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八大工作报告解读(二)
—— 党的十七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回顾 徐腾峰
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过去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既有利于总结经验、查找规律,也有利于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很有必要。
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八大工作报告对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总体评价,即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具体表述时,注重以特点带工作,对五年来具有鲜明特色、扎实推进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的工作,从九个方面进行了总结。总的看,五年来的工作成绩显著,亮点纷呈,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更加注重服务大局
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提供重要的保障,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这项职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工作抓手更加具体,力量摆布更加集中,对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时跟进、积极参与,在保障、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发挥了更加突出的作用。
比如,2008年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一出台,中央纪委监察部立即牵头组织24个检查组,先后开展5轮监督检查,深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有关行业和中央企业,共检查项目6091个,发现各类问题6462个,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5378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相应组织了大批检查组,对地方项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2011年和2012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又先后2次组织检查组,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集中检查,共检查项目829个,发现各类问题1364个,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725条。这两次集中检查反应之快、规模之大、检查之细,是过去少见的。
又如,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之后,迅速成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加强对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重建项目建设实施的监管,基本做到了款物专用、账目清楚、公开透明,没有发现大的问题。这种监管模式,在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等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再如,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筹办和运行过程中,同步组建了相关监督机构,重点开展对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工程建设质量、工作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实现了中央提出的廉洁办奥运、廉洁办世博、廉洁办亚运目标。 这些工作,既保障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确保了中央政令畅通,又做到关口前移、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也拓宽了纪检监察工作领域、锻炼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
更加注重贴近群众
这五年来,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突出了“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更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把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任务,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做起,工作部署更加得力,效果更加明显。
在工作部署上,2008年、2009年,都把“严厉整治一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五个一批”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之一;2010年明确提出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6个方面突出问题;2011年进一步提出从4个方面下功夫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2年又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的角度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特别是在2012年4月召开的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旗帜鲜明地提出要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个方面腐败问题,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
在工作推进上,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大力开展联系和服务群众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特别是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建设,为做好群众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认真解决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卫生、涉法涉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基金资金监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选择那些群众反映强烈,而且具备一定治理条件的问题,集中开展了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工程建设领域、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公务用车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不断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更加注重整体推进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实效性。
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2008—2012年工作规划,工作规划部署的任务基本落实。截至2012年7月,中央和国家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已完成和预计年底前完成的工作任务147项,占任务总数的92.45%;截至2012年4月,各省(区、市)直属部门牵头单位共完成牵头任务4523项,占任务总数的95.14%。此外,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制定涉及反腐倡廉的重要法律法规制度616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涉及反腐倡廉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规定1538件,与现阶段反腐倡廉建设相适应、以体制机制制度为支撑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反腐倡廉建设呈现出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系统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对这几方面的工作,报告分别进行了总结。同时,考虑到行政监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报告专门用一部分,对行政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作了回顾。
更加注重改革创新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坚持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前发展提供了动力。特别是2011年以来,专门召开了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和全国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研讨会,及时总结推广了一批基层创造的有益经验和创新举措,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的与时俱进。
比如,在教育方面,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发布《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组织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大力宣传王瑛等纪检监察战线的先进典型,增强了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在监督方面,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在重点做好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同时,做好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央金融机构、中管高等学校的巡视,积极开展对县巡视工作,探索和规范中央部门、企业和金融机构内部巡视工作,初步建立比较完整的全国性巡视监督网络;积极稳妥推进党务公开,截至2011年底,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平均覆盖率达97.37%,确定101个市(地、州)、县(市、区)作为中央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确定69个县(市、区、旗)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推行政府机关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各省(区、市)设立政务(行政)服务中心2912个,建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30377个。
在制度创新方面,制定并落实《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推进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整合有关部门建立的招标投标等各类交易平台,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进入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市场进行交易;推行“制度科技”防治腐败经验,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把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国有产权交易、社保基金、服务群众窗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电子监察范围,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在推进改革方面,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各部门10年来分6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财税、金融、投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等改革继续深化,进一步铲除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在推广经验的过程中,坚持先试点、后总结、再推广的做法,做到积极稳妥。
更加注重自身建设
随着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领域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对反腐倡廉工作给予更多重视,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寄予更多信任与期望。但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与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以及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也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斗争。为此,十七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班子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中都用较大篇幅作出具体部署,在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结合中央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从2008年4月到2010年4月,先后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和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了历时2年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全国共有14余万个纪检监察机构、37万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
先后制定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特别是在加强地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方面,给出政策,提出措施, 极大加强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得到基层的一致拥护和广泛好评。
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出部署。深入宣传王瑛、杨正超、陈超英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先进事迹,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和全国市级纪委书记培训班、县纪委书记培训班、市辖区纪委书记培训班,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建成并已开展培训工作。
把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放在重要位置,明确提出“五严守、五禁止”的纪律要求,即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明确提出并认真落实“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要求,树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总的看,全党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绩是给予肯定的。但同时对成绩也不能估计过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比如,在作风建设方面,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弱化,严重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有的追求奢靡享乐,铺张浪费之风蔓延;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庸懒散问题突出;有的纪律观念淡薄,个人主义严重。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一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同时腐败现象向一些关键领域渗透,向一些社会领域扩散;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个别中高级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纪违法,对党的形象造成极大损害;腐败手段更趋复杂化、隐蔽化、迂回化、期权化,发现和查处的难度加大,同时,腐败现象与一些社会矛盾交织,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一些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在短时期内难以彻底清除。同时,反腐倡廉工作在工作思路、方法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更加发奋努力地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