,在党廉、纠风考核责任书中,使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日常监督检查分值占到了总分值的30%。监督检查的关键是保障知情权的落实。
首先应熟悉联系单位。建立联系单位工作职责和纪检监察对象情况的相关档案,并根据情况变动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对所联系单位的工作职责﹑职能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所联系单位的具体业务,找准该单位最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所联系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中,通过实行日常报告回访、重大事项参与等工作机制,做到在办事程序上体现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效率和公平。
其次是规范部门制度。以制度创新建设为重点,促进所联系单位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公开透明。针对在日常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督促所联系单位深入查找主观思想、行政监管、权力监督和制约、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所联系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凸显的问题,对运行机制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提出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和建章立制。同时,加大对制度执行力度的检查,促进干部作风的改进。
再次要强化监督检查。实行所联系单位一月一督查制度,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形式,监督检查片区乡镇和归口部门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作风建设情况。检查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通过一系列载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职能的落实。
第四是开展专项巡查。依托纪工委监察分局管理体制,探索实行面向基层和农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查制度,一是确立“四围绕、四巡查”的工作重点,扎实开展面上巡查监督。即,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跟进巡查,重点解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问题;围绕促进务实勤政、廉洁从政开展定向巡查,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强农惠民政策落实和民生事业发展开展专项巡查,重点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开展问效巡查,重点解决“全天候”办公、“全方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每年选择1-2个部门进行驻巡,全面了解驻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关注民生、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情况。通过实施巡查工作,延伸纪检监察工作触角,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有效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
最后是坚持惩处腐败。对初步掌握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及时报请纪委监察局予以立案调查。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创新办案机制,针对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后,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职能交叉的情况,形成县纪委监察局、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纪委三方联动的办案格局。一般性案件由涉及纪工委监察分局归口独立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由纪委监察局牵头,组成专案组联合办案,集中突破,同时加大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基层纪委查办案件的督促、协调和指导。通过创新办案机制,整体推进全县查办案件工作。
三、理顺关系,强化新机制
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派出已取得了实效,但实践证明新制的运行需要理顺三种关系。
(一)理顺县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关系。
1、领导关系:县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纪工委、监察分局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
2、工作关系:县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关系是“面”与“片”的关系。为防止工作重叠、交叉、脱节、落空等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应重点明确 “面”上的工作,即着重总体思路的谋划、宏观政策的把握、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协调、总体工作的总结,同时发挥传、帮、带作用;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应从所联系片区的工作入手,全面、细致、扎实、深入、到位,把片上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县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分局工作相互促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向基层倾斜、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形成纪委监察局管面、纪工委监察分局管片的统分结合的重点、难点、热点工作双重检查、双重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理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
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纪委监察局内部各职能科室为协作关系,接受各科室的业务指导。
纪工委、监察分局要主动加强与各职能科室的工作联系,如有工作上不熟悉、业务上不清楚的情况,要向委局科室询问请教,征求意见。同时,委局各科室也要根据自身职能,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相关工作提出具体性指导意见,促进工作科学高效开展。两者之间要相互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理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联系单位的关系
1、监督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联系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认真执行“两报告一巡查”制度,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联系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的重点任务,通过评析日常报告、列席重要会议、开展年度巡查等手段,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如涉及到所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时,必须在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下进行,做到事前告知、事后报告、全程接受监督,并明确责任追究方式。
同时,通过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座谈交流、召开会议等举措,引导纪工委、监察分局敢于监督,所联系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监督,营造纪检监督的良好环境。
2、指导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联系单位的纪检组织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沙湾县在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中,保留了乡镇、条管部门、政法机关的纪检组织,承担相应的职责。针对这一情况,应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其履行督促、指导、协调的职责,建立情况通报、定期例会、信访案件移交移送等工作制度,注重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监督合力。比如,针对乡镇纪委的特点,要求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联系点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乡镇纪委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抓好宣传教育、纠风治乱、源头治理、廉洁自律等工作。从而使反腐倡廉工作上下联动、相互协调。
加强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的研究,总结交流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经验,是当前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强化措施、认真履职,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供稿 新疆沙湾县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