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利用网络舆论监督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网络舆论作为网上意识形态的重要表现形式,已渗入到当今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各个方面,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和行动,呈现出日趋强大的监督力量。与传统舆论监督相比,网络监督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强烈的时代特征,成为反腐败不可或缺的新途径。因此,如何正确运用网络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来说,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一、健全工作机制,正确引导网络舆论
互联网具有虚拟性、发散性、渗透性、随意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同时具有传播速度快、渠道多、区域广、内容杂的特性,而且网络正成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一种形式。因此,应积极将网络舆论导向支持党的主张和反应人民的呼声统一起来,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充分发挥好互联网这个互动平台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要积极开展网络舆论监测、预警、应对,探索网络舆论应急机制。首先,要重视对网络舆论的监测,做到有备无患。网上舆论热点的出现是有规律的,也是能预测和把握的。凡是网上出现热点敏感问题,先必有突发事件发生,然后由媒体介入,才有网络的放大和二次传播,因此,健全网络舆论的监测体系很有必要,这样才能在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后,在最短时间内为领导和部门第一时间掌握民情,果断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信息,及时防范化解网络炒作事件。其次,要重视对网络舆论的预警,做到心中有数。在对网络舆论日常监测的基础上,要对网上舆论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判断、评估,形成分析报告,对可能发生的网络舆论走向做好各种应对准备。对一些有可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网上舆论,要及时做好跟贴回贴工作,将问题处置于萌芽状态。再次,要重视对网上舆论的应对,做到应付有方。当网络舆论变为现实的舆论危机事件时,应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详细而周密的应对预案,涉及到的政府部门应保持紧密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商议,判断危机走向,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危机。
二要大力营造网上主流舆论,探索网络舆论引导机制。首先,开展网络舆论阵地建设,发挥重点网站的标杆示范作用。谋划好重点新闻网站的建设和发展规划,使之成为党和政府占领舆论阵地、主导新兴媒体、维护信息安全、引导社会舆论的主力军。组织好重点新闻网站的正面宣传,加大对党和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决策部署等网上宣传强势,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深入人心。如在“5•12”抗震救灾中,人民网、新华网、中国军网都利用重要新闻网站的言论优势,发表了许多针对性强、有真知灼见的网络言论,起到了正确影响、引导舆论的示范作用。其次,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提升网络舆论回应能力。政府上网是政府参与网络舆论,提升回应能力的最好形式,网上反映的往往是民众最关切的问题,应及时回应,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政府上网,建立网上新闻发言人制度,保持信息的公开通畅。通过新闻发言人向公众传递权威信息,最大限度地压缩小道消息、政治谣言和攻击性言论在网上的传播空间,还可以邀请领导和部门的负责人定期与网民在线交流,针对大家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认真及时解答,逐步引导网上舆论朝着客观、理性、成熟的方向发展。再次,培养网上“舆论领袖”,确保正确舆论的形成。在网络传播过程中,“舆论领袖”的作用不可忽视,现在许多知名的网站或论坛都培养了大量的“舆论领袖”,他们根据网站或论坛的开版宗旨确立并保持该版的主题和风格,及时删除与该版内容无关或违反网站有关规定的言论,而网站则将他们的言论置于突出位置,来引起人们注意,从而引导主流言论,孤立非主流言论。
三要不断增强网络舆论的道德建设,探索网络舆论约束机制。首先,加强对网络舆论的行政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推行实名登记网站、论坛、博客等认证制度,实施网络新闻发布、网络记者资格审批制度,尽量避免网民隐蔽身份发泄情绪或有目的的进行错误舆论引导。其次,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技术引导。网络技术手段是实现网络舆论管理的一个有效办法。常用的网络技术包括对IP地址的监测、跟踪、封杀,网管全天候值班监测,对负面消息及时清除,运用智能型软件进行敏感词组的自动过滤,等等。再次,加强网络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网络道德文明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建立健全网络道德规范,引导网络从业人员和广大网民增强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公德意识,提高对负面舆论的免疫力和自身的抗干扰能力,自觉抵制有害信息和低俗之风,真正让网络成为网民的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
二、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主动搭建交流平台、拓宽信息渠道。进一步营造和建立健康的网络监督氛围,提高民众参与网络监督的积极性。党委和政府要在引导和宣传上下功夫,要加快廉政网站建设,丰富网站内容,提高网站质量水平。通过建立博客、微博、论坛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平台,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为网络监督提供载体。通过设置网民感兴趣的话题或者议题,与民众展开讨论,搜集民情民意。利用视频聊天、论坛留言等方式,加强与网民的直接联系与沟通,征求相关意见。还可与网民进行网上对话,吸引网民参与交互式讨论,在交流中引导大众舆论,促成正确舆论的形成。
(二)积极完善体制机制、及时沟通反馈。一是完善信息收集、发布制度,确保信息源的客观真实。针对网络中存在虚假和掩盖事实真相的监督信息,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筛查、甄别、启动调查和立案的工作程序,鉴别和认定信息,及时抑制虚假信息泛滥,让网络监督真正变成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耳目”。这样网络监督才会有的放矢,成为真正的反腐“利器”。二是完善信息处理和反馈机制。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网络监督信息快速反应,快速处理机制,安排专人对网络监督信息线索进行及时汇总和归纳,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迅速查处和回应,不断提高信息处理效率。对网上造谣、歪曲和攻击性言论进行批驳与澄清,引导事件朝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方向发展。三是促进形成网络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整体合力。加强网络监督与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互补配合、充分发挥每一种监督的优势,优化整体监督效果,形成整体监督合力。
(三)建立奖惩制度、注重隐私保护。要针对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建立有效的网上监督保障体系。设立奖惩制度,对于举报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对捏造事实,恶意毁谤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此外,要注意对那些利用网络侦查技术威胁和干扰网上举报的行为进行严肃的查处,对于涉及信息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安全部门等单位的网上举报,要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防止举报人的安全受到威胁。。
(四)加强网络监督立法,营造网络监督良好环境。舆论监督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网络监督作为舆论监督重要的组成部分,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网络监督目前还属于新生事物,除了缺乏完善的制度规范,在法律法规层面也处于空白状态。因此,应尽快明确网络监督的合法性,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约束,使其转入法制轨道。具体来讲,一是要以法律的形式对网络监督信息作出进一步地细化和界定。科学界定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信息与保密信息、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的界限,合理界定非法信息的范围,将其与正常的网络监督区分开来;二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规范监督行为。以法律法规来约束滥用网络监督、破坏网络监督的行为,对那些散布虚假信息、对网络监督压制、打击、报复的,要依据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管制或惩处。三是通过立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在网络监督过程中合法权益。既要防止由于网络舆论泛滥或他人恶意诽谤造成公民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又要注意保护举报人,及不涉及职务行为及公众社会身份的个人隐私。权力运行需要法制化,对权力地监督同样也需要法制化。显而易见,网络监督立法是不可或缺、大势所趋,因此立法机关应尽快将网络监督立法提上议事日程,从网络监督的形式、内容、权利、义务以及保障、责任等多个方面作出相应规定,为网络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使网络监督有法可依,规范运行。
三、进一步完善网络监督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网络监督工作的研究、加强力量、充实人员、成立专门机构,组成人员为纪检监察干部、研究反腐倡廉理论学者和网络技术人员,形成网络监督的组合优势,对网络监督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分类、梳理、管理,注重从网上听民意、汇民智,引导网民良性互动;对网络监督发布信息引起的混乱,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有关是非,说清有关情况,维护稳定和谐社会;对网上举报者,不论是实名还是匿名,只要属于事实清楚,线索明了,就应列入保护范围,维护举报者权益;对网络监督的特点和规律进行分析探索归纳,总结并制定出实用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网络监督逐步向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使之成为反腐倡廉建设中又一支重要的、不可忽视的反腐力量。
总之,网络舆论监督不是万能的,但是在信息化时代没有网络监督又是万万不能的。要通过政府、网络、网民等一系列的工作,规范引导完善网络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网络监督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作用。(供稿 陕西省宁强县宁强县纪委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