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理论探索

防治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腐败问题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2-10-18 00:18:43 浏览: 213

工程建设资本密集、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容易产生权钱交易、贪污腐化和暗箱操作,是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灾区,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开展了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暴露出工作体制、机制、监管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现就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作一些归纳与思考。


一、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存在的腐败问题


(一)标前审批把关不严。一是工程立项不科学、不民主。不少工程项目在实施前缺乏技术咨询、专家论证、决策评估、公示、听证等环节,存在领导主观臆断和部门自由裁量的现象。上什么工程,上多大工程往往只是个别领导决定,或者是几个领导在小范围内开会商议做出决定,一些职能部门对领导的“拍脑袋决定、拍胸脯保证”的工程不严格把关、放任自流,致使经常出现一些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二是工程设计方案评审不规范、不透明。很多工程在设计上存在着盲点和偏差,项目从设计到实施过程缺少优化设计和评审环节,未能实现“最优”设计和满足技术性与适用性相结合的要求,甚至有些业主借口工程紧急,边设计、边施工,以达到提高建设标准,增加投资资金的目的。三是工程投资预算评审不全面,不深入。由于工程项目繁多,财政和审计部门受人力物力和专业技能等多种原因的限制,对工程建设投资预算的评审很难实现全面覆盖,即使到位了,也很难深入,往往只是一种程序性审查和手续性备案,评审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致使一些投资预算出现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的现象,造成了国家资金损失和资源浪费。


(二)招标投标暗箱操作。一是招标人权力寻租。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些领导插手干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规避招标,肢解项目,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做”招标文件,通过各种手段达到明招暗定目的;甚至强调工期紧而直接指定施工单位,避免招标,严重扰乱正常的招标投标秩序。二是串标围标现象严重。投标人通过借用或雇用多个不同名称、有资质的公司出面陪标,参与项目竞标,以排斥其他竞标者,确保自身中标,一旦中标后,将按事先约定分别支付“陪标费”。有些投标人通过与招标人和中介机构串通协商,通过招标文件制定歧视性或限制性条款来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三是代理机构中介不中。在一些招标投标活动中,代理机构受利益驱动,为追求多多合作,看业主脸色行事,按业主意志办事,为项目业主的不正当要求甚至违法行为提供便利,与业主串通使特定投标人中标。每一次招投标过程,投标人为了各自利益,都要主动联系中介,代理机构时常成为他们各方争取的“香饽饽”。四是评标过程暗藏玄机。目前,按照相关规定,专家独立评标,无论是监管机构或者项目业主,都不能干预;对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很难判别,这成为招标投标监督工作难以触及的核心问题。在一些人情关系和利益驱动下,难免有些专家会违背原则作出“错评”结果。


(三)标后管理混乱无序。一是设计变更普遍存在。在项目申报前,业主与设计单位相互勾结,故意将工程化大为小,先用亏本的价格中标,项目招标结束后,通过私自变更设计方案,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工程投资;有时施工企业与监理方串通制造虚假隐蔽工程等手段进行虚报冒领,利益主体总是千方百计追加资金,达到“低中高结”的目的。二是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设单位是项目业主,他们虽然明白项目的使用需求,但在项目建设上大多是外行,时常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有些施工单位与监理方串通一气,共同欺骗业主,使得甲方监理形同虚设,造成现场管理失控,致使违反方案施工、人员缺位、偷工减料等行为司空见惯。三是部门监管缺位失职。工程建设一直以来都是注重标前、标中监管,却忽视对中标后合同签订、生效和施工现场的监管工作,执法机关对现场的检查、督查工作严重缺位,时常出现“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签约,三流企业进场”的现象,违法转包、分包现象严重;有些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差异,缺少应有审查和问责制度,个别施工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甚至以损害项目建设质量为代价。


(四)验收结算弄虚作假。工程验收环节,一些验收人员不顾事实,实地验收搞走过场,验收结果由送钱多少决定,经常出现将劣质工程验收成合格工程,将合格工程验收成优良工程的怪象。在结算环节,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相互串通,多计工程量,多算工程款,不该算的要算,该算的要多算,能靠低算的要靠高算,施工方在获利后,再主动给予“帮助”的有关人员一定“好处”。在工程付款环节,有些单位财会人员不见“回扣”和“手续费”,就故意拖拉不予付款,以此索拿卡要,收受贿赂。


二、造成上述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建筑业存在资本密集、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等特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程投资越来越大,建设项目动辄几百上千万,甚至上亿元,而工程建设市场主要是卖方市场,僧多粥少,竞争异常激烈,监管上稍有疏忽和漏洞就会有不法分子钻空子。一项工程涉及政府、业主、设计、监理、审计、施工等多个单位和部门,包括立项审批、项目设计、招投标、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诸多环节,工程建设这种“多部门、多环节”的特点为监管工作带来难度,使不法分子的违法勾当有了可乘之机。


(二)市场机制不够完善。工程建设竞争激烈,我国现行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市场规则还不成熟,目前工程建设活动还没有真正纳入市场化竞争,没能有效发挥市场运作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一些空壳企业、低资质企业为取得竞争主动权,有时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参与竞争,加之一些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不强、以权谋私,自然而然就助长了市场的无序竞争,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


(三)监督管理存在漏洞。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作为行业或地区的主管机构和部门,可能既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又行使建设市场监管职责,出现投资管理、组织实施和建设监管同位一体的现象,没有形成一个规范统一的监管机构,容易造成趋利执法、监管乏力,导致出现监管的“真空”,有时还会出现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或是推诿扯皮现象,这种监管体制本身就孕育着廉政风险。


(四)惩治腐败力度不够。目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现象,在法律法规上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总体上是少处轻罚,这与工程建设获得的高额回报相比而言,不成“比例”;再加上,由于认证上的困难,查处的比例很小,有些问题只能不了了之。这些弊端极大地降低了法律的威慑力,一些人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设法钻制度漏洞,借此牟取巨大的非法利益。


三、预防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腐败问题的相关对策


(一)严格标前监控。一是严格立项审批。健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专家咨询、评估论证、公示听证以及审批权限和程序等相关制度,彻底改变政府投资建设由主要领导“说了算”的现状,弱化职能部门自由裁量权,杜绝因决策失误造成无谓投资。二是严格设计方案评审。在设计方案报批阶段,实行强制性优化设计和评审环节,建立由专家、利益相关者、监管部门等多方主体参与的评审决策机制,减少设计方案中错、漏现象,在确保技术先进性的同时突出适用性。三是严格投资预算评审。要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实行全覆盖,将评审关口前移到概算批复之前,评审工作要细致深入,克服走过场现象,对一些脱离实际且不合理的造价项目要强制性修改预算,增加对政府投资项目总体造价水平的宏观控制。


(二)规范市场秩序。一是规范市场主体。各地区结合实际,对具有建筑类三级资质以上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验证,对企业法人代表、在册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逐一校对核实,统一建立管理档案。规定只有通过检验、备案在册的施工企业,才能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坚决取缔空壳企业(无资质、无技术、无设备、无施工队伍)从业资格。与此同时对本地招标投标代理机构也要进行全面核查,建立相应的诚信管理档案。二是规范招标文书发布。加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写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求公告、文件在发布前,必须要先送招标专业人员审核,审核后再由监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方可发布。通过加强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的内容、发布方式、范围和时限,让投标人能够平等、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促进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与定标原则等相关条款的公正性、合法性,杜绝带有倾向性、歧视性和限制性条款。三是规范评标专家行为。加强评标过程监控,组织封闭式评标,监管部门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专家评审过程实行同步监督,亲眼见证中标结果产生。实行评标过程痕迹化管理,对每一次标的、投标人、评标专家、中标结果都详实记录在案。加大对评标投诉的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建立评标专家诚信管理档案,对多次违规、失信严重的将取消其专家评审资格。四是创新发包体制。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政府委托交易中心,行使业主招标职责,统一代理招标事宜,实行封闭式运行,由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组织招标,中标后交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组织施工,直到项目竣工。


(三)加强现场防范。一是落实监管人员。行政监察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业主、监理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齐心协力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中标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合同的及时生效和实施,对一些施工企业不按投标书中承诺的方案施工、项目经理缺位、违法转包、分包、偷工减料等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分值反映企业的信用程度,同时将该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工程建设领域诚信“黑名单”。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建立一级对一级监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监督体制,即监理监督施工企业,业主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业主单位,行政监察机关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同时将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示,强化社会监督。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施工、业主、行业主管部门、监理、竣工验收等人员相关责任,强化各责任主体的自我约束力,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创新监管体制。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是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既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又行使工程建设监管职责,这种权责不明、职能不清、管办不分的工作体制,很难对工程建设实施客观、全面有效的监管;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有效整合监管资源,统一监管机构,专门成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组织机构,机构成员由监察、检察、财政、审计和建设方面等部门人员组成,人员结构相对固定和专业,采取现场进驻的办法,着重对政府投资工程的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现场管理、跟踪审计、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工作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从立项审批开始介入,到工程竣工验收后结束。建立规范统一监督管理机构,真正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把工程建设监管职责从主管部门中剥离出来,打破部门的利益壁垒,改变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


(五)加大惩处力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工程建设违纪违法处罚细则,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变化,适时对相关规则进行修改,使之更趋完善,使各类处罚规定更具操作性、实效性、威慑性。例如,制定和完善对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诚信管理细则,实行明确的处罚规定,对多次违规、失信严重的要取消代理资格和专家评审资格。另一方面,要严肃执法,严格办案。对审批环节滥用职权、自由裁量,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权力寻租、串标围标,施工中非法转包分包、不按合同约定施工、偷工减料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严肃党纪、政纪,触犯法律的,必须依法严惩,改变违法成本低、风险小的不合理现象。(供稿 江苏省溧阳市纪委)

更多推荐
更多
【清廉网】(葛霞)2022年是国企改革行动的收官决胜之年,鑫盛元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兵团、第十一师党委决策部署,兵团建材集团关于《兵团建材集团三...
作者:葛霞2022-08-29 09:11
【清廉网】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多次...
作者:李华云2022-08-09 09:47
【清廉网】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昌宁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日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和手段...
作者:马宏2022-07-07 07:42
【清廉网】(王继荣)全面建设清廉山西,是山西省委坚定历史自信、捍卫“两个确立”,牢记领袖嘱托,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政治自觉和...
作者:王继荣2022-06-20 08:21
【清廉网】​(李元刚)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
作者:李元刚2022-04-08 07:56
【清廉网】​审理谈话是案件审理人员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核后,在案件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委委员会议...
作者:云鸽2022-03-29 08:18
【清廉网】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以及长期执政必须牢牢抓...
作者:郝敏2022-03-07 08:25
【清廉网】​“公安大脑”是我国公安工作迈入21世纪后,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手段赋能警务工作,通过搭...
作者:周秀银2022-02-11 09:46
【清廉网】​(土左旗纪委监委 云鸽)​案件审理工作在整个案件查处中起着把关定向的作用,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土左旗纪委监委积极响应...
作者:云鸽2021-12-31 08:36
【清廉网】​(土左旗委巡察办 陈涛)作为一名基层巡察干部,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不能忘记党的初心使命,要始终保持突破进取的斗争心,从...
作者:陈涛2021-11-30 08:58
【清廉网】​(土左旗纪委监委 云鸽)​手机是我们生活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通信及学习娱乐工具,它的好处便利是无与伦比,这些大家都知道,但它的另一...
作者:云鸽2021-11-30 08:55
【清廉网】​(吕宏伟)​安全是审查调查的生命线。新城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
作者:吕宏伟2021-11-04 09:17
【清廉网】​(思茅区纪委监委 李睿)​搜查措施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赋予的“12+3”项监察措施中的重要一项。笔者曾...
作者:李睿2021-11-03 10:19
【清廉网】​(海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张浩)​近日,烟台海阳市某镇某村一群众网络实名举报该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过低,这位群众通过电话咨询8900...
作者:张浩2021-10-25 10:12
【清廉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回民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以案件查办为抓手,通过深入剖析案发原因,找准问题结...
作者:张琦2021-09-14 11:56
地方频道
更多


微信公众号


手机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